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萬請託他人幫忙,受託人向市府官員行賄,請託人犯罪嗎

2020-09-09 北京恆略律師

案件回放

周某系雲南昭通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雲南某投資公司法人代表,為了能夠獲得市政府發布關於職教中心建設項目,周某在向時任市發改委主任、職教中心建設項目指揮部招商組組長的祿某行賄外,還找到雲南省金融辦原調研員王某尋求幫助,王某通過市政府負責人劉某,幫助周某與昭通市人民政府籤訂總承包協議,王某還在其他項目中多次幫忙,為此,周某先後七次向王某行賄人民幣共1500萬元(祿某、王某、劉某均另案處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相關工程項目的建設、承包過程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祿某人民幣180萬元、王某人民幣1500萬元,其行為觸犯了刑法。辯護人認為,周某的行為即使構成犯罪也應定為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且是單位犯罪。

經第三方審計,案涉職教中心一期工程項目稅後利潤為98,846,008.87元。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人周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8400388.60元,上繳國庫。

恆略論法

北京恆略律師事務所侯軍奎律師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是被告人周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單位犯罪和是否構成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綜合本案在案證據看,周某是以個人名義向他人行賄,並且是由其個人意志決定,公司其他人員並不知情,且行賄資金的來源據周某供述,是其個人向公司所借,該款項借出後就不再屬於公司所有,而屬於周某個人所有。且周某是房產公司和投資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為了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而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該行為不符合單位行賄的構成要件,屬個人犯罪。

另,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周某向王某行賄的行為發生在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間,該行為發生時法律尚未規定「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但仍符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

恆略律師提醒: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構成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了解更多,及時諮詢專業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焦點

