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消息,3月23日,媒體報導了安徽大學兩名研究生論文被爆高度抄襲。隨後,安徽大學方面認定兩人論文系抄襲,撤銷他們的碩士學位,並取消兩人論文指導老師碩士生指導老師資格兩年。日前,又有人翻出一篇安徽大學法學院2005屆一篇法律碩士的學位論文,懷疑它涉嫌高度抄襲另一篇四川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此次涉嫌抄襲論文的張某目前已是安徽安維律師事務所主任。昨日上午,記者聯繫張某,當事人拒絕接受採訪。記者從安徽大學研究生院了解,校方已經認定該論文系抄襲,決定撤銷張某的碩士學位。
題目、關鍵詞完全一致
兩篇論文標題完全一致。被爆涉嫌抄襲的論文是安徽大學法學院2005屆法律碩士畢業生張某的《言論自由司法保護的理論與實踐》,爆料人稱該論文大面積抄襲了四川大學法學院一法律碩士研究生陳愛月的學位論文《言論自由司法保護的理論與實踐》。從論文日期上來看,陳愛月論文完成於2004年5月4日,明顯早於張某論文完成日期(2006年4月4日)。
除了標題,論文關鍵詞也完全一致,參考文獻高度雷同,陳愛月論文列舉了41篇參考著作,張某論文與其一致;陳愛月論文列舉了32篇參考論文,張某論文列舉的31篇也與陳愛月的論文一致。同樣,兩篇論文摘要部門都以「言論自由」的定義開頭。
小標題一致,只調論文章節順序
比對兩篇論文不難發現,兩篇論文目錄都分了五大章節,章節標題乃至其中小標題也完全一致。不同的是,兩篇論文章節順序先後有別。陳愛月論文的五大章節分別為言論自由的界定、言論類型及其保護、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言論自由的發展趨勢分析、言論自由的司法保護原則。而張某論文涉嫌將陳的論文中第二章和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進行了調換。
兩篇論文章節順序不同,其中的內容卻幾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比如,陳愛月論文裡,第一章節言論自由的界定的「狹義說之批判」部分第三段內容,張某的論文同樣在第一章節言論自由的界定的「狹義說之批判」部分第三段提到了該內容,幾乎一個字不差。
論文內容高度雷同
陳愛月論文在第三章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的第一段,如此描述思想市場理論: 「該理論亦可稱為追求真理說,是最先被提出的有關言論自由的基 本理 論……」同樣的內容出現在張某論文第二章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的思想市場「理論」部分。雷同內容在兩篇論文還有很多,甚至連行文標點也幾乎一致。
論文籤《獨創性聲明》
張某論文雖然涉嫌大面積抄襲陳愛月論文,但張某仍在論文一開始就籤有《獨創性聲明》。
論文還顯示,張某工作單位為安徽安維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官網顯示,張某是該律師事務所主任,受聘成為安徽省工商聯、安徽省房地產商會法律顧問,目前還在聘期內。昨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繫上張某本人。不過當記者表明身份和採訪事由後,張某隨即稱「我有事」掛斷了電話。當天下午,記者再次前往該律師事務所,未見到張某本人,律師事務所一位女工作人員稱,他們目前不知道這個論文事件。
校方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
昨日上午,記者從安徽大學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辦公室主任科員王春知了解到,關於張某論文涉嫌抄襲一事,安徽大學研究生院已著手核實,目前已準備好相關材料,正等待學科內專家組的鑑定。昨日下午,安徽大學學位委員會召開會議,經研究決定,會議全票通過撤銷張某法律碩士學位,其導師停帶研究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