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9月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到,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幼兒園去小學化,教育部早有明確要求。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曾下文要求規範辦園行為,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此次在《學前教育法》立法中,將幼兒園去小學化,作為法律規定,這是為了進一步提升該規定的法律效力。但是,立法禁止幼兒園小學化,會讓幼兒園成功去小學化嗎?
我國各地教育部門抓幼兒園去小學化效果不太理想,總體看來,受三方面因素影響——
一是幼兒園教職員工的整體素質。《徵求意見稿》要求,「幼兒園應當以兒童的生活為基礎,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兒童通過親近自然、實際操作、親身體驗等方式獲取經驗的需要,促進兒童在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各方面協調發展。」進行這樣的學前教育,是需要教師懂得相關課程、活動、遊戲設計的,但從學前教育師資的現狀看,當前師資未必能勝任這樣的教學任務。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數據,2018年全國287.35萬幼兒園專任教師和園長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比例為24%,專科學歷的比例為58%,合計為82%。這意味著,高中及高中以下學歷的專任教師佔比約為18%。與此同時,至2018年,全國453.15萬幼兒園教職工中已有47.6%接受過學前教育專業的訓練,也就是說,有52.4%沒有接受過學前教育專業的訓練。對於高中學歷以下、沒有接受學前教育專業訓練的教師來說,進行小學化教育或許並不困難,但要組織開展促進孩子身心健康發展、認知能力提高的遊戲活動恐怕就勉為其難了。去小學化之後,怎麼進行教育,變為一大現實難題。
二是義務教育不均衡。小學非零起點教學,迫使幼兒園小學化,家長也以幼兒園是否進行小學化教育,來評價幼兒園。雖說「幼升小」考試已不復存在,但是,如果整體的升學評價體系不變,家長不會因為「幼升小」、「小升初」考試取消,就不抓孩子的學習。
三是影響幼兒園去小學化的根本因素,還是中高考升學評價體系。在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中,家長無不希望孩子能通過提前學習、超前學習,來提高競爭能力。
因此,要推進幼兒園去小學化,必須整體提高幼師隊伍素質,改革教育評價體系,並治理超前教育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幼兒園及其舉辦者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保障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這主要解決的是幼兒教師的待遇問題。但還不夠清晰,為讓這一法律規定落地,有必要明確學前教育教師的工資福利保障要與義務教育教師同等。
我國治理幼兒園去小學化,還存在只抓幼兒園,不抓校外早教機構的問題,當幼兒園真正做到去小學化後,某些家長可能會不送孩子去幼兒園,而選擇去培訓機構的學前班。近年來,各地的幼兒園大班,都存在「空班化」現象。
對此,《徵求意見稿》提到,「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可這並不嚴密,比如,對於線上機構的培訓,如何分半日制還是全日制?對於培訓機構違規進行小學化教育,誰來查處?雖然可以依據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規章進行查處,但其效力顯然不如法律規定,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管,校外培訓機構對學前教育兒童的小學化教育問題就會長期存在。
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立法。以筆者之見,我國有必要借鑑發達國家的做法,統一出臺《禁止超前教育法》,對從幼兒園到小學、初中,所有校內、校外機構的教育進行明確的規範,進行全面治理。(作者是知名教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