昨天我們聊過「新重疾」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有朋友就來問了:
那像sars、新冠病毒這樣的情況,重症者絕大部分也是有嚴重呼吸衰竭的臨床症候群,如果確診,買過重疾險的朋友能否獲得確定金額的賠償呢?
對於買過商業保險的朋友,一定很關心這個問題。
首先,重疾險都有疾病的定義,新冠肺炎作為新型的疾病,目前的重疾病種並不包含,而SARS病毒消失已久,大部分重疾險也沒有包含其中。
然而像新冠肺炎會一些併發症,有些併發症就屬於重疾病種,符合條件,就可以理賠。
比如,雖然發燒、咳嗽和呼吸困難是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典型特徵,但也有患者出現了腦損傷導致嚴重昏迷的情況。
而在重疾險中病種中,就有深度昏迷一項,按照行業新規的重疾險定義,嚴重昏迷定義為: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CS,Glasgow ComaScale)結果為 5 分或 5 分以下,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 96 小時以上。」
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就能給予理賠。
那最常見的呼吸衰竭賠不賠?
最新的定義,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注意嚴重、慢性2字。
最新「官方」定義如下:
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指因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呼吸功能衰竭,經過積極治療180 天後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靜息時出現呼吸困難;
(2)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佔預計值的百分比<30%;(3)在靜息狀態、呼吸空氣條件下,動脈血氧分壓(PaO2)<50mmHg。
而目前的新冠肺炎、SARS都有一個特點,起病急,嚴重者迅速進入到重症階段乃至死亡,和以上的定義中的「180天」顯然不符合。新冠從爆發到現在,也只有3個月。
綜上,如果按照重疾險條款,新冠、SARS這樣的情況,確診後只有很少的情況能獲得重疾險的賠付。
當然,如果不幸遭遇身故,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也是會理賠的。
但是
這種新型病毒導致的大規模事件,國家和保險公司都會」另有安排」。
在SARS期間,中國人壽明確了「凡因非典型肺炎引起的保險事故均應賠付」,並將其49款保險產品的保險疾病觀察期,在防治「非典」疫情期間由原來規定的90天至180天統一縮短為10天。
平安、新華等公司取消了「非典」患者定點醫院的限制,凡因「非典」或可疑症狀入院的客戶,可在政府公布的「非典」防治醫院治療並進行賠付。泰康人壽對未明確在除外責任中列入「非典」的相關健康險產品進行了修改。
而由於2003年4月8日國務院將SARS列入法定傳染病行列,而法定傳染病通常在人身險產品中被認為屬除外責任。那麼4月8日之後患病的被保險人都不具備索賠資格。於是,保監會4月24日的表態明確了以投保日期為賠償條件,大大放寬了賠償範圍。
而本次的新冠,1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文件,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疫情發生過後,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立即響應,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方面均做到了新冠肺炎的責任擴展。對於重疾險,大部分規定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後,無須達到某種條件,確診即可賠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同時,若確診新冠,也縮短了重疾等待期的賠付限制。
截至目前,也已有多例因新冠或重疾險成功賠償的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