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所說的「稿費」或「稿酬」,古代叫「潤筆」,最早出現在隋朝。據說隋朝有個叫鄭譯的有一次幫皇上寫詔書,有人玩笑說他的「筆幹了」,他回答道:「不得一錢,何以潤筆?」從此,人們就把寫文章或作書畫的酬謝稱為「潤筆」。
2017年,著名網絡作家唐家三少以1.22億的超高稿酬,榮登當年中國作家福布斯排行榜榜首,很多人為此大跌眼鏡:原來寫小說可以這樣掙錢啊?其實,高稿酬自古就有,遠自隋唐,近到民國和當代,只要你名氣大文筆好,自然有人願意高價錢買你的字。
下面我們來看看都有哪些靠賣字掙大錢的牛人。
唐天寶年間,有一個書法家叫李邕[yōng]。他字寫得好,文章也是一流,深得唐玄宗賞識,求他寫文章的人絡繹不絕。李邕一生寫過收費的文章800多篇,賺了很多錢,「受納饋遺,亦至巨萬」。當時大家公認,李邕是自古以來靠寫文章賺錢最多的人。賺錢多不假,但李邕喜歡結交名士,李白、杜甫等人都與他素有來往。迎來送往、吃吃喝喝的都得花錢,他又出手大方,因此有時會入不敷出,李邕就動用官府的錢填補漏洞,因此屢遭彈劾。
拿高稿酬的還有韓愈。
唐憲宗年間發生了一起很有名的淮西戰役,名將李愬[ sù] 出奇兵,活捉了叛亂的淮西節度使吳元濟。韓愈不知怎麼想的,寫一篇 碑文 《平淮西碑》,把功勞都記在了淮西諸軍行營都統韓弘身上。要知道,韓弘不僅對平亂無功,甚至一度阻撓對淮西的討伐,養寇自重。李愬的部下非常憤怒,推倒了韓愈的石碑。韓弘卻非常高興,一口氣犒賞韓愈絹500匹。當時一鬥米約13斤,價值13文,一匹絹200文,500匹絹相當於7690鬥米。按現在一斤米3元錢計算,韓愈這篇文章掙了近20萬。
雖然歪曲了事實,不過韓愈這篇文章寫得確實精彩,被稱為「自秦以後,殆無能為之者。」該文1505字,每個字132元。現在很多知名雜誌,千字稿酬也才200~600不等,每個字不到1元錢,相比之下,韓愈的稿酬是現代人的100多倍。
還有更牛的。
與韓愈同時代還有一位有名的寫手叫皇甫湜[shí]。他曾經給御史中丞裴度寫了一篇碑文《福先寺碑》,裴中丞本來已經送給他很多東西,但皇甫湜仍不滿意,抱怨道:「我寫了三千字,每個字能值三匹絹,你給的也太少了!」裴度笑了,真送給他9000匹絹。——這裴度還真大方,按上面的方法來計算,9000匹絹價值360萬,皇甫湜的一個字就賣了1200元!
有趣的是,皇甫湜是韓愈的學生,卻比老師賺的還多。
唐晚期著名詩人元稹去世時,白居易應邀為他寫了一篇墓志銘。事後,元稹的兒子給白白居易送了馬車、銀馬鞍、玉腰帶、綾羅綢緞甚至還有丫環等表示感謝,折合六七十萬銅錢。白居易與元稹是摯友,當然不肯收錢,反覆推辭無果,只好把那些東西絹給了香山寺。
到了清朝,鄭板橋則給自己的「潤筆」明碼標價: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鬥方五錢。他不收禮物只要現銀,並作詩說:「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紙三千,任渠話舊任交接,只當秋風過耳邊。」這種「唯錢是圖」的作派真算得上驚世駭俗了。據考證,他僅僅是《板橋潤格》一文的「潤筆」,在當時也能買1000斤大米了。
說到高稿酬,我們還有必要說一下魯迅。
我們只知道魯迅是著名作家,文壇鬥士,孰不知他還是一位高收入的「金領」。1919年,魯迅與弟弟周作人花3675元買了一座三進的大院子,後因家庭矛盾,又於1924年花了不到1000元在阜成門內西三條胡同買了一個四合院。
民國時期的稿酬大概是每千字4~5塊大洋,而魯迅的稿酬收入每個月約500元,加上300元左右的工資,每個月收入高達800元以上。所以,他平均一個月就能買下一座四合院。不過,當時的經濟環境與現在完全不同,否則以現在北京一套四合院上億的價格來說,魯迅可真是賺大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