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律師服務收費辦法》第12條「群體性」如何界定?

2021-01-10 澎湃新聞

來源:裁判文書網

轉自:法務之家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裁判要旨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對於何為「群體性訴訟案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均未予明確界定,因此,可參照律師行業自律組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加以認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規定,群體性案件是指一方當事人眾多(十人以上)、基於同一或類似的事實問題或法律問題而引發的共同訴訟或非訴訟(包括調解、裁決、仲裁、複議等)案件。

四川易通律師事務所、四川益瑞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19)最高法民申2630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四川易通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東升街**號蜀源大廈西樓**號。

負責人:王強,該事務所主任。

委託訴訟代理人:陳興,四川易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四川益瑞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廣都大道**號。

法定代表人:曹洪,該公司執行董事。

委託訴訟代理人:王良仲,四川合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四川誠坤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川省成都市武侯區龍祥路**號西藏花園**-**幢**樓**號。

法定代表人:曹洪,該公司執行董事。

委託訴訟代理人:王良仲,四川合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曹洪,漢族,1959年1月20日出生,住**川省大邑縣。

委託訴訟代理人:王良仲,四川合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成都泓峰行實,住所地**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橫丁字街**號字街13號。

法定代表人:舒建,該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再審申請人四川易通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易通律師事務所)因與被申請人四川益瑞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瑞公司)、四川誠坤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坤公司)、成都泓峰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泓峰行公司)曹洪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川民終116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易通律師事務所向本院申請再審請求:1.依法撤銷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民終1163號民事判決;2.依法裁定再審本案,並改判支持易通律師事務所的訴訟請求;3.本案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由益瑞公司、誠坤公司、泓峰行公司、曹洪承擔。主要事實及理由:1.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民終1163號民事判決書適用法律錯誤。(1)二審法院認為,易通律師事務所未主張也無證據證明在籤訂代理合同前,其向益瑞公司、誠坤公司、曹洪、泓峰行公司履行了告知政府指導價的義務,故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前提條件尚不滿足,案涉《代理合同補充協議》中的風險代理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第一條第(四)項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易通律師事務所代理的(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民事案件適用的政府指導價已廢止,已無政府指導價可告知,且該案的律師服務收費已不適用政府指導價。(2)《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於2006年4月13日發布,並於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於2014年12月17日發布並施行。根據法律適用規則,關於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二者有衝突的地方,應適用《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的規定。二審法院在審理本案中適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而不適用《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違反法律適用原則。(3)二審法院以易通律師事務所未履行《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告知政府指導價為由,認定案涉《代理合同補充協議》中的風險代理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錯誤。第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及該辦法其他條款並未規定違反相應的告知義務,所籤訂的風險代理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只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能導致合同無效,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辦法》為部門規章,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效力階層的強制性規定。第三,(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案件起訴後,易通律師事務所指派的代理人也告知了益瑞公司等委託人收費方式且在與委託人商定收費標準後再書面列印成合同,並在委託人審閱無異議後才籤訂,易通律師事務所盡到了告知義務。2.一審法院認定(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案件為群體性訴訟案件,並認定該案不能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屬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錯誤。(1)(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案件的實際出借人為廖明亮一人,益瑞公司等當事人也認可該事實。且現(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案件的出借人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將執行主體由十一人變更為郭道書(系廖明亮妻子)一人,因此該案不屬於群體性訴訟案件。(2)即使認定(2015)川民初字第16號案件為群體性訴訟案件,也應是非公益性的群體性訴訟案件。根據《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的規定,群體性訴訟案件區分為公益性的群體性訴訟案件及非公益性的群體性訴訟案件,對非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採用風險代理收費。故易通律師事務所與益瑞公司等受託人協商確定採用風險代理收費符合法律規定。3.判決結果明顯超出易通律師事務所的訴訟請求。一審中,易通律師事務所的訴訟請求為要求益瑞公司、誠坤公司、曹洪、泓峰行公司支付風險代理費,而一審法院卻判決支付基本代理費。易通律師事務所上訴後,二審認為一審處理不當,但又以「無明顯不當」予以維持。二審法院的判決明顯超出易通律師事務的訴訟請求,違背了不告不理的原則。

