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明明不想答應,卻總也不會說「不」?如何說服自己學會拒絕別人。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在某些場合,大家都在吹捧某個人,你也跟著吹捧,雖然你並不認同這個人;或者在有些場合,大家都表現的很感動,你也跟著感動,雖然你並沒有太大感覺。想要拒絕同事或者朋友的無理請求,卻總也不會說「不中」。這類經驗背後都有一個共同的應該思維的身影,壓迫者我們自己的真實想法和感受。
這就是自我煩惱背後的應該思維。這種對自我的應該思維,壓迫我們,讓我們找不到真正的自己。這種心態存在著一種自我強迫。就是我應該這樣。就拿個人努力這件事來說,為什麼我們經常對自己的努力找不到方向。只是知道,我再也不能這樣過了。我要努力,不能閒下來。
我們先想一下,身邊那些正在努力的人是怎麼樣做的。他們心裡往往有一個想實現的目標,但他們並不是那麼關心自己努力不努力這件事。他們會把所有注意力放到做事上,只想把事情做成。這時候,努力是一種自主自發狀態。是創造活動產生的副產品。
可是,當一個人沒有這樣的目標,卻覺得自己「應該努力」,會怎麼樣呢?他會想,雖然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可是成功的人都很努力。於是,我們遵照內心的應該規則行事,讀書、聽講座、學習。我們不知道目標在哪裡,只是想要努力這種狀態本身,因為應該自我的規則是—努力總是對的。
可是,應該思維的本質是模仿。太多的應該思維限制我們表達自身情感,甚至最終取代了真實情感的表達。這是自我的應該思維最大的問題。「我應該如此」的應該思維,本質是用社會規則、他人的期待或者文化習俗代表我們自發的行動。所以,關於自我的應該思維,完整的句式是:既然別人覺得應該這樣,那我就應該這樣;既然別人期待我這樣,那我就應該這樣。既然別人希望我說這事兒「中」,那我就應該說「中」。
一旦某個行為不是出於自發的,而是產生自某個「我應該如此」的觀點,它就可能變成一種強迫性質的自我要求,就會逐漸偏離事情本身。
比如,在一個悲痛的場合,因為身邊的人都被感動了,我們就覺得自己應該一起感動,雖然沒有真的被觸動,但還是表現出感動的情緒。這就是對感動的模仿。應該思維不僅阻礙了我們表達真實情感,還固化了我們的思維。
我們為什麼會陷入應該思維呢?甚至越陷越深,讓它成為理所當然的思維方式呢?人會陷入應該思維,是因為人們不斷在外在世界中尋找被別人喜愛的「自我」標準,妄圖創造一個理想的自我。這個理想的自我通常是完美的,聰明、美麗、優秀、毫無瑕疵。我們努力保持幻想中的形象,害怕別人看到幻想背後真實的自己。這樣一來,我們就被這些應該的規則支配了。
那麼,我們應該如果跳出自己的應該思維呢?
簡單來說,就是找回自己的感覺,能夠意識到外在的規則是如何影響我們的,並作出自己的選擇。自己的感覺雖然很模糊,但它是真實的。
可是要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因為「應該」背後,常常不僅是規則,還有更多認同這些規則的大眾、你的家人和朋友,甚至權利機構。有時候,找回自我意味著我們要有勇氣誠實地面對自己,哪怕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與他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