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7月,高考已經結束,現在各省都進入了高考改卷、志願填報和公布分數階段,接下來就是關鍵的高考錄取,發放通知書和入學報到了。
因為今年6月份剛曝出「山東兩年242人冒名頂替入學,涉及14所高校,其中還有重點大學」事件。其中,山東聊城冠縣高三學生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案,涉案46人被處理。這些涉及今年1071萬名高考考生切身利益的案件備受關注,也是輿論的熱點。這兩個時間節點緊緊相連,讓考生和家長多了一些擔憂,這也是對冒名頂替上大學歷史問題進行清查處置的最佳契機。
我相信各個省份也會正在吸取山東冒名頂替案件的教訓,嚴防嚴控,部署專項的清查工作。
從清查範圍上來講,我認為要進行全面的清查,但也不可能從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開始清查,一般要有個時間節點,因為歷史久遠和材料缺失,很早以前的事情也很難清查。
我覺得清查近20年比較合適,就是從2000年開始至今,如果有線索或有舉報更早以前的也要排查。
不僅要清查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以前中專和中師是國家包分配工作的,也是搶手的香餑餑,所以,中專和中師也要查,不能讓這些因為弄虛舞弊者獲利而逍遙法外。
現在曝光出來的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試錄取的問題,但實際上,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當中,漏洞更多,程序上的嚴謹性和規範性更差,經常聽聞社會上說的買賣文憑,就是指這些繼續教育中,弄虛作假,直接花錢買的專科或本科文憑。
主要是清查哪些環節呢?
冒領入學錄取通知書、偽造學籍檔案、偽造變造戶籍和上大學報到時,大學對學生的資格審查疏漏等都是關鍵的環節。
手段上可以發動社會投訴舉報,還有一個重要的渠道就是,充分利用學信網的信息資源進行比對和篩查,嚴格核實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檔案照片,發現可疑的要建檔立冊,逐一排查,對違規者要從嚴處置,既往也要深究,決不能姑息。
最後一項重點任務是,如何救濟被惡意冒名頂替者的利益?這是一個複雜的綜合性問題,從公法上講,冒名頂替者侵害的是刑法和行政法所要保護的利益關係;從私法上講,他又侵害了被頂替者的民事權益。所以,有關部門要建立被冒名頂替者的法律援助機制,幫助他們通過司法途徑追究頂替者的民事侵權責任,取得民事賠償。
還有一個熱議的問題是怎樣解決被頂替者繼續接受教育的訴求。這要結合他們的實際和現有的規定,如果被頂替者有上大學的願望,可以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結合當時他們的分數,錄取到與分數相當的學校就讀,這樣不僅符合法治精神,又合情合理。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讓弄虛作假者無縫可鑽,這才是防範和治理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的長效機制。
通過這次對冒名頂替上學的清查,我們要認真地反思,對可能影響高考公平和公信力的制度規範進行一次全面的審視,積極加強輿論引導,維護國家教育公平的公信力,讓社會對國家的現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有信心。
歡迎關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