益瑞公司、誠坤公司、曹洪提交書面意見辯稱,一審判決、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適用正確,在規範律師服務收費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易通律師事務所申請再審的事由均不能成立,應予駁回。

泓峰行公司提交書面意見辯稱,易通律師事務所事務所指派的律師未能認真、積極履行律師職責,造成泓峰行公司經濟損失,其申請再審的事由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本院經審查認為,易通律師事務所的再審申請事由均不能成立。具體評析如下:

關於益瑞公司是否應向易通律師事務所支付風險代理費的問題。《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對於何為「群體性訴訟案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均未予明確界定,因此,可參照律師行業自律組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加以認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規定,群體性案件是指一方當事人眾多(十人以上)、基於同一或類似的事實問題或法律問題而引發的共同訴訟或非訴訟(包括調解、裁決、仲裁、複議等)案件。而本案涉及的(2015)川民終字第16號案件審理的原告(出借人)為十一人,民事判決也判決被告(借款人、擔保人)向十一位原告(出借人)償還借款本息及承擔擔保責任,根據上述指導意見,該案的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故原審法院認定該案屬於群體性訴訟案件並無明顯不當。即使在該案執行階段,十位出借人向另一出借人轉讓債權,使得債權人數從十一人減少成一人,該行為也是發生在(2015)川民終字第16號案件判決之後,不影響該案系群體性訴訟案件的性質。

市場調節價與風險代理收費並非同一概念,風險代理收費只是實行市場調節價時的一種收費方式。《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第一條第(四)項規定是針對《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範圍進一步放開,而不是對允許風險代理的範圍作了進一步放開。如前所述,本案系群體性糾紛案件,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易通律師事務所代理(2015)川民終字第16號案件不能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故二審法院認定易通律師事務所不應收取風險代理費並無不當。

關於二審法院是否超過訴訟請求進行裁判的問題。易通律師事務所提出的訴訟請求的實質是要求誠坤公司、曹洪、泓峰行公司支付律師代理費。其未主張基本代理費,是因其認為風險代理費已經達到律師服務費的最高收費金額標準,無需再主張其他費用。二審法院在對易通律師事務所關於風險代理費的主張不予支持的情況下,根據《代理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綜合考慮易通律師事務所代理工作的複雜程度等因素,酌情確定易通律師事務所應當收取的代理費為200萬元及相應的資金佔用費並無明顯不當。

