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都是二婚,婚後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費,你覺得合理嗎?

2020-12-24 生活百科集結號

男女雙方都有孩子。男方男孩,女方女孩。考慮到女方方便照顧父母和女兒,婚後男方住在女方家裡,兩個人一起賺錢買房子和車,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一起承擔家裡一切的開銷,女方父母都是能走動。兩位老人為了減輕男女雙方兩個人壓力。兩位老人幫忙廚飯洗衣服。考慮到有二個孩子想買兩套房子。所以暫時沒有註冊登記。由於男方孩子比較調皮,男方又是大老粗,只會一心在外面賺錢,對小孩沒有上心管教和男方對方關心比較少。女方覺得沒安全感,所以女方提出幾次不想讓男方孩子在女方家裡住。讓男方孩子回老家跟男方父母一起住。等買房子再接過來一起住。女方擔心房子以後會給男方孩子做婚房。所以想經濟獨立。各自賺各自錢。男方賺的錢男方自己收,女方賺的錢女方自己收。女方家裡在城市周邊。有田地,米都是自己種的,家裡也養些雞,偶爾種點青菜,以往每個月的生活費1200元,女方要求男方每個月出1200元做為生活費。這樣合理嗎?

都是二婚,都有孩子,不管是在哪方家裡住,男人都應該交一部分錢岀來做生活費。就算柴米水不用買,油、鹽、醬、醋、電得花錢吧?況且還是男主外,女主內,你不拿錢回家誰曉得你在外面幹些什麼事啊?讓人有種不同的想法,但是作業女人每一樣開資大體上要記一下錢怎麼用了,以便有個交代,別讓男人擔心錢的去向。就算是原配夫妻,男人也要交錢給女方,至少中國絕大部分是這樣,生活方面基本上都是女方在搭理,你不交錢叫女方怎麼辦?

女方讓男方孩子回家和爺爺奶奶住沒有問題,這孩子調皮搗蛋不好管教,而男方還粗枝大葉自己不管教孩子,那麼後媽和後外公外婆自然沒辦法管理,孩子又是後外公外婆在帶,一個不服管教的孩子如果出來什麼安全問題女方沒辦法交代,還有要1200元的生活費已經非常少了,試問租房而且還有人做飯吃,大概需要多少錢?別口口聲聲說女方算計,請問這裡女方算計到了什麼呢?就算計到了晚上床上有人陪嗎?其它的好像沒看到她得了多大好處啊,那麼男人在這段婚姻中付出了什麼呢,個人賺的錢歸個人,吃人家的喝人家的還睡人家,就每月1200元生活費還問應不應該給?難道想找個女人養著自己嗎?

男方及孩子都住女方家,出生活費很正常啊,租房還要給房租呢?其次,既然結婚了男方就應該承擔養妻兒的義務,不論是不是自己親生的,如果接受不了當初就不應該找個有孩子的,找了就是有這個心理準備的。那麼1200一家四口又住房子又吃飯,還有水電氣,真的不夠呢。女方說男孩不好管想男方送回老家就是女方不對了。既然結婚了就是共同的孩子了,好不好管都不能推給老人,不好管就讓你老公管,不能說男人的全部責任就是賺錢,也要盡父親的義務,照顧輔導孩子。這種情況下買一套房都困難,你們還想買兩套?與其想這些不如多花錢在兩個孩子的教育上,讓他們掌握自力更生的技能,自己買房,你們買一套自己住就行了。到時候兒女結婚平等對待,兩邊給一樣的錢就可以了。

管後媽的確不好當!要知道,但凡是有一點點起碼責任心的父親,寧肯自己受苦受累,都絕不會讓自己的兒子遭人白眼!血緣自不待說,僅僅就面子一條,也不容許男人這麼做,除非他不打算今後在別人面前抬頭做人了!女方一開始就在孩子問題上為難男方,顯然是對能不能和男方走到一起持無所謂態度。再說,即便是二位有一天領了結婚證,兩個人的心不在一起,路,怎麼可能走到底?本人還是勸女方,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沒錯,婚姻,是兩個人搭伴過日子,但日子中最重要的內容,卻是心境。辛苦了,再殷實的日子也只能是味同嚼蠟!何況,內心不踏實的日子,肯定走不遠!如果本人的分析是錯誤的,那就請按照你們自己的設想繼續走下去,並衷心祝願你們幸福長久!

