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EMC的運作模式和BOT的運作模式有很多相似之處,主要區別在於BOT在運營期的收益一般由服務方全部收取,而EMC則由服務方和業主按合同約定比例共同分享節約的能源成本。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設計-採購-施工)
節能環保工程建設行業總承包業務的普遍模式,即服務商承擔系統的規劃設計、土建施工、設備採購、設備安裝、系統調試、試運行,並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最後將系統整體移交業主運行。
EPC+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Commission(總承包+託管運營)
在系統建設階段採用EPC總承包的服務模式,在運營階段採用系統託管運營模式。
系統託管運營模式的應用和推廣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節能減排項目運營技術往往與其主營業務技術要求差別較大,而節能減排項目往往結構複雜、涉及面廣、技術含量高,項目建成移交後,對企業承接的操作、維護及管理人員技術素質要求較高。企業由於缺乏專業技術人才,接手節能、減排項目後往往出現運營效果不理想的情況。另一方面,由於技術壁壘等原因,業主在招標確定總承包方時,很難從書面材料中確定投標方案的優劣,而增加運營要求,可以將項目質量風險交給總承包方自己承擔,從而規避項目風險。
BOT與EPC+C的最主要區別是:在BOT模式下,服務商以自有資金進行工程投資建設,擁有特許期限內相關資產的所有權,特許期結束後,該所有權轉至業主,帶有融資性質;而在EPC+C模式下,服務商全程都不擁有工程相關資產所有權,僅依所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