綜上,易通律師事務所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四川易通律師事務所的再審申請。

審判長 馬成波

審判員 司 偉

審判員 葉 歡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書記員 劉洪燕

相關焦點

  • ...收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事務所駐京分支機構在本市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律師服務收費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市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本辦法或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具體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 廣西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有新規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相結合●按計時、計件、標的額比例和風險代理等不同方式收費●實行「參照標準」和「協議標準」     從今年5月1日起,廣西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新的律師服務管理實施辦法和收費標準。
  • 律師每小時最高收費3000 百姓嫌高律師說低
    你準備拜訪律師嗎?請帶上秒表。從2001年12月1日起,上海的律師服務每分鐘最高可收取50元,《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暫定)》於2001年12月起實施。
  • 2019,律師籤訂「風險代理合同」的適用與禁忌
    首先,刑事案件代理不同於一般的民事案件代理,如果允許刑事訴訟中進行風險代理,律師在風險代理中有了足夠的經濟動機,因此可能會採取作偽證、幫助犯罪分子規避刑事制裁、開脫罪責等來謀取勝訴判決,還可能導致司法腐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 破產律師需要什麼資質,如何收費
    在企業破產清算的過程中是需要律師,有律師才能夠保證破產清算合法合規,確保在破產清算過程時不會惹上麻煩。請律師來進行破產清算時,律師並不是免費提供服務。那麼,破產律師需要什麼資質,如何收費呢?下面杜明明律師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如下。
  • 河北省律師收費標準整理 附: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
    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 為引導律師事務所合理收費,促進我省律師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精神,制定本指導意見。
  • 「檢答網集萃—29」敲詐勒索罪中老年被害人年齡如何界定
    認罪認罰工作中如何開展社會調查評估諮詢類別:法律政策諮詢人:廣東省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 陳龍華諮詢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第36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人民檢察院擬提出緩刑或者管制量刑建議的,可以及時委託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社區矯正機構進行調查評估
  • 180萬工傷賠償律師分走90萬,收費高麼?
    作者:於立生據媒體報導,近日貴州省惠水縣的王水香反映:其前夫楊昌茂2016年7月12日,在廣州市一家工地上受傷致癱,家屬委託律師索賠;今年9月6日,楊昌茂與用人單位籤訂賠償協議書,獲得一次性賠償180萬元;但事後發現,律所從180萬元中,一下分走了90萬元,質疑收費過高。當事律師回應:收費依據是雙方自願籤訂的合同。
  • 2020最新北京律師收費標準
    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北京律師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五、重大、疑難、複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及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六、前述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後一階段起減半收取。
  • 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擅自提高收費的;」規定的情形,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律師協會決定給予***律師「通報批評」行業紀律處分。)》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五)項的規定,構成違規收案、收費。
  • 過法考,做律師!律師費平均:2788元/小時|《中國律師事務所費率調查...
    ▶2017年4月上海市發改委公布《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規定:由於重大、疑難、複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協商確定收費標準。意味著,計時收費最高可按15000元/小時收費!
  • 最高法起草審判瑕疵追責辦法,法律界稱落實難
    據《法制日報》今天報導,為解決審判瑕疵問題,最高法已經起草了《人民法院審判瑕疵處理辦法(試行)》,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出臺。今後,因審判瑕疵引發當事人上訪產生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但法律界人士對此《辦法》並不樂觀。
  • 如何看待律師不能背誦法條?如何衡量律師的執業水準?
    法眼掃描認為:判斷律師是否專業,是否敬業,是否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是拿會不會背誦法條來衡量的。一、在浩如煙海的法律資料中,從沒有把背誦法條作為考核標準想當一名執行律師,首先就要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最新案例: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 某律所律師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被律師協會給予「通報批評」行業紀律處分**律師事務所***律師在代理某刑事案件中收取代理合同以外款項30000元,違反《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或者收取規定、約定之外的費用或者財物的;違反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或者收費協議約定,擅自提高收費的;」規定的情形
  • 最高法判例:如何界定房屋徵收安置對象及數量
    因此,確定一個時間節點來界定需安置對象及數量就顯得尤為重要。無論如何確定,總有一部分人認為因此而利益受損,如將拆遷公告發布之時作為安置對象確定時點,拆遷公告發布後至安置房建成分配之前出生的人員就不能獲得安置;如將安置房建成分配之時作為安置對象確定時點,則房屋拆遷至安置房建成分配前去世人員的家屬可能會覺得利益受損。
  • 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
    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河北寶光律師事務所】業務範圍:民商、行政、刑事、銀行訴訟法律服務、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民商事律師見證等。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受聘擔任法律顧問後,應及時指派本所執業律師提供法律顧問報務。聘方對所指派的律師有特別要求或明示希望指派特定律師的,應儘量滿足。
  • 師爺|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聯合發文:申訴案件禁止律師提供風險代理!
    ,同時該文第15條關於強化律師代理申訴執業管理「」中,明確禁止申訴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以下為該文件全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司法部 文件《關於逐步實行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意見》實行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是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實現申訴法治化,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維護司法權威的重要途徑。
  • 廣東省1月10將實施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近日,廣東省物價局與省司法廳聯合制定了《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對律師收費實行政府限價,按照規定,律師服務每小時收費最高可達3600元,最低為160元,律師事務所必須明碼標價。新標準自明年1月10日開始執行。    《辦法》稱,律師服務收費屬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與市場調節價分類管理。
  • 中國律師費平均費率約2800元/小時,請一名律師要花多少錢?
    影響費用的一大因素是成本,律師也是有成本的。律師的成本是什麼呢?可以說是時間。通過學習成長為律師的數年時間以及提供具體法律服務所投入的時間。一個人的時間是有限的,不同年齡和不同領域的律師在有限時間裡提供的服務和價格通常是有差異的,而律師行業普遍採用按小時收費的量化方式。
  • 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涉嫌違法!
    根據《律師法》第47條之規定,(律師)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下的處罰。免費向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和其他法律服務,明顯屬於不正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