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大撤銷10年前一畢業生碩士學位,校方認定論文存在抄襲行為
楚天都市報7月17日訊(記者 聞蔚)記者昨日從湖北大學獲悉,該校研究生院官網發布了一條學位撤銷公告,學校2009年6月畢業的碩士研究生萬宏偉,因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抄襲、侵佔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被撤銷碩士學位。
公告發布於7月9日。據公告稱,萬宏偉於2009年6月獲湖北大學教育學碩士學位,其碩士學位論文題目為《湖北省普通高校籃球隊現狀調查與發展對策研究》,學位證書編號為T1051232009000571。
經湖北大學學術委員會調查、審核,認定萬宏偉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抄襲、侵佔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根據我國相關學位條例、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以及湖北大學第十三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投票表決結果,學校決定撤銷萬宏偉碩士學位,註銷其碩士學位證書,從決定之日起3年內不再接受萬宏偉碩士學位申請。
此前,《新京報》曾做過相關報導,萬宏偉碩士學位論文除去本人已發布文獻複製比較高,不符合相關要求。近年來,針對學術不端等情況,高校的整治力度加大。比如2018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對6名因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者,做出了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並在學校網站進行了公示;2018年底,武漢大學曾發布公告,撤銷本科畢業生祝熠的學位和學歷,該生沒參加比賽卻成一級運動員,以虛假方式獲取了入學資格;今年4月,南京理工大學也對一名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者,做出了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
今年2月,教育部曾發文,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強調培養單位要珍惜用好辦學自主權,加強自律;要突出學術誠信審核把關,加大對學術不端、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舉一反三,防範在前,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對學術不端行為堅決露頭即查、一查到底、有責必究、絕不姑息,實現「零容忍」,依法依規從快從嚴查處。對當事人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和學術懲戒。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應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辦。
—— 分享新聞,還能獲得積分兌換好禮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