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高飛(化名)推著奶奶常桂香,連同十多口家人,再次踏入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人民法院。上午10點,法院當庭宣布,「河南槍殺三人案」最後一名落網者,持槍的馬某付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馬某付當庭提起上訴。
糾纏了自己和家人13年的「毒刺」終於拔了出來。78歲的常桂香老人默默流淚。一家人從法院出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墳,把這個消息告訴當年在槍殺案中逝去的三位家人。
常桂香老人為追查逃匿的主犯馬某付,從65歲起開始四處奔波,尋找查兇,前後12年,歷經人間苦難,終見主犯落網。
雖然四名嫌疑人均已落網,但高家人多年的「心病」還沒有去除。「為什麼當年檢察院的定性是聚眾鬥毆?為什麼事發後馬家還有一桿槍?為什麼07年發生的案件11年才判?當年的30餘萬民事賠償什麼時候才能拿到……」多年來的種種疑問,高家人也想一件一件捋清楚。
「這是我們全家人永遠都過不去的坎,活著的人要為死去的人伸冤。」雖然坦言很嚮往和憧憬上平靜的生活,但高飛坦言,不管是自己,還是其他的家人,「都做不到」。
等了13年判了兇手死刑
高家人第一件事是去上墳
雖然法院提前通知宣判會在10點半才進行。但不到9點,高家人就整裝待發。高飛先去醫院接了奶奶常桂香,然後和姑姑、姑父、堂妹、媽媽、嬸嬸等十餘口人在法院門口等待。這是這麼多年來,一家人第二次湊得那麼齊,第一次是在7月29日案件開庭那天。
10日上午10點半,隨著法官一句:被告人馬某付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話音剛落,當庭高家的十多口人憋在心裡13年的那口冤氣終於順了。高家奶奶——78歲的常桂香卻顯得出乎意料的的鎮定。
高飛原本以為奶奶會大聲哭,釋放一下這些年壓在心底的冤屈,但坐在輪椅上的奶奶卻沒有做聲,任眼淚默默地流。
在法庭上,高飛一家看著被告馬某付還和家人打了招呼,心裡很不是滋味。「我們的人都死了,他們的人都還活著」。宣判結果出來後,馬某付當庭提出上訴。
對於這個結果,高飛的第一反應是:怕他死不了。
從法院出來,高家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上墳。「要把這個等了13年的消息告訴我叔和我哥,告慰他們的在天之靈。」高飛稱。
78歲奶奶情緒激動
宣判前一天因腦梗住院
這次來參加宣判,常桂香老人是坐著輪椅來的。
從法院到當年埋葬家人的地方,有足足三個小時的車程。家人一再勸說,但奶奶常桂香仍想親自把這個消息告訴自己的「兩兒一孫」。
9日中午,因為情緒過於激動,常貴香老人因腦梗緊急住進了泌陽縣人民醫院。「我們是6號從周兆成律師那裡得知今天宣判,從知道這個消息後,奶奶的情緒就一直都很不穩定。」高飛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得知宣判的消息後,向自己工作的建築工地請了兩天假,8日晚上11點緊急從崑山那邊往家趕。中午就聽說奶奶突發腦梗,被姑父送進了醫院。忙活了一天家裡的事。下午7點半,高飛才在醫院見到了奶奶。
「精神不是太好,但好在穩定了。」高飛稱,這麼多年來,奶奶的身體一直都不好,但最近,突然就嚴重了,直到被送醫那天,連床都下不了了。但仍舊堅持一個人住在老家,想守著那片老房子,要在兒孫逝去的地方為他們討回公道。
7月29日開庭那天,老人就曾經說過:只要能走,肯定會去。
「不能走就坐著輪椅去。」在醫院,老人也向兒女們表達了自己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耳聽到宣判結果的意願。
一輩子的陰影
改變了兩代人
如高家人所願,馬某付被判處了死刑。這件事就算完了嗎?高飛起初說:要問奶奶。接著又坦言:這件事情是全家人一輩子的坎,過也過不去的。
「我當時17歲,我二叔家的堂妹16歲,堂弟才14歲,四叔家的妹妹最小,只有不到7歲。」高飛稱,作為當時槍殺時的在場者,自己一輩子都忘不了親人當場在身邊倒下去的場景,一輩子都忘不了哥哥倒下去痛得那種絕望,忘不了哥哥最後對自己說的那句:快跑。
「太殘忍了。」這麼多年,家人的慘叫聲不知道多少次出現在自己的夢裡,這件事情已經融入到了高飛的神經裡。
雖然不像自己親眼看到了案發現場,但高飛稱,這件事情造成的陰影,高家人一個都沒落下。
事發當年,因為忌憚馬家,高飛的二嬸帶著兩個孩子早早逃離村莊,一直在外面打工流浪。「二嬸一直都在駐馬店打零工,弟弟去了貴州,妹妹去了浙江,都還沒有成家,日子過得都很緊張。」
四叔出事後,四嬸就帶著不到7歲的妹妹回了娘家,後來又改了嫁。因為年幼,家人一直都騙妹妹說四叔出去打工了。隨著年齡增長,妹妹也會告訴高飛,當年的事情,其實自己都知道。
「現在妹妹在讀大學,學的是師範。」本以為妹妹會因為「年幼」而倖免於難,但小時候活潑好動的妹妹現在性格「也變了」。
心裡還有很多疑惑
要為死去的人伸冤
2007年2月24日,發生在河南泌陽縣銅山鄉的案場槍殺案,常桂香老人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孫子,因糾紛被人持獵槍打死。
據先前媒體報導,案發後,除了馬某付外逃,涉案人員均被警方抓獲。當場警方還繳獲行兇使用的單管獵槍一支、尚未用完的獵槍子彈四發。2011年5月,泌陽縣人民檢察院以聚眾鬥毆罪起訴相關涉案人員。同年9月20日,泌陽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涉案的馬某貴12年徒刑、閆某政11年徒刑、李某忠11年徒刑,賠償被害人家屬30餘萬元。2013年1月7日,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馬某謙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對其限制減刑。同年9月24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維持原判。2020年8月10日,主犯馬某付被判死刑。
13年前的那場「糾紛」,在法律上來看,算的上是「塵埃落定」,但在高家人心中,這顆種子似乎還在發芽。「活著的人要為死去的人伸冤」。
在高家人心裡,還有種種問題一直在困擾著他們。「為什麼當年檢察院的定性是聚眾鬥毆?為什麼事發後馬家還有一桿槍?為什麼07年發生的案件11年才判?當年的30餘萬民事賠償什麼時候才能拿到……」這些疑問,高家人也想一件一件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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