相關焦點

  • 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男方,這種情況女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撫養費全部由一方承擔的協議有效,但是在「必要時」子女可要求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或者增加撫養費。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也需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夫妻雙方不管是否離婚,都有撫養和教育孩子的義務。
  • 如果說女方要求男方有房有車,那麼男方可以要求女方什麼條件?
    現在男方對女方沒有要求,只要有女孩願嫁就高興死了。 你家女兒寶貝,娘生爹養的,人家兒子也不是充話費送的。憑什麼就要房子車子還有那麼多彩禮?男方多了個兒媳,女方就沒多個女婿? 還好意思問人家是要愛情還是要錢?
  • 女方:離婚!男方:坐牢還留下40多萬元,出獄了,你就要求離婚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雙方離婚;2、婚生子、婚生女歸原告(女方)撫養,被告(男方)按年支付撫養費12000元(每月500元計算,計算至18歲止);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男方)承擔。
  • 為什麼婚後女方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嗎?戶口遷入對夫妻有啥影響?
    導語:為什麼婚後女方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嗎?戶口遷入對夫妻有啥影響?有些人覺得兩個人成家的話,像是女方家的戶口是需要進行遷移的,遷移到男方的家庭當中,這樣才算是與男方家裡正式的成為一家人,但其實對於這樣的觀念也並不是正確的。國家的任何一條規定都沒有將這樣的事情進行規定的,所以說就算是兩個人結婚的話,男方也是沒有權利要求女方將戶口遷移到他們的家中的。
  • 沒離婚分居了,如今女方失業能起訴有工作的男方,讓給生活費嗎?
    但是實際操作中,一旦感情破滅,或者丈夫就是不願意給家用了,女方以自己丈夫不給我生活費,去起訴,讓法院強行要求自己丈夫每個月給自己錢,大家認為可能嗎?法律上,每個月強行給錢的情況,只有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一般會得到支持,夫妻之間,只有一方重病或者失去勞動能力,另外一方置之不理,可以要求強行讓有錢的一方出錢看病。
  • 婚後,女方戶口可以不遷入男方家嗎?有什麼影響?答案讓人意外
    婚後,女方戶口可以不遷入男方家嗎?有什麼影響?答案讓人意外現在雖說已經沒有了男尊女卑的觀點,但是很多的人在某些行為和慣性思考上,卻總是會習慣性的將男放在尊位,就像是孩子跟誰姓的問題,還有就是戶口的問題。
  • 男方房本不願寫女方名字,準新娘發飆甩出三條協議!
    那麼,這位準新娘到底提出了哪三條要求,她的要求又是否合理呢?然而,當她向男方提出,要求在男方婚前首付的婚房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時,男方的反應卻令她大為光火。網上曬出了兩個人的聊天記錄,字裡行間真是充滿了濃濃的火藥味。這位準新郎先是對女方房產加名的要求避而不回,女方催急了,男方憋了半天回了一句:「要是你家給你買房子了,你會寫我名?」這意思很明白,當然是不願意啦!女方看起來也是個暴脾氣:不加名也可以,房子我自己會買,彩禮也可以不要你一分錢!
  • 男方:我養女兒,你每月給1000;女方:我養女兒,不要撫養費
    男方與女方離婚糾紛,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並於2020年7月28日公開開庭審理。男方和女方都請有律師。男方曾於2019年4月15日起訴離婚,2019年7月15日法院判決不準許離婚。雙方經過6個月的冷靜期,認為雙方的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再無和好可能,故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女方陳述:1、不同意離婚;2、因不同意離婚所以不存在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的問題;3、不同意承擔訴訟費,要求由原告自行承擔。經審理查明:雙方自由戀愛後結婚,婚後生育一女。
  • 協議離婚時女方已經懷孕,孩子出生後可否再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劉女士諮詢:我與前夫相識幾個月後便登記結婚,由於婚前了解不夠,婚後雙方經常發生爭吵,導致感情破裂,雙方便協議離婚。離婚時,我已經懷孕,因當時孩子未出生,所以雙方在離婚協議中也未提及孩子的撫養問題。現在孩子已經一歲,我能否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律師意見】你好,你能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 無子女離婚男方需要支付女方贍養費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那麼,無子女離婚男方需要支付女方贍養費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網友諮詢:雙方沒有孩子,離婚的話男方需要支付女方贍養費嗎?河北鴻翔律師事務所趙倩律師解答:贍養費,是為子女者,給沒有生活能力的父母支付的生活費。
