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2月12日 16:36:21 中財網 |
原標題:
東方財富: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19年度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保薦書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
上市保薦書
保薦機構
說明: C:\Documents and Settings\dingdi\桌面\中金-橫版.png
二〇二〇年二月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保薦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
2658號」文核准,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東方財富」、「發行人」
或「公司」)公開發行73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券已於2020年1月13日完成網上
申購,於2020年1月17日完成了募集資金劃付,並於2020年1月22日將前述
可轉債分別登記至獲配投資者名下。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或「保薦機構」)認為
發行人申請其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特推
薦其可轉換
公司債券在貴所上市交易。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概況
法定中文名稱
: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稱
:
East Money Information Co., Ltd.
成立日期
:
2005年1月20日
股份公司設立日期
:
2007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
其實
註冊資本
:
6,715,608,655元
註冊地址
:
上海市嘉定區寶安公路2999號1幢
辦公地址
:
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金座
A股普通股上市地點
:
深圳證券交易所
A股普通股簡稱
:
東方財富A股普通股代碼
:
300059.SZ
郵政編碼
:
200030
聯繫電話
:
021-54660526
傳真
:
021-54660501
公司網址
:
www.eastmoney.com
電子郵箱
:
dongmi@eastmoney.com
公司立足於一站式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大平臺的整體戰略定位,致力於構建和完
善以人為中心,基於流量、數據、場景、牌照四大要素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生態圈,
持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布局。公司通過以「
東方財富網」為核心,集網際網路財
經門戶平臺、金融電子商務平臺、金融終端平臺及移動端平臺等為一體的網際網路
金融服務大平臺,向廣大網際網路用戶提供基於網際網路平臺應用的產品和服務。目
前,公司主要業務有證券業務、金融電子商務服務業務、金融數據服務業務及互
聯網廣告服務業務等。
(二)發行人設立情況及其股權結構
1、發行人設立情況
發行人系由上海東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20日依法整體變更
設立並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東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1
月20日,由沈軍(其實曾用名)、史佳、鮑一青、陶濤與左宏明以貨幣形式出資
300萬元發起設立,該等出資已經上海佳華會計師事務所於2005年1月19日出
具的佳業內驗字(2005)0244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監許可[2010]249號核准,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500萬股,
並於2010年3月19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股票簡稱為「
東方財富」,股票代
碼為「300059.SZ」。
2、發行人股本情況
截至2019年9月30日,發行人總股本為6,715,608,655股,股本結構如下
表所示:
股份類型
數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1,269,529,558
18.90
國有股
-
-
國有股以外的內資股
1,269,529,558
18.90
股份類型
數量(股)
比例(%)
外資持股
-
-
配售法人股
-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5,446,079,097
81.10
人民幣普通股
5,446,079,097
81.10
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
-
-
境外上市外資股
-
-
其他流通股
-
-
股份總數
6,715,608,655
100.00
截至2019年9月30日,發行人前十大股東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總數(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條件股份數
量(股)
其實
境內自然人
1,476,744,144
21.99%
1,107,558,108
沈友根
境內自然人
180,592,313
2.69%
-
陸麗麗
境內自然人
176,924,032
2.63%
-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
公司
國有法人
97,255,987
1.45%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3,165,150
1.24%
-
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達創業板交易型開放
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其他
76,053,092
1.13%
-
鮑一青
境內自然人
75,345,161
1.12%
56,508,870
史佳
境內自然人
65,807,270
0.98%
49,355,452
陶濤
境內自然人
42,726,907
0.64%
32,045,180
安徽省鐵路發展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國有法人
40,000,011
0.60%
-
(三)主營業務情況
公司立足於一站式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大平臺的整體戰略定位,致力於構建和完
善以人為中心,基於流量、數據、場景、牌照四大要素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生態圈,
持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布局。公司通過以「
東方財富網」為核心,集網際網路財
經門戶平臺、金融電子商務平臺、金融終端平臺及移動端平臺等為一體的網際網路
金融服務大平臺,向廣大網際網路用戶提供基於網際網路平臺應用的產品和服務。目
前,公司主要業務有證券業務、金融電子商務服務業務、金融數據服務業務及互
聯網廣告服務業務等。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總收入構成如下: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9年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證券業務
203,550.94
65.73%
181,314.88
58.05%
143,442.58
56.32%
114,876.67
48.85%
金融電子商
務服務業務
88,746.79
28.66%
106,541.92
34.11%
84,420.13
33.15%
87,064.92
37.02%
金融數據服
務業務
11,820.27
3.82%
15,968.25
5.11%
16,915.59
6.64%
21,977.50
9.34%
網際網路廣告
