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現金流量表的列報要求是什麼?下面一起來看吧。
1.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是指小企業與外部第三方之間發生的現金收付,外部第三方主要包括:材料供應商、銷售客戶、職工、投資者、債權人、政府部門等。因此,在現金流量表中,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被視為一個整體,小企業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人和流出。比如,小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是小企業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現金並未流出企業,不構成現金流量。
2.根據小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性質和現金流量的來源,現金流量表將小企業一定期間產生的現金流量分為三類: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3.現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人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
即實現「收支兩條線」原則,現金流量表中的三種活動涉及到現金流量時,應分別現金流人和現金支出列示,不得以相互抵銷後的淨額進行列示,以全面揭示小企業現金流量的方向、規模和結構。
需要說明的是,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到的現金,與處置活動支付的現金,兩者在時間上比較接近,也緊密相關,以淨額更能準確反映處置活動對小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因此,「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以淨額進行反映。
4.現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實現制為編制基礎的。
5.平衡公式(小企業會計準則):
(1)現金淨增加額=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淨流量+籌資活動現金淨流量
(2)期末的現金餘額=現金淨增加額+期初現金餘額(期初分:上年現金餘額、上季度現金餘額、上月現金餘額)
(3)期末的現金餘額=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餘額-使用受限制的貨幣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