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名犯罪嫌疑人,
219冊案件卷宗,
10餘次引導偵查,
30餘條偵查方向,
50餘條補充偵查取證建議,
8萬餘字起訴書……
45天時間,倪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等多罪名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高效辦理。
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倪某等人在南京市玄武區、秦淮區、鼓樓區、安徽省合肥市等地開辦多個「套路貸」公司,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犯罪集團主要通過四個環節實施「套路貸」犯罪。
業務組負責發布虛假貸款信息,誆騙被害人籤訂金額虛高的「借款」協議等材料,誘騙被害人借款;
財務組負責製造虛假給付事實和放款;
上門組負責對被害人進行「家訪」,以上門費、服務費、保證金等為由肆意扣款,使被害人實際借款數額遠低於「借款」協議數額;
一旦被害人逾期還款,催收組即持「借款」協議等材料,對被害人及其親屬採取多種「軟暴力」方式討債。
該案犯罪事實210起,被害人190餘人,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涉及敲詐勒索、詐騙、尋釁滋事、窩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多項罪名。該案也是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南京地區辦理的涉案被告人最多、犯罪金額最大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強化提前介入,搭建專業化辦案模式
秦淮區檢察院在立案第一時間,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專案組和保障組,跨部門調配力量集中辦案,由1名分管副檢察長、3名員額檢察官、2名檢察官助理、3名書記員組成專案組,明確成員分工。
在提前介入階段,專案組先後10餘次與公安機關會商,提出30餘條引導偵查意見。在審查逮捕階段,提出50餘條補充偵查取證意見,引導公安機關核實所有在案嫌疑人手機數據、涉案報警記錄、「保護傘」線索,完善各犯罪嫌疑人的具體作用和主觀明知程度,查明案件的經濟特徵和公司行業影響力。
檢察長帶頭把關、帶頭協調,多次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調配力量集中辦案,每周跟進案件辦理情況,先後多次召開黨組會、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案件辦理工作。分管副檢察長作為專案組帶頭人,一方面把握案件總體方向和進度,列明案件辦理時間表、戰線圖,明確成員分工,推進兩百餘筆犯罪事實的審查、「打財斷血」等各項工作有計劃進行,另一方面勇挑重擔,實現以上率下、以上促下。
精準定性案件,35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緊扣「套路貸」常見手段,專案組通過犯罪嫌疑人互相指認、辨認等,準確核定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和具體數額,依法分別定性為敲詐勒索、詐騙、尋釁滋事犯罪。針對涉企借款部分,嚴格區分「套路貸」與「高利貸」,依法對部分事實不予認定並督促補充偵查。同時,對2條虛假訴訟線索進行審查。
專案組分工協作,根據辦案需要適時動態調整任務分配,分別閱卷、交叉確認、共同研究,每天下班後召開碰頭會,梳理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引導公安機關完善相關證據,審查與補證同時進行。
同時積極協調公安、看守所等單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通過遠程視頻連線「雲」提訊等方式解決辦案實際困難,避免疫情防控期間因人員聚集引起交叉感染,實現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同推進」。
專案組全程重視認罪認罰工作,即使在案件提起公訴後仍常抓不懈,特別注重對認罪不認罰的犯罪嫌疑人的充分釋法說理,了解其不願籤署具結書的具體原因,逐個分析,並告知其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和認罪認罰的有利後果,與辯護人反覆溝通,最終該案61名被告人中,35人認罪認罰,與提起公訴時的17人相比,數量大幅度提高,其中量刑建議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被告人13人。
防護服、核酸檢測,集中提押線下開庭
近日,案件在秦淮法院開庭審理。專案組出示健康碼、經核酸檢測後佩戴口罩進入法庭。被告人身穿防護服、佩戴全套防護用品,被集中提押至法庭,辯護人多達七十餘名。
專案組牢牢抓住舉證質證這一出庭支持公訴的核心環節,緊緊圍繞「套路貸」犯罪中敲詐勒索、詐騙等罪名的構成要件以及影響定罪量刑的情節等有針對性的訊問被告人,重點突出、直擊要害。
在舉證示證階段,公訴人通過PPT同步展示相關證據情況,將全案證據分成被告人供述等證據、被害人陳述等證據、財產扣押等證據三大部分,重點出示、質證涉及「套路貸」犯罪核心的第二部分證據,簡化出示庭前會議已達成一致意見的證據,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同時,運用多媒體示證、電子卷宗等方式,當庭播放了相關音視頻證據,更加直觀地展現「套路貸」犯罪的嚴重危害,增強了庭審指控犯罪的效果。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結合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就本案是否屬於「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害人辨認是否存在孤證定案、企業類借貸 「高利貸」與「套路貸」的區分、「套路貸」犯罪中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區分等問題進行一一回應。
發表公訴意見時,公訴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從「套路貸」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生命健康等合法權益,「可複製」的「套路貸」犯罪模式嚴重擾亂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套路貸」行為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侵蝕黨和政府的執政根基等方面深刻揭露「套路貸」犯罪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刑法打擊必要性。
「打財斷血」,努力落實追贓挽損
「打財斷血」,對涉案公司及所有犯罪嫌疑人資金帳戶、房產、車輛的排查到位,及時依法查封、扣押、凍結,切實消除惡勢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努力落實追贓挽損,共凍結犯罪嫌疑人名下銀行帳戶內資金三千餘萬元、查封不動產17套,並扣押包括勞斯萊斯、法拉利等豪華汽車在內的汽車9輛,價值近億元。
除對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財產及時凍結外,對於與贓款去向有關聯的相關嫌疑帳戶一併凍結。在檢察機關建議下,公安機關全面摸排犯罪嫌疑人銀行帳戶資金流向,發現犯罪嫌疑人帳戶有向案外人員的大額轉帳記錄,遂順藤摸瓜,查明有犯罪嫌疑人親屬協助轉移、窩藏贓款1500餘萬元,立即對相關銀行帳戶進行凍結,最大限度剷除惡勢力賴以滋生的經濟土壤,並依法對提供本人銀行帳戶轉移贓款的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在法庭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官說法
「我是來幫親戚忙的」、「我是到公司打工的」,本案中,不少被告人曾以此為藉口為自己開脫,他們被親戚、朋友、老鄉招募至公司,逐步發展為家族式企業,家族成員為核心成員,外圍系聘用人員。
法律意識淡薄使他們逐漸成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有人意識到工作內容的違法性及時脫離,有人自我麻痺有樣學樣另立門戶實施套路貸犯罪。他們在大量被害人的血淚中大肆攫取非法高額利益,嚴重侵犯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套路貸」不是單一的犯罪行為,還會涉及詐騙、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罪名。在向非銀行機構借款時,要避免籤訂空白合同、違背真實意思的合同,樹立風險防範意識。一旦陷入暴力催收,一定要保證自身的安全,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報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