服務業務
4,529.12
1.46%
7,101.12
2.27%
7,899.37
3.10%
9,759.47
4.15%
其他
1,029.36
0.33%
1,418.43
0.45%
2,000.85
0.79%
1,503.24
0.64%
合計
309,676.48
100.00%
312,344.60
100.00%
254,678.52
100.00%
235,181.80
100.00%
(四)發行人近三年一期主要財務數據和主要財務指標
發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財務報告均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行人2019年
1-9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
9月30日
2018年
12月31日
2017年
12月31日
2016年
12月31日
資產總額
5,333,239.69
3,981,096.17
4,184,475.51
2,698,587.03
負債總額
3,255,538.84
2,411,572.22
2,716,430.85
1,415,469.01
所有者權益
2,077,700.85
1,569,523.95
1,468,044.66
1,283,118.02
歸屬於母公司股
東的權益
2,077,700.85
1,569,523.95
1,467,786.69
1,282,503.47
少數股東權益
-
-
257.97
614.55
2、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營業總收入
309,676.48
312,344.60
254,678.52
235,181.80
營業利潤
166,711.99
113,060.02
67,637.75
66,736.18
利潤總額
165,860.20
112,083.40
67,908.38
79,817.59
淨利潤
139,452.52
95,821.87
63,484.43
71,243.41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
利潤
139,452.52
95,869.54
63,690.16
71,376.88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655,010.63
266,734.50
-615,992.62
-422,794.31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05,022.39
-117,587.17
-6,963.76
-181,761.46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04,735.03
-180,564.29
889,428.91
410,443.3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865,341.29
-30,472.96
265,032.56
-193,866.98
4、主要財務指標
項目
2019年9月30
日/2019年
1-9月
2018年12月31
日/2018
年度
2017年12月31
日/2017
年度
2016年12月31
日/2016
年度
流動比率(倍)
1.53
1.78
1.67
1.56
速動比率(倍)
1.53
1.77
1.66
1.55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3.61%
22.47%
21.59%
2.75%
資產負債率(合併)
61.04%
60.58%
64.92%
52.45%
存貨周轉率(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9.76
9.87
7.76
7.19
利息保障倍數(倍)
10.62
5.77
4.44
20.27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
額(元)
0.98
0.52
-1.44
-1.19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
1.29
-0.06
0.62
-0.54
研發費用佔營業總收入的
比重
7.47%
8.01%
7.15%
7.59%
註:上述主要財務指標的計算公式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4、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淨額;
5、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總收入/應收帳款平均帳面餘額;
6、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
本化利息);
7、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8、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9、研發費用佔營業總收入的比重=各項研發費用合計/營業總收入。
5、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項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扣除非經常損
益前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125
0.1858
0.1488
0.2059
稀釋每股收益
(元/股)
0.2125
0.1858
0.1488
0.2059
扣除非經常損益前加權平均淨
資產收益率
7.43%
6.32%
4.86%
6.60%
扣除非經常損
益後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062
0.1836
0.1438
0.1717
稀釋每股收益
(元/股)
0.2062
0.1836
0.1438
0.1717
扣除非經常損益後加權平均淨
資產收益率
7.21%
6.24%
4.69%
5.51%
二、申請上市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情況
發行證券的類型
可轉換
公司債券
發行數量
7,300萬張
證券面值
100元/張
募集資金總額
730,000萬元
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含原股東放棄優
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
足73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
申購數量下限為10張(1,000元),上限為10,000張(100萬元)。
配售比例
原股東優先配售47,075,028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4.49%;優先配售後
的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網上發行為25,924,970張,其中,網上
投資者繳款認購數量為25,732,415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35.25%。本次
主承銷商包銷
可轉債的數量合計為192,557張,包銷金額為19,255,700
元,包銷比例為0.26%。
三、保薦機構對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合規性的說明
(一)本次上市的批准和授權
本次發行已經公司2019年5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
2019年6月17日召開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
可轉債發
行總額為人民幣730,000萬元。
本次發行已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2658號)核准,核准公司向社會公開發
行面值總額73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券。
發行人本次
可轉債上市已經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同意。
(二)本次上市的主體資格
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發行人依法設立,其設立
已獲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發行人具有本次上市必要的主體資格。經保薦機構適
