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2020中國企業家十大法律風險】
意見領袖丨北京和昶律師事務所
網際網路與金融業的連結,混業融合,讓網際網路金融成為了企業創新、創業的前沿陣地,煥發了蓬勃生機。借力信息科技技術,網際網路金融創造了一個更便利、高效、開放、惠民的新業態,成為社會經濟發展不可忽視的動力引擎。但是,有機遇就有挑戰,有創新就有風險。
2019年到2020年,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依然不平靜。持續的強監管態勢,讓市場的喧囂與浮躁逐漸隱退。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出清轉型、消費金融迎來持牌經營的嚴監管周期、供應鏈金融新風口,躬身入局的每一個企業正好站在爆發蛻變的十字路口,面臨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如何讓金融創新產品安全運行在法律監管的警戒線內。
1、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
2020年3月30日港股上市公司51信用卡公告,全面轉型清退P2P業務;2020年3月24日,首家在美上市的「中國車貸第一股」——點牛金融,因涉嫌非法集資,7人被移送起訴,14人被採取強制措施。這不僅讓我們深思,為什麼中國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難得善終?
所謂網際網路金融,是金融機構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等業務。在本質上網際網路金融還是金融,它必須解決資金風險這個根本問題,否則就不能生存。網際網路金融具有「網際網路風險+金融風險」疊加的特點,其對公司的要求反而更高,面臨的挑戰也更大。如果不能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避免資金風險,網際網路的匿名性、快速傳遞等特點,就會快速擴大金融風險。從這個視角觀察,中國的P2P註定難得善終,因為網際網路只是加速了資金的融通,卻沒有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或者它根本就
不關心這個問題,因為它做的不是真正的金融。
2019年10月,51信用卡因為未經銀行授權,通過爬蟲技術非法爬取銀行用戶個人信息,且將貸款催收委託外包,導致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不惜以犯罪的手段獲取公民信息,是因為它無法解決用戶信用的問題,卻又不俯下身子耐心搭建信用平臺,而是通過爬蟲盜用個人信息,通過暴力催收這條「捷徑」,減少不良貸款,最終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與此相對照的是,阿里巴巴的姊妹企業——螞蟻金服,我們熟悉的支付寶、餘額寶、螞蟻花唄、相互保、芝麻信用等,都是它旗下的產品。它能夠在短短十多年的時間,成長為一個超級「獨角獸」,得益於它依託的阿里巴巴平臺。
淘寶平臺上累計的商家流水、活躍度、違約率等實時信息,為螞蟻小貸提供了比傳統銀行徵信更豐富的活數據,避免貸款壞帳。這些貸款數據又不斷迭代,持續支持後續貸款決策,形成良性循環。用這些豐富的一手數據,解決金融最根本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才是螞蟻金服成功的關鍵,也是網際網路金融的邏輯,即在尊重金融規律的基礎上用數據和技術驅動金融化服務。
我國沒有公開的社會徵信體系,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不對社會公開,在這種背景下,除非你能背靠阿里巴巴、騰訊等這些網際網路平臺公司,利用它們的活數據,解決客戶信用問題。否則,就不能幹金融,即使戴上「網際網路」的帽子,也不行。網際網路金融的出現,是為了提高傳統金融活動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帶來資金風險等問題。網際網路只是技術手段,底層依然是金融邏輯,打著網際網路的幌子違背金融規律,跑馬圈地,鑽監管的空子,註定只是泡沫,一定會被刺破。
2、不是所有的「創新」都是新的
P2P在2013年異軍突起,2015年之前幾乎處於監管真空,網貸企業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野蠻生長。「e租寶」事件之後,P2P遭遇強監管。尤其2017年持續爆雷之後,監管持續清退。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國實際運營網貸機構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了86%;整治工作開展以來,累計近5,000家機構退出。這難道是創新出了錯?
