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劉傑;轉自:法語無疆
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一份湖北省天門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案號:(2020)鄂9006刑初116號】。這份判決書是天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曾紅波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的一審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的「濫用職權罪」事實部分更是披露了一起發生在湖北天門的一起280餘萬的驚人詐騙案件!
上述判決書中「濫用職權罪」的事實經過是這樣的:
2016年6月21日,曾紅波得知伍某(時任天門市公安局政委)的姨妹甘某華被他人詐騙的消息後,遂安排民警給甘某華做筆錄,甘某華陳述被他人詐騙280餘萬元的事實。曾紅波隨即要求刑偵支隊組織專班偵辦此案,刑偵支隊成立了由鄢某、孔某、蔡某2、杜某1、曾某1、程某等人組成的辦案專班,曾紅波作為分管領導負責該案的決策、指揮。天門市公安局於2016年6月21日以甘某華被詐騙案立案偵查。辦案民警查明有20人左右的銀行卡被用於甘某華被騙款項的轉帳、洗錢,對嫌疑人辦理了刑拘手續,進行網上追逃,並先後將嫌疑人抓獲歸案。經審訊嫌疑人,辦案民警了解到被抓獲的嫌疑人大部分只是參與買賣銀行卡,並沒有參與實施詐騙犯罪,也不知道這些銀行卡被他人用來對甘某華進行詐騙。鄢某、孔某將上述情況向曾紅波匯報,曾紅波在得知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只參與買賣銀行卡,未實施詐騙犯罪,考慮到甘某華的特殊身份,為了挽回甘某華的經濟損失,曾紅波要求辦案民警在為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時,向嫌疑人收取退贓款後退給甘某華。辦案民警根據曾紅波的指示,以辦理取保候審為條件向嫌疑人家屬施壓,要求繳納一定數額的退贓款後才能辦理取保候審,辦案民警向13名嫌疑人收取退贓款共計34萬元。經被告人曾紅波同意退給甘某華27萬元,另外7萬元由天門市公安局轉為罰沒收入上繳天門市公安局財務帳。2019年10月18日,甘某華向天門市監察委員會退繳人民幣27萬元。
從判決書中的內容我們可以得知,被詐騙280餘萬元的甘某華為時任天門市公安局政委伍某的姨妺。百度即可查出,時任天門市公安局政委為伍榮華。而熟悉天門官場的人都知道,伍榮華的嶽父是八十年代的天門縣公安局局長甘德芳,伍榮華為甘德芳老局長的大女婿,老局長的小女兒甘利華在天門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任庭長,現在為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如果判決書中的說的伍某的姨妺甘某華是天門市人民法院的甘利華,那她被詐騙280餘萬元這一事實簡直令人不可思議!
從上述「濫用職權罪」的事實描述我們可以得知,甘某華在2016年6月被詐騙280餘萬元後,有20人左右的銀行卡與這280餘萬元有聯繫,最後經過調查,這20人左右只是參與了買賣銀行卡,並不是直接詐騙甘某華280餘萬元的嫌疑人,最後公安機關在收取了這些嫌疑人家屬34萬元的「退髒款」,並向甘某華支付了27萬元,不到其被騙的十分之一。而當曾紅波因為涉案被調查後,甘某華在2019年10月18日向天門市監察委員會退回了之前收取的這27萬元。從2016年6月甘某華被詐騙280餘萬元至今四年多,我們從這份判決書中沒有看到該案被偵破的消息。
甘利華三姐妺及三連襟均在天門市的公檢法系統工作多年,應該說對這種網絡詐騙能有一個高度的警惕,社會上的什麼騙術沒聽到或者看到過?可這280餘萬就這樣輕易地被騙子騙走了。這也應該是湖北天門最大的一筆被詐騙案了。
本案再次提醒我們每個人都要對網絡詐騙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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