當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依法有效存續,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規範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終止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的實質條件
發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1、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2、可轉換
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申請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
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4、發行人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已於2019年10月22日公告,發行人的經
營業績及盈利能力符合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四、保薦機構對發行人可轉換
公司債券風險因素的說明
公司在業務經營發展過程中及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面臨如下風
險:
(一)業務與經營風險
1、行業及業務受證券市場景氣度波動影響的風險
作為國內領先的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綜合運營商,公司所提供的一站式互聯
網金融服務與證券市場的景氣度具有較高的相關性,一旦證券市場景氣度下降,
市場活躍程度和投資者熱情均會受到直接影響,並進而可能抑制投資者對網際網路
金融服務的市場需求,從而影響公司整體業務的盈利能力。
同時,作為公司主要的業務板塊之一,證券業務開展及其盈利情況均與證券
市場的景氣度息息相關。當證券市場處於景氣周期時,投資者交易活躍,市場總
體交易量大,有利於信用交易業務、經紀業務、自營業務等業務的發展;當證券
市場處於不景氣周期時,市場交易活躍程度下降,市場總體交易量縮減,證券價
格下跌,對
證券公司各項業務的盈利情況造成不利影響。如未來國內證券市場行
情出現持續下跌,投資者證券交易量大幅減少,交易佣金率持續降低,則可能導
致
東方財富證券經紀業務收入下降,影響
東方財富證券的盈利能力。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統計數據,截至2019年6月末,我國共有131家證券
公司。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國內證券行業競爭格局初步顯現,許多
證券公司已
在不同地域或業務中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經營風格和競爭優勢。通過兼併收購、增
資擴股、IPO或借殼上市等方式,一些大型
證券公司的資本規模、資金實力等迅
速增強。部分中小型
證券公司利用其在個別業務或個別區域的比較優勢也快速崛
起。與此同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也逐漸參與證券承銷、財務
顧問、資產管理等業務,分流
證券公司客戶資源,與
證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競爭。
此外,隨著我國逐步履行證券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境外金融機構對國內市場的
參與度進一步加深,外資金融機構境內業務經營範圍將進一步擴大,這也加劇了
國內證券市場的競爭。
2、行業競爭風險
鑑於行業廣闊的發展前景、國內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健全開放和相關政策的出
臺,行業的參與者將越來越多,相關費率市場化程度會越來越高,行業競爭將會
進一步加劇,缺乏競爭力和核心優勢的企業存在被市場淘汰的風險。若公司不能
緊跟行業發展形勢,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核心優勢,可能將無法適應激烈的行業
競爭。
3、信息技術風險
公司商業模式的持續運作和盈利模式的有效實施,有賴於公司一站式網際網路
金融服務大平臺和網絡信息傳輸系統的安全運行。如果出現網際網路系統安全問
題,可能造成公司大平臺不能正常訪問和金融數據服務客戶端不能正常使用等後
果。雖然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資料庫備份、數據安全傳輸和質量管理體系等措施,
但第三方服務提供方可能造成公司網際網路系統安全運行問題,可能影響公司大平
臺的正常運行及服務的正常提供,降低用戶體驗和滿意度。
4、合規風險
合規風險是指因公司或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或執業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
準則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採取監管措施、遭受財產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
雖然公司制定了較為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建立了較為完善
的合規管理體系,並針對員工可能的不當行為擬定了嚴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進行
控制和約束,但仍可能無法完全杜絕員工不當的個人行為。在開展各項業務的時
候,存在因公司員工的信用、道德缺失造成違規,從而引發相關風險。
5、政策法律風險
隨著網際網路金融服務行業發展的進一步深入,監管行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等
將會越來越規範和完善,雖然目前有《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法律,
監管機構也出臺了大量關於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措施,但是網際網路
金融服務行業創新層出不窮,對於政策及法律尚未明確的領域,或在經營中不能
適應政策的變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可能會受到監管機構罰
款、暫停或取消業務資格等行政處罰。
6、管理風險
公司管理風險通常包括因公司內部流程不完善等原因而導致的風險,也包括
公司外部發生欺詐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風險。公司在各業務領域均制定了內部
控制與風險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內部及外部環境
發生變化、當事人的認知程度不夠、執行人不嚴格執行等因素,使內部控制機制
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從而造成管理風險。如果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
控制制度未能及時跟上業務規模和業務範圍的擴展速度,將可能導致公司無法有
效控制相應的管理風險,進而使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受到影響。
7、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債務人或交易對手無法履約而致使公司蒙受損失的
風險。公司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以下方面:一是在債券交易業務中,發債企業違
約或交易對手違約造成的風險;二是在融資融券、約定購回、股票質押等信用業
務中,客戶違約致使借出資券及息費遭受損失的風險;三是除債券投資外的固定
收益類金融資產的違約風險,即交易對手方出現違約,導致資產遭受損失的風險。
雖然公司在相關業務開展過程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但
若市場環境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債務人發生較嚴重的債務違約情形時,發行人仍
有可能遭受信用風險導致的損失。
8、控股股東股權質押風險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實及其一致行動人沈
