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都有孩子。男方男孩,女方女孩。考慮到女方方便照顧父母和女兒,婚後男方住在女方家裡,兩個人一起賺錢買房子和車,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一起承擔家裡一切的開銷,女方父母都是能走動。兩位老人為了減輕男女雙方兩個人壓力。兩位老人幫忙廚飯洗衣服。考慮到有二個孩子想買兩套房子。所以暫時沒有註冊登記。由於男方孩子比較調皮,男方又是大老粗,只會一心在外面賺錢,對小孩沒有上心管教和男方對方關心比較少。女方覺得沒安全感,所以女方提出幾次不想讓男方孩子在女方家裡住。讓男方孩子回老家跟男方父母一起住。等買房子再接過來一起住。女方擔心房子以後會給男方孩子做婚房。所以想經濟獨立。各自賺各自錢。男方賺的錢男方自己收,女方賺的錢女方自己收。女方家裡在城市周邊。有田地,米都是自己種的,家裡也養些雞,偶爾種點青菜,以往每個月的生活費1200元,女方要求男方每個月出1200元做為生活費。這樣合理嗎?
都是二婚,都有孩子,不管是在哪方家裡住,男人都應該交一部分錢岀來做生活費。就算柴米水不用買,油、鹽、醬、醋、電得花錢吧?況且還是男主外,女主內,你不拿錢回家誰曉得你在外面幹些什麼事啊?讓人有種不同的想法,但是作業女人每一樣開資大體上要記一下錢怎麼用了,以便有個交代,別讓男人擔心錢的去向。就算是原配夫妻,男人也要交錢給女方,至少中國絕大部分是這樣,生活方面基本上都是女方在搭理,你不交錢叫女方怎麼辦?
女方讓男方孩子回家和爺爺奶奶住沒有問題,這孩子調皮搗蛋不好管教,而男方還粗枝大葉自己不管教孩子,那麼後媽和後外公外婆自然沒辦法管理,孩子又是後外公外婆在帶,一個不服管教的孩子如果出來什麼安全問題女方沒辦法交代,還有要1200元的生活費已經非常少了,試問租房而且還有人做飯吃,大概需要多少錢?別口口聲聲說女方算計,請問這裡女方算計到了什麼呢?就算計到了晚上床上有人陪嗎?其它的好像沒看到她得了多大好處啊,那麼男人在這段婚姻中付出了什麼呢,個人賺的錢歸個人,吃人家的喝人家的還睡人家,就每月1200元生活費還問應不應該給?難道想找個女人養著自己嗎?
男方及孩子都住女方家,出生活費很正常啊,租房還要給房租呢?其次,既然結婚了男方就應該承擔養妻兒的義務,不論是不是自己親生的,如果接受不了當初就不應該找個有孩子的,找了就是有這個心理準備的。那麼1200一家四口又住房子又吃飯,還有水電氣,真的不夠呢。女方說男孩不好管想男方送回老家就是女方不對了。既然結婚了就是共同的孩子了,好不好管都不能推給老人,不好管就讓你老公管,不能說男人的全部責任就是賺錢,也要盡父親的義務,照顧輔導孩子。這種情況下買一套房都困難,你們還想買兩套?與其想這些不如多花錢在兩個孩子的教育上,讓他們掌握自力更生的技能,自己買房,你們買一套自己住就行了。到時候兒女結婚平等對待,兩邊給一樣的錢就可以了。
管後媽的確不好當!要知道,但凡是有一點點起碼責任心的父親,寧肯自己受苦受累,都絕不會讓自己的兒子遭人白眼!血緣自不待說,僅僅就面子一條,也不容許男人這麼做,除非他不打算今後在別人面前抬頭做人了!女方一開始就在孩子問題上為難男方,顯然是對能不能和男方走到一起持無所謂態度。再說,即便是二位有一天領了結婚證,兩個人的心不在一起,路,怎麼可能走到底?本人還是勸女方,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沒錯,婚姻,是兩個人搭伴過日子,但日子中最重要的內容,卻是心境。辛苦了,再殷實的日子也只能是味同嚼蠟!何況,內心不踏實的日子,肯定走不遠!如果本人的分析是錯誤的,那就請按照你們自己的設想繼續走下去,並衷心祝願你們幸福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