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日,一則有關拼音的熱帖《這些字詞的拼音被改了》迅速引爆網絡,看到很多自己讀書時期的「規範讀音」現如今竟成了「錯誤讀音」;原來以為是經常讀錯的字音,現在已經成為了對的,許多網友們不禁感慨「怕是自己上了個假學」。而這些新的讀音也讓很多人表示質疑和不滿,對於這些漢字讀音的「與時俱進」,網友們並不買帳。
而最新的消息是,這是一條假新聞。有媒體記者今天採訪了《咬文嚼字》主編黃安靖,他稱,這則假新聞中的大部分內容來自國家語委2016年6月6日發布的《<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修訂稿)>徵求意見稿》,而這個徵求意見稿至今尚未正式發布。今後正式發布的《審音表》應該不完全和徵求意見稿一樣。
儘管可能只是虛驚一場,但每次這個話題出現都會引發公眾的極大關注。實際上,除了字該怎麼念,關於字該怎麼寫也是一個網紅話題,早在10多年前,有關筆順的問題也曾引發了一場關於漢字是否該美容的大討論。
不管是寫法,還是讀法,有關漢字規範的爭論,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問題到底出在哪?為什麼公眾總不買帳呢?
對漢字進行讀音筆順調整毋庸置疑,社會在發展,語言也會伴隨發展,不可避免就會有字音或者筆順的變化。而實際上,我們國家目前對漢字語音筆順等進行調整也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對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也有專門的立法,200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正式施行。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對於字如何寫、如何念,我國國家通用文字規範表裡對寫法和注音都有明確規定。目前有關通用漢字規範管理主要由國家文字語言委員會負責。每過一段時間,這一委員會就會對一些文字的讀音和寫法進行調整和規範。
「話怎麼說,字怎麼寫,其實是一個很專業的問題。包括語言在內,任何一個通用工具都需要有規範,否則就會產生歧義。應該說,這是一個常態化的工作,並不存在合法性的問題。」作為公共政策研究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錫鋅早在10多年前就曾經關注過有關漢字標準規範的問題。
據他介紹,語言文字的使用規範是一項十分專業的活動,不管是文字的寫法還是讀法以及含義的解釋,都是極具專業性的工作。相關管理部門成立了幾千名專家在內的專家庫,每一次的修改調整都會從專業的角度加以考慮,而並非行政機關自行決定的事情。除了要進行專家論證,修改工作中也曾徵求過公眾意見,並非「任性」之舉,儘管徵求的意見中很多都是反對的聲音。
改不改 怎麼改對通用字要不要進行規範調整,這並不是每次爭論的原因,實際上,調整的方式和路徑才是引發爭議的真正原因。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張翔認為,通用字使用的規範和標準,不僅僅要考慮專業性問題,也要考慮民主性的問題。換言之,這個事情不但要看專家有多專業,還要考慮使用者的感受,就是要看老百姓接受不接受。「目前看,在決定程序上,公開性和透明性確實還存在一定問題。」
實際上,發音、筆順等涉及通用字規範的內容,不是簡簡單單的一個語言工具問題,它還涉及到公民的憲法權利。張翔分析指出,對於通用字的使用首先是有憲法依據的。憲法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用的是『推廣』,這就意味著不是強制性的活動。之所以如此規定,就是因為涉及到一個公民自由的問題。推廣的目的是為了便於交流,更多的是要符合社會經濟條件。」
而每次之所以讀音和筆順都會引發熱議,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讀音筆順的改變,還會對孩子們的教育產生很大的影響。而憲法有關普通話推廣的規定,與其他關於教育事業的規定都寫在了第十九條,這就表明,普通話天然是與教育有關聯性的。教育無小事,牽動公眾神經在所難免。
張翔還指出,根據憲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這就意味著,進行一些藝術創作或者語言研究時,是否認同國家規範和標準,應當是有一種自由的權利。
「很多語音問題都涉及到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漢語言是經歷了劇烈的變動的,留下的一些東西,比如詩詞中的平仄押韻等,最起碼不能把一些古音認為是錯,否則對於保障傳統文化的目標是相背離的。」張翔指出,保障傳統文化是我們的一項憲法任務。從這個角度上講,對於一些古音,我們的標準也應該具有一定的柔性,過於強制性的要求會適得其反。
此外,語言文字法第十九條規定,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這就意味著,如果從事一些特定行業,就必須要通過普通話考試。更改發音,是不是會影響到一些人的工作權利,這就有可能涉及到職業自由的問題,也是值得考量的重要問題。」張翔說。
通用字調整規範公眾認為這是在瞎折騰,專家認為十分有必要,幾乎每一次涉及語言文字規範的調整,都會在公眾和專家之間引起不小的紛爭。
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
「語言文字該如何規範的問題,背後隱藏的本質其實是專家和大眾的矛盾。」王錫鋅分析指出,對文字的讀音和寫法進行適當的調整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如何調整需要仔細考量。關於通用字的調整規範,屬於一項公共決策,而公共政策的制定目前面臨一個普遍問題,也是一個很複雜的話題,就是如何處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三者之間的關係。
「從法律意義上講,制定公共政策,不是一個簡單的討好誰的問題。政策必然具有公共性,而但凡涉及公共性的問題,就一定會有贊同和反對的紛爭。」王錫鋅說,一般來講,公眾參與是解決口味和偏好的問題,即根據自己的喜好做選擇,但往往就存在眾口難調的問題。而專家論證就是要放棄個人喜好,從專業的角度講出理由。政府要在大眾的口味和專業理由之間作出取捨和兼顧。「也就是說,公共政策在制定的時候,首先要區分事實問題和價值問題。事實、技術問題,應該交給專家來認定,而價值、偏好問題,主要可以由公眾參與來決定。」
但王錫鋅同時指出,實踐中兩者之間有時並不好區分,甚至還總打架。那麼,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要考慮各種因素。「有三個問題就很關鍵:一是程序是不是能更加到位。不管是徵求意見還是專家討論, 程序上都應該做好。二是過程上是不是可以更公開。三是理由上要充分披露,要經得起推敲。比如,讀音為什麼要這麼改,要解釋清楚。」
「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不可能所有人都一致叫好,但充分的公眾參與、全程的信息公開和充足的理由說明,這三者是不可缺少的。公共政策的好壞,不但要看結果,過程也是十分重要的。」王錫鋅最後強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