友根、陸麗麗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834,260,48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7.31%,其
中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共計292,310,500股,佔上述股東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的15.94%,佔公司總股本的4.35%。若未來公司股價受宏觀經濟、經營業績及
市場環境等因素影響出現重大不利變化,而控股股東又無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安
排,控股股東所質押公司股份可能被強制平倉。如果以下極端情況同時發生:(1)
控股股東質押股票全部被強制平倉;(2)控股股東未認配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或認
配的
可轉債最終未轉股,同時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全部轉股,則可能對股權結構的
穩定性造成一定影響。
(二)財務風險
1、關於發行人業績波動的風險
2016年度由於證券市場大幅波動及市場景氣度下降,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
235,181.80萬元,同比下降19.62%;2017年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254,678.52
萬元,同比增長8.29%;2018年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12,344.60萬元,同比增
長22.64%;2019年1-9月,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09,676.48萬元,較2018年
1-9月增長30.19%。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71,376.88萬元、63,690.16萬元、95,869.54
萬元及139,452.52萬元,呈現整體增長但有波動的趨勢。2017年以來,公司採
取各項措施以減輕證券市場景氣度對公司業績的影響,隨著公司證券業務的迅速
發展,證券業務收入佔營業總收入的比重逐步升高,大幅增強了公司業績穩定性。
作為一站式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綜合運營商,公司所提供的一站式網際網路金
融服務,與證券市場的景氣度具有一定的相關性,一旦證券市場景氣度下降,市
場活躍程度和投資者熱情均會受到影響,有可能會影響公司整體業務的盈利能
力。
公司將積極推進和實施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大平臺戰略,堅持以用戶需求為中
心,進一步加強戰略投入,加強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創新,不斷拓展和完善大平臺
服務的內容,進一步提高大平臺的綜合服務能力、質量和水平,持續提升用戶體
驗,鞏固和增強海量用戶的優勢和用戶黏性,提高公司整體競爭實力。未來,隨
著一站式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大平臺的構建完成,公司所提供的專業服務,將更加豐
富和完善,各業務板塊之間協同效應將大大增強,證券市場景氣度波動對公司業
務帶來的影響也將會降低。
2、淨資產收益率波動的風險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
益率分別為6.60%、4.86%、6.32%及7.43%,報告期內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
率呈現整體保持穩定但有波動的趨勢。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且開始轉股後,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資產將
大幅上升,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將進一步被攤薄。另一方面,公司本次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從資金投入到產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儘管公司業務和收
入仍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但公司仍存在因利潤水平在一定時期內無法與淨資產
同步增長而導致的淨資產收益率被攤薄的風險。
3、稅收優惠政策變動的風險
公司於2016年11月取得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
國家稅務局以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
GR201631000670),有效期三年。公司目前正在辦理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工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
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
定前,公司暫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若公司最終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
重新認定或未來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對公司的經營業
績會造成一定影響。
根據藏政發[2018]25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
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公司在西藏自治區註冊的子公司2018年度
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同時減半徵收屬於西藏自治區地方分享的部分。
但若未來國家對西藏自治區的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對發行人子公司的經
營業績會造成一定影響。
4、關於發行人金融數據服務和網際網路廣告服務業務毛利率為負的風險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9月,公司金融數據服務業務毛利率分別為
-31.05%、-
22.33%和-25.63%,網際網路廣告服務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5.85%、-
6.78%
和-29.27%,持續為負數,主要是受公司業務轉型和戰略調整因素所致:由於公
司將業務發展的重心轉移至證券業務和金融電子商務服務業務,受此因素的影
響,金融數據服務和網際網路廣告服務業務的收入出現下滑,毛利率亦可能持續為
負。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風險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用於補充公司全資子公司
東方財富證券的營運資金,支
持其業務發展,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在
可轉債轉股後按照相關監管要求用於補充
東方財富證券的資本金,以擴展信用交易、證券投資等業務規模,優化業務結構,
提高其綜合競爭力。受宏觀經濟及貨幣政策變化、證券市場周期性變化、證券業
競爭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變化以及
東方財富證券的經營管理能力等因素影
響,募集資金運用的進度及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四)與本次發行
可轉債相關的風險
1、本息兌付風險
在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公司需對未轉股的本次
可轉債支付利息及到期時
兌付本金。此外,在
可轉債觸發回售條件時,若投資者提出回售,則公司可能在
短時間內面臨較大的現金支出壓力,對企業經營產生負面影響。本次
可轉債未提
供擔保。因此,若公司經營活動出現未達到預期回報的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對本
次
可轉債本息的按時足額兌付,以及投資者回售時的承兌能力。
