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銷淨水器、富氫水杯等商品騙取財物 赫柏綠源傳銷案二號頭目獲刑

2020-12-18 中國質量萬裡行

6月2日,山東省商河縣人民法院對劉某兵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7月9日,該法院對外披露了該起網絡傳銷案的判決書。該判決書上顯示,「赫柏綠源」傳銷案二號頭目劉某兵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經查明,2012年12月,河北省霸州市居民李某月為通過傳銷活動騙取他人財物,欲成立公司並通過傳銷模式經營,遂聯繫江某,將其預設的銷售和返利模式告知江雄,並口頭承諾江某可以以技術入股成為公司股東。

2013年5月7日,李某月在河北省霸州市註冊設立河北赫柏綠源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7日,公司名稱變更為赫柏綠源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赫柏公司),李某月、江某、被告人劉某兵(李某月的丈夫)為股東。

赫柏公司設立後,李某月、江某、劉某兵依託赫柏公司以推銷淨水器、沐浴器、富氫水杯等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上述商品獲得會員資格,以會員發展會員並排列為金字塔式層級的銷售模式不斷騙取他人財物。

依照赫柏公司規定,一次性購買1單、4單或12單商品,即可對應註冊成為赫柏公司消費者、經營者、加盟店的普通會員,普通會員可繼續發展新會員首先放在自己的A、B市場,並在其發展下線會員的數量、級別及各市場銷售業績達到一定標準後逐步晉升為經理、高級經理、市場總監、董事、一星董事、二星董事、三星董事等VIP會員。當A、B市場銷售業績達一定標準後可開通C、D市場。

為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公司設置了直推獎、A市場返本獎、對碰獎、層碰獎、報單獎、VIP會員積分獎等六種返利模式,以發展會員的數量為依據為各級會員進行返利。

在實施上述傳銷活動過程中,李某月多次將赫柏公司「包裝升級」,並舉行大型「水與國家安全研討會」,通過大肆宣傳與誇大公司商品功效,提高公司知名度,從而吸納更多會員加入。

赫柏公司經營過程中,劉某兵為保障公司運轉需求,積極參與公司股東會議,並負責公司的後勤保障、員工管理、會議會務準備工作,後負責赫柏公司淨水器等產品組裝場所霸州市金事成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辦公裝修、淨水器生產設備的購進等事務。

截至2017年4月14日,赫柏公司共發展會員57層56398名,會員報單總金額為9.49億餘元。

2019年8月8日,劉某兵自動到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岔河集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商河縣人民法院認為,劉某兵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成立。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劉某兵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此文來源龐氏騙局預警平臺,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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