  • 以案釋法|職責與請託事項無關,也可構成斡旋受賄
    此後,孫震受人請託,通過向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打招呼,為外來人員補繳社保以獲得蘇州市購房資格,收受好處費27萬餘元。在反腐敗高壓震懾之下,孫震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案件辦理過程中,孫震認為自己並非位高權重,而且崗位職責與請託事項沒有直接關係,不屬於受賄犯罪。「經集體討論認定,孫震的行為涉嫌斡旋受賄犯罪。」
  • 《儒林外史》中的請託現象
    請託了結人命官司。第四十四回「湯總鎮成功歸故鄉 餘明經把酒問葬事」中,在一起涉及人命的案件上,知府主動要求其友餘有達充當司法掮客,安排餘有達主持被告人與被害人家屬「私了」,然後再向知府開展關說,最終實現「案結事了」,知府和餘有達也各得銀子百餘兩。  請託排除「高考移民」審查。
  • 「最富法官」案,37名行賄者近半是律師
    在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名律師,其餘19人包括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張家慧在直接或間接收受賄賂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2月4日作出的一審判決書對張家慧受賄的犯罪事實進行詳細羅列,其中行賄者共37人,其中有18人為律師,行賄金額不等,低則10萬元,高則達650萬元。其中,行賄金額最高的律師為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
  • 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37名行賄者 近半為律師
    在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名律師,其餘19人包括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張家慧在直接或間接收受賄賂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2月4日作出的一審判決書對張家慧受賄的犯罪事實進行詳細羅列,其中行賄者共37人,其中有18人為律師,行賄金額不等,低則10萬元,高則達650萬元。其中,行賄金額最高的律師為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
  • 「二百億身價」副院長獲刑18年,律師向其行賄細節觸目驚心
    一審判決書認定,總計37人向其行賄4375萬元,行賄者中有18人是律師,有些還是海南本地聲名顯赫的大律師,他們送禮的時候一擲數百萬。律師行賄應當怎樣處罰?之前的律師行賄案又是怎麼判的?判決書中提到,2006年以來,張家慧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等方式為案件請託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丈夫劉遠生、外甥劉磊(均另案處理)非法收受張阜等37人財物共計4375萬元人民幣。值得肯定的是,一審判決書並沒有隱去行賄律師的名單。158頁的判決書中144頁是行賄受賄之事實。
  • 中國反腐紀實:律師向法院院長行賄1320萬被判11年
    周榮熾為爭取二審勝訴,請託何樹志為其疏通關係,並於同年8、9月間分兩次在滄江路路邊及環湖花園小區向何樹志賄送現金人民幣共計130萬元。關照的意思,是執行中向關係人傾斜,具體如優先受償、債權比例加大等。當時很不規範,即使多分一些給周,他人也未必知道。2006年7月,債權人惠州壹公司把債權轉讓給龍某。之後的具體操作我記不清了。
  • 張家慧案判決:海口中院多名法官接受請託致案件錯判
    新京報訊(記者 劉瑞明)12月9日,新京報記者獲取張家慧案一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為少繳納4600多萬元的增容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夫婦向現任海口市秀英區法院院長請託,張家慧外甥向秀英區法院原行政審判庭庭長行賄,致一審判決支持張家慧丈夫公司的訴求。
  • 37人行賄張家慧 一審判決書披露完整行賄人名單與細節
    來源:看看新聞Knews原標題:37人行賄張家慧 一審判決書披露完整行賄人名單與細節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對被告人張家慧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 內蒙古一官員為撤回舉報信承諾給對方600萬 曾要求行賄人購買女士包包、鑽石項鍊
    判決書披露,姜惠君曾單次受賄上百萬,還曾要求行賄人為其購買女士包包和鑽石項鍊,行賄人紛紛照做,但四條鑽石項鍊還沒交到手裡,姜惠君就被紀委工作人員帶走了。2017年1月18日,河北籍女商人勾某某(姜惠君某個行賄人的前妻)因與姜惠君存在房屋產權糾紛,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標的房屋歸勾某某所有。姜惠君不服一審判決並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大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勾某某不滿二審判決,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實名舉報了姜惠君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家庭財產超過其合法收入等問題。
  • 張家慧案一審宣判:18名律師向其行賄,兩律協副會長已被免職
    張家慧資料圖18名律師行賄超2千萬元判決書中提到,2006年以來,張家慧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等方式為案件請託人謀取利益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直接或間接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人為律師,他們直接或間接向張家慧行賄超過2000萬元;其中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行賄數額最大,其先後通過劉磊向張家慧行賄615萬元。2017年至2018年,張阜通過劉磊請託張家慧,為其律所代理的海南某建築公司合同糾紛案、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等案件提供幫助。
  • 37人行賄張家慧 一審判決書披露完整行賄人名單
    一審判決書詳盡地披露了行賄人名單及細節,這些信息對公眾尚是首次公開。看看新聞Knews記者統計發現,37個行賄人裡律師高達18人,其他則為涉訴的企業主或一般當事人。該判決書披露說,張家慧到案後,如實坦白了省監委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還主動交代了省監委未掌握的其他大部分受賄事實。
  • 18位行賄律師正瑟瑟發抖,海南通報張家慧案:部分涉案法官定罪、枉法錯案再審
    (圖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 資料圖)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家慧非法收受37人財物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行賄人數之多、數額之大、情節之惡劣令人觸目驚心。 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人為海南當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其中7人行賄數額達到百萬以上。例如,張家慧收受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615萬元,收受海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哲韜300萬元,收受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主任塗顯亞245萬元,收受海南天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杰140萬元,收受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律師童天行125萬元。
  • 甘肅一落馬副廳獲刑18年:為升官向多人行賄超114萬
    12月18日,甘肅省定西市中院依法公開宣判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總隊長張江武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行賄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江武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在2001年至2019年期間擔任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七裡河分局副局長、局長,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局長,天水市公安局局長,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764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 張家慧案情披露:給錢就打招呼 31人行賄含18名律師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家慧非法收受37人財物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行賄人數之多、數額之大、情節之惡劣令人觸目驚心。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名律師,其餘19人包括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而張家慧幹預司法的方式粗暴而多樣,有的向下級法院負責人打電話、向相關承辦法官打招呼,要求關照相關請託人一方,有的電話施壓「是他們家的事,要關照一下」後,又派人進一步向承辦法官轉達要求,有的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請託人一方的觀點。
  • ...人士行賄,多名法官牽連,「百億院長」張家慧158頁判決書震動...
    為了推進項目土地拍賣程序,深圳甲乙丙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邱代倫向朋友借了400萬,湊齊500萬送到了張家慧的丈夫劉遠生手中。邱代倫回憶:「送錢後不久,劉遠生說『美好·龍沐灣』二期土地拍賣的事情應該沒問題了。」劉遠生收到錢後,把邱代倫送錢和請託事項告訴了張家慧。
  • 張家慧案情披露:給錢就打招呼,31人行賄含18名律師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近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涉嫌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一審宣判,其獲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一審判決書顯示,張家慧非法收受37人財物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 招投標監管人受賄並幫助行賄怎樣定性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王某作為負責評標過程監督的國家工作人員,非但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反而幫助張某共同行賄破壞評標秩序、影響評標結果,其職務行為與收受賄賂具有對價性,應當納入受賄罪法益侵害的歸責範圍。
  • 如果村民為討拆遷補償款,給官員送錢,構成受賄罪嗎
    10萬元構成受賄罪嗎?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 女方官更大,男友送她600萬算行賄嗎?這個案子震動金融圈,連法院都...
    女方比男方「官大」,為男方升職四處請託,男方順利升職加薪;男方面臨問責時,女方又為男方找人求情、打探消息,最終幫他保住職位。兩人保持情人關係期間,男方共計給了女方600多萬元。「齊魯事件」後,王欣向王霞轉帳匯款30萬元;同年10月,王欣向王霞轉帳匯款40萬元。兩人分手前一個月,即2012年9月,王欣向他人借款230萬元,轉帳給了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