2、本次
可轉債到期未能轉股的風險
本次
可轉債在轉股期限內是否轉股取決於轉股價格、公司股票價格、投資者
偏好等因素。如果本次
可轉債未能在轉股期限內轉股,公司則需對未轉股的本次
可轉債支付利息並兌付本金,從而增加公司財務費用和資金壓力。
3、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不實施及修正幅度存在不
確定性的風險
本次
可轉債設置了公司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在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
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
期轉股價格的8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
東大會審議表決。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
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該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
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
可轉債的
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該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價。
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在滿足本次
可轉債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件的情況
下,公司董事會仍可能基於公司的實際情況、股價走勢、市場因素等多重考慮,
不提出轉股價格向下調整的方案。並且,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本次
可轉債轉股
價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通過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因此,存續期限內本次可轉
債持有人可能面臨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不能實施的風險。此外,即使公司決議
向下修正轉股價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確定性。
4、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實施導致公司原有股東股
本攤薄程度擴大的風險
可轉債存續期限內,若公司股票觸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條件則本
次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將可能向下做調整,在同等轉股規模條件下,公司轉股股份
數量也將相應增加。這將導致未認購本次
可轉債或未實施轉股的公司原有股東持
股比例進一步稀釋。因此,存續期限內公司原有股東可能面臨轉股價格向下修正
條款實施導致的股本攤薄程度擴大的風險。
5、本次
可轉債轉股期權價值降低的風險
公司股價走勢取決於公司業績、宏觀經濟形勢、股票市場總體狀況等多種因
素影響。本次
可轉債發行後,公司股價可能持續低於本次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因
此本次
可轉債的轉換價值可能降低,本次
可轉債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
影響。本次
可轉債設置了公司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時向下修
正轉股價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轉股價格,但公司股票價格仍低於轉股價格,
仍可能導致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換價值降低,本次
可轉債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
不利影響。
6、本次
可轉債轉股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本次發行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補充公司全資子公司東方
財富證券的營運資金,在
可轉債轉股後按照相關監管要求用於補充
東方財富證券
的資本金。發展主營業務產生效益需要一定的過程和時間,如
可轉債持有人在轉
股期開始後的較短期間內將大部分或全部
可轉債轉換為公司股票,公司淨資產將
大幅增加,總股本亦相應增加,公司將面臨當期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被攤薄
的風險。
7、利率風險
在債券存續期內,當市場利率上升時,
可轉債的價值可能會相應降低,從而
使投資者遭受損失。公司提醒投資者充分考慮市場利率波動可能引起的風險,以
避免和減少損失。
8、評級風險
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券進行了評級,信用等級為
AA+。在本次可轉換債券存續期限內,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將持續關注公司
經營環境的變化、經營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項等因素,出具跟蹤評級報告。如果
由於公司外部經營環境、自身或評級標準變化等因素,導致本次
可轉債的信用評
級級別變化,將會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對投資人的利益產生一定影響。
9、未設定擔保的風險
公司未對本次
可轉債發行設定擔保,如果本次
可轉債存續期間出現對公司經
營能力和償債能力有重大負面影響的事件,本次
可轉債可能因未設擔保而存在兌
付風險。
10、
可轉債二級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可轉債具有股票與債券的雙重特性,其二級市場價格受到市場利率、票面利
率、轉股價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上市公司股票價格、贖回條款及回售條
款、投資者心理預期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二級市場價格存在波動風險,甚至
可能會出現異常波動或與其投資價值背離的現象,從而可能使投資者不能獲得預
期的投資收益。
五、保薦機構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經核查,保薦機構不存在下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1、保薦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超過7%股份;
2、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機構或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超過7%股份;
3、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擁有發行
人權益、在發行人任職等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4、保薦機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形;
5、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係。
六、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一)作為發行人保薦機構,中金公司做出如下承諾:
1、保薦機構已分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及
其主要股東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根據發行人的委託,保薦機構組織編制
了申請文件,同意推薦發行人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並據此出具本上市保薦
書。
2、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