  • 兩個人結婚女方男方買三金你認為過分嗎
    這年頭別說三金了,都已經到了四金一鑽了。所謂四金就是戒指、項鍊、耳墜、在加上手鐲,一鑽不用說就是每個女生都比較嚮往的鑽戒啦。結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終身大事,女方給男方要三金現在很正常啊,而且結婚後,那還不是小兩口的共同財產啊。
  • 離婚後,女方不讓男方探望孩子,男方拒絕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父母離婚協議書約定,小蔣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1800元,每月月末轉入女方帳戶。十幾年來老蔣只支付撫養費43200元,剩餘費用沒在支付。原因是女方拒絕其行使探望權,所以他停止了撫養費支付。現在女方身體不好,在家養病,沒有經濟來源。
  • 婚後女方不願意生育孩子,男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嗎?
    有時候因為正在事業上升期或者正在經手一個重要的項目,暫時不會考慮生育,甚至會拒絕丈夫生育小孩的要求。那麼,婚後女方不願意生育孩子,男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嗎?網友諮詢:婚後女方不願意生育孩子,男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嗎?
  • 商量婚事女方提三個要求,男方笑著點頭,三天後女方悔婚
    今天我要講的是:商量婚事時女方提三個要求,男方笑著點頭,三天後女方悔婚。韓林與王慧戀愛七年,兩人終於要走進婚姻的殿堂,從校園戀情走到現實需要莫大的勇氣,而二人也是經過無數個考驗走到了一起。王慧問:「你會接受我的家庭嗎?」韓林拍著自己的胸脯保證:「愛你就會接受你的一切。」王慧幸福地依偎在韓林的懷裡,韓林也抱緊了王慧。
  • 婚後,女方一定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嗎?看完不再「糾結」
    婚後,女方一定要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嗎?看完不再「糾結」結婚對我們來說是很常見的事情了,大部分的人可能都要經歷這樣的一個過程,在你達到規定的年齡之後,就可以結婚了。一些人會把結婚當成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事實上它確實很重要。
  • 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和姓名權,放棄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現在反悔了
    但是也有一些情況是,為了爭奪撫養權,而主動聲明可以放棄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這種情況下,多年後反悔了,還能再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嗎?2016年12月12日,楊某與趙某登記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婚生子楊某智撫養權歸女方,相關撫養費用全部由女方負責,男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男方自願放棄探視權及被贍養權,並同意婚生子姓氏變更為女方姓氏;由男方出資購買(約35萬)女方出資裝修(約37萬)的住房歸男方所有,男方為取得該房屋所有權需一次性補償女方15萬元。
  • 離婚律師梁聰團隊林婉華:婚後給女方家的錢,離婚時男方能拿回嗎
    其實,關於「扶貧」這個話題,需承認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不僅是體現在剛締結婚姻時的彩禮或嫁妝,還體現在婚後一方頻頻扶持原生家庭的成員,比如女方為弟弟結婚出資買房買車等。這種日久積累的不正常的「扶貧」,自然而然地成為了雙方離婚時較大的爭議點之一。
  • 協議離婚,孩子歸男方撫養,女方要求賠償15萬,這樣合理嗎?
    很多女人就是不可思議,大家都沒有什麼過錯,就來了一句性格不合,我們離婚吧!我跟你那麼多年,又給你生了一個女兒,現在什麼都沒有,你還是男人嗎?你得賠償我15萬青春損失費!(來源網友求助)分析:這樣不僅不合理,法院也不會支持的!
  • 男方常年在廣東工作,女方在四川生活,夫妻間聚少離多
    原告(女方)與被告(男方)離婚糾紛一案,法院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女(隨母姓)隨原告生活,被告(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費至18周歲為止,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一人一半; 3、本案訴訟費由原、被告承擔。
  • 2018新婚姻法,這2種情況下,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補償金的!
    可只要是正常合法夫妻,都是受婚姻法約束的,離婚也並不是簡單的把財產分了,孩子拋給一方,另一方按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就算完事了。但是從原則上來講,也確實就是這些程序。但現實並沒有這麼理想,離婚時多少會有些爭執。各說各有理,但在婚姻裡不可否認女方是弱勢的一方,不管從經濟上還是從精神上都是如此。比如,離婚的時候女方雖然沒有在外工作,也沒有經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