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不再是「懷念中的遠方」。日前,懷遠縣制定了《懷遠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回懷遠縣工作操作流程(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流程》),敞開大門歡迎懷遠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回鄉工作。 12月16日上午,湯躍來到他位於懷遠縣委組織部的辦公室,這裡距離他上一個辦公室已是千裡之遙。「以前在湛江市海事局人事處工作,回到懷遠就對口來縣委組織部了。」他笑著告訴記者,雖然收入減少了一些,但是原單位的四級主任科員職級保留,再加上離家近,能享受天倫之樂等優勢,他覺得家鄉的工作更適合。 像湯躍一樣,首批已經有9名懷遠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回到家鄉任職。他們之中有縣鄉公務員也有公安幹警,分別從山東、吉林等地調回原籍;年齡大多在30歲左右,正是年富力強幹事創業的好時候,回鄉後分別被安置在紀檢監察、宣傳和鄉鎮等崗位。 記者在《操作流程》中看到,該流程面向懷遠籍在外地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要求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者合格)以上等次等。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安置問題,《操作流程》中也明確:按照職能相近原則安置到對口單位;如出現編制、崗位、專業等不能滿足需求時需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也就是說,是一個雙向選擇過程。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轉任、交流進行了明確,我縣出臺的《操作流程》,其實是開闢了便捷操作的綠色通道。」懷遠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楊亮介紹,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都是經過考聘錄用的,起步「門檻」有保障。再加上《公務員法》的支撐,回懷遠工作其實並不存在政策障礙,關鍵在於摸索出適合縣情的方式方法。在他看來,懷遠人傑地靈,有不少人才在外鄉工作且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鼓勵引導他們返鄉工作,既解決了夫妻兩地分居、養老顧幼等生活問題,也可以吸引一批經驗豐富的優秀人員參與家鄉發展建設,於公於私是兩全。 人才如今已是必爭的寶貴資源。未來是否會繼續擴大來懷工作的公務人員範圍?對此,楊亮也回應:《操作流程》目前還在試行階段。從施行三個多月的效果來看,用人單位和個人都是滿意的。「無論籍貫哪裡,我們歡迎全國各地乃至全球的人才成為新懷遠人。」楊亮表示,懷遠的發展迫切需要人才的支撐。今後會繼續擴大政策覆蓋面,吸引更多人才參與當地建設,將個人發展與懷遠的未來緊密相連,並肩共贏。 (記者 靳瑾 通訊員 趙敏) 【來源:蚌埠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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