行上市的相關規定。
3、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4、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
表達意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5、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
的意見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6、保薦機構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
對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7、保薦機構保證本上市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8、保薦機構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
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9、保薦機構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採取的監管措施。
(二)保薦機構承諾,自願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
自證券上市之日起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三)保薦機構承諾,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對推薦證券上市
的規定,接受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七、對發行人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 項
安 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自本次發行
可轉債上市當年的剩餘時間及其後2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對發行人履行持續督導義務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
大股東、其他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
人資源的制度
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
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協助發
行人制訂、執行有關制度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
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協助發行人制
定有關制度並實施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
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
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督導發行人的關聯交易按照《公司章程》、《關
聯交易決策制度》等規定執行,對重大的關聯交
易本機構將按照公平、獨立的原則發表意見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
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
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關注並審閱發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報告;關注新
聞媒體涉及公司的報導,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
露義務
5、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
用、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
定期跟蹤了解項目進展情況,通過列席發行人董
事會、股東大會,對發行人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
變更發表意見
6、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
等事項,並發表意見
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的要求規範發行人
擔保行為的決策程序,要求發行人對所有擔保行
為與保薦機構進行事前溝通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機構的權利、
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
保薦機構可以依法對發行人、其子公司、分支機
構、關聯機構及其控股股東進行盡職調查、審慎
核查;保薦機構應督導發行人履行有關上市公司
規範運作、信守承諾和信息披露等義務,審閱信
息披露文件及向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保薦機構提醒並督導發行人提供與保薦工
作相關的文件、根據約定及時通報有關信息;根
據有關規定,保薦機構應對發行人違法違規行為
事項發表公開聲明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
保薦機構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對於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期內提出的整改建議,
發行人應會同保薦機構認真研究核實後並予以實
施;對於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可能存
在違反違規行為或其他不當行為,其他中介機構
出具的專業意見可能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等違法違規或者其他不當情形,保薦
代表人在履行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受到非正當因
素幹擾或發行人不予以配合的,發行人應按照保
薦機構要求做出說明並限期糾正;保薦機構對中
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存有疑義的,中介機構應
做出解釋或出具依據
(四)其他安排
無
八、保薦機構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繫地址、電話
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唐加威、陳超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電話:010-65051166
傳真:010-65051156
九、保薦機構對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的推薦結論
保薦機構認為: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
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
的有關規定,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
件。保薦機構同意保薦發行人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
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保薦書》之籤字蓋章頁)
法定代表人:
沈如軍
保薦機構公章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本頁無正文,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上市保薦書》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唐加威
陳 超
保薦機構公章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