P2P的核心邏輯是:通過搭建信息平臺、建立信息生態,形成一種資金匹配的技術,讓借貸雙方更加直接、高效地對接,消減信息不對稱。以高效的方式服務實體經濟,惠及普通企業與百姓,這種商業邏輯的創新價值是毋容置疑的。但要實現這一目標,對平臺企業的要求非常高。P2P針對的是傳統金融機構基於成本壁壘,無法下沉的小額、微額資金需求用戶。這類用戶的信用評估、風險管控,成本高、難度大,只有利用網際網路信息科技技術才有可能實現突破。
然而,現實中投身網際網路借貸平臺業務的經營者們,大多並沒有看清這種創新模式的本質。他們一沒有強大的信息技術支撐,二沒有堅實的金融風控管理經驗保駕護航,這就無法解決信用缺失所帶來的的資金風險。實際經營中的P2P沒有數據,沒有風控模型,沒有風險管理,又不滿足於居間中介服務的微薄收益,於是劍走偏鋒,很多P2P都涉及自融、資金池、期限錯配等違法行為,這不過是新瓶裝舊酒而已,涉嫌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經濟形勢好、監管寬鬆時,還能拆東牆補西牆,艱難度日。一旦經濟下行,監管收緊,就被打回原形。不僅爆雷跑路,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的也不是少數。
與此相似的,還有幣圈、眾籌等。2020年6月1日,《證券日報》發文報導稱,僅在5月,就有「披薩狗」PIEXGO、UEX、LMEX、FUBT等數家虛擬幣交易平臺被質疑跑路。繼2017年國內的ICO被叫停後,虛擬貨幣交易紛紛「出海」發展,「人和伺服器在海外、資金來源在內地」就成了很多交易平臺的新套路。
但是,在區塊鏈作為虛擬貨幣的底層技術沒有突破的情況下,所謂虛擬貨幣,就如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的公告所指出的,「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出海發展只是增加了監管機構對違法行為的查處難度,為平臺跑路提供便利而已,不能改變其違法的本質屬性。真正的創新,是加強基礎研究,利用區塊鏈技術解決融資難、風控難等問題,讓區塊鏈成為服務實體、促進經濟發展的新利器。
網際網路眾籌也是險象環生,自2016年開始,汽車眾籌經歷了前期過於迅猛的膨脹後,步入爆雷高發期。包括融車網、聚創眾籌、通乾眾籌、寶易得等總規模超過1億元的汽車眾籌平臺相繼出事,問題類型包括清盤、停業、惡意跑路、網站無故關閉、因多種原因無法回款等情形。
汽車眾籌的商業模式很簡單,即低買高賣,但是它利用了網際網路的信息優勢,向社會籌措資金,並撮合交易。一般來說,首先是汽車眾籌平臺聯手二手車商,推薦待售的二手車,並向社會籌措資金將該車買入,然後參與眾籌的投資人共同決定,將該車以適當的價格賣出,賺取其中的差價。如果平臺嚴格基於上述交易流程,審核項目、評估資產,監管資金並進行完全的信息披露,就發揮了網際網路的優勢,是一種具有創新性的融資、融物方式。
但是現實的情況是,汽車眾籌平臺盲目上線項目,甚至虛假購車,或者對投資者保證溢價回購,即平臺之意不在買車,而在集資,隱患就已經埋下。例如,江蘇連雲港警方破獲了一起汽車眾籌平臺詐騙案件,一家貿易有限公司利用「萬利豪汽車眾籌平臺」開展「偽眾籌」騙取投資,製造虛假交易進行詐騙,涉案金額達2,000多萬元。
汽車眾籌平臺爆雷主要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完全以詐騙為目的搭建的平臺;二是平臺自身風控能力不足。有些汽車眾籌平臺存在自設資金池、自融、發布虛假標的、承諾保本保息等現象,這都背離了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的初衷,而是以創新之名,行一己私利之實,最終不僅汙名化了「眾籌」,投資者還可能落入「詐騙」的陷阱。
穿透以上這些對中國大眾還有些「新鮮」的名詞,我們看到的還是各種形式逃避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與其說是創新出了錯,不如說是打著「創新」幌子的圈錢。沒有徵信和風控管理的加持,爆雷和被追刑責都不是意外。
3、在不確定性中找到安全的邊界
2003年,支付寶上線,僅用短短十年的時間就躍升為全球最大的電子支付錢包。如何利用用戶沉澱在網絡虛擬帳戶裡的大量資金,成為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思考點。一次偶然的機會,支付寶與天弘基金一拍即合,一種嶄新的基金銷售模式——餘額寶誕生了。用戶只要把錢轉入餘額寶,產品系統自動默認用戶認購了天弘基金。這種行為的本質是支付寶替用戶做主,購買特定的基金,實際上屬於第三方代銷基金行為,依法必須持有基金銷售牌照。餘額寶是不具備這個牌照的,這就涉嫌非法經營。且支付寶利用自己平臺掌握的客戶信息,直接提供給天弘基金,幫助客戶購買基金,這就模糊了金融帳戶的虛實界分,使用戶隱私信息在網際網路平臺與金融機構之間自動進行了共享。餘額寶對法律規則底線的觸碰與試探清晰可辨。
為什麼餘額寶沒有被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處置,P2P卻被持續幾年嚴厲打擊,絕不姑息呢?這個問題真正要回答的是,對於金融領域內的企業及其從業者們來說,創新的紅線到底在哪裡?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辦發布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企業合法合規創新經營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在當下看來,仍具有指導意義,大體可以總結出以下三個關鍵點:
第一,堅持金融創新要服務實體經濟。即不管金融創新的商業模式是什麼,創新的根本是通過改善資源配置效率,節約社會交易成本,服務於實體經濟。
第二,堅持創新經營與企業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相匹配。通俗一點表達,即有多大能力,辦多大的事兒。在決定開展新業務之前,認真評估企業自身的承受能力,如果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不足以對抗新業務可能帶來的資金風險的,一定要有有效的制動機制。
第三,將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創新設計的基礎。一句話,如果企業經營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發了社會穩定問題,就會觸發企業的安全底線。
回過頭看,支付寶解決了虛擬空間商品交易主體各方「信用不傳遞」的問題,餘額寶依託平臺的規模效應和相對成熟的風控機制,大幅降低了百姓理財增值的成本和門檻,是金融普惠化的一次成功實踐。這背後的商業邏輯是:一切為了用戶的體驗與利益。更重要的是,支付寶與餘額寶背後的企業及企業家始終對創新的風險抱以高度的敬畏。在整個過程中始終堅持與相關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通過積極申請、併購、控股等多種方式,穩健地推進項目的資質完善。同時,持續跟進政策法規與監管要求的變化,進而形成步調一致的合規演進,做到了風險可控。
所以,面對創新風險,真正有效的規避法門只有一個,那就是心懷敬畏、真正為客戶和社會創造價值!
註:本文摘自於北京和昶律師事務所與《財富》(中文版)共同發布的「2020中國企業家法律風險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