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謊稱自己支付寶被盜刷,李某成功騙取國泰保險近20萬元賠付,該詐騙案於近日做出刑事判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判決書顯示,李某,女,1984年生,小學文化,自由職業。2017年3月,李某虛構出支付寶帳號被盜刷的事實,向支付寶提出索賠,並成功騙得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支付寶籤訂的保險協議而賠付的人民幣195171元。
但運營支付寶的螞蟻金服集團員工表示,在事後審查中集團發現該案可疑,並報了警。李某對此否認詐騙,並辯解稱自己曾將手機和電腦交給一個微信叫「炎炎」、真名叫習某(諧音)的男子,讓該男子幫其炒股,因此不排除系該男子盜刷行為。
公安機關通過登陸IP位址的查詢,可確定「盜刷」期間涉案支付寶均在被告人李某居住地。另經調查,當時支付寶中的資金實際轉入了90011.cc網站用戶名為「li666666li」的帳戶內,該帳戶系使用李某本人信息註冊,且在被聲稱的盜刷期間,資金多次從賭博網站被提取至李某本人的農業銀行(601288,股吧)卡上,據此也可以確認該帳戶系李某註冊並使用。
李某男友表示,李平時沒有工作,喜好賭博,自己曾聽李某說支付寶帳戶在幾個月前被盜刷了幾十萬元,還說有支付寶保險理賠,不要緊,「自己當時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消費都有簡訊或者軟體提醒,一般人不太會幾個月後才知道被盜刷。」
在當地經營麻將室的證人萬某稱,被告人李某一直來搓麻將,但因牌技不行,每次輸幾千至幾萬元,後李某介紹自己是操盤手,做股票,清華大學畢業,家裡很有錢。萬某相信李能炒股,就將自己的股票帳戶交給李操作,並約定虧損的話對方補償損失,賺錢了就四六分成,於是其在2015年起給李某60萬元炒股,截止到2017年3月要回帳號時,萬某發現帳戶只剩下27萬元,就讓李寫了一張30萬元的欠條。
該詐騙案已於2018年3月做出一審判決,判後李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認為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最終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5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並責退賠被害單位相應損失。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