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韜法研】楊紅偉|孫楊興奮劑違規案●誰在做偽證

2021-01-07 網易新聞

【特別聲明】本文作者及格韜律政分別對本文依法享有著作權及版式設計權,任何轉載,均應從標題至結尾對本文的文字、結構、內容進行準確、完整、原底轉載,其他任何形式轉載,任何修改或變動,均視為侵權。

【作者簡介】楊紅偉,北京格韜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業務範圍為私募資管、銀行保險、不良資產、併購重組、資本市場、家族財產、影視、建築、房產、經濟、金融、投行等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案件與非訴項目處理,並為企業重大疑難問題提供綜合性解決方案。

目 錄

● 一 孫楊興奮劑違規案的事件背景

● 二 國際反興奮劑規則

● 三 CAS控辯雙方的攻防點與仲裁焦點

● 四 CAS就孫楊案裁定存在的漏洞

● 五 誰在做偽證

● 六 上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 七 經典警示

● 八 結語

五、誰在做偽證?

(一)尿檢官是否為符合《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要求的工作人員:尿檢助理 Vs 主檢官、Popa先生( IDTM 檢查協調員)

上文已經述及,IDTM出示的證據或者說仲裁書的內容:沒有顯示尿檢助理作為監陪人員的相應培訓記錄。下文只探討尿栓助理是否為IDTM工作人員或作為尿檢助理是否滿足「H.4.1 樣品採集機構應:a)確保DCO、監陪人員和BCO崗位的必要能力和資格要求;」的規則要求。

孫楊一方提供了尿檢助理於2019年10月21日的一份書面陳述:

「只負責按要求臨時駕車接送主檢官。我不是任何形式的興奮劑檢查官。……主檢官是我的中學同學。……我想澄清一件事。我不是任何一家公司派來進行檢測的興奮劑檢查員。我只是個建築工人。那天晚上,我只是一個司機,接主檢官,開車送她到某個地方. 從來沒有人訓練我做興奮劑測試,我也沒有必要接受任何訓練,因為我只是一個建築工人。……」

但主檢官提供了一份由尿檢助理於2018 年1 月26 日籤署「保密聲明」: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已接受主檢官的培訓,主檢官是IDTM培訓並認證的興奮劑檢查管理人員。本人已接受培訓並被要求在2018年期間在上述主檢官的職責範圍內擔任樣本採集程序的……助理。「

同時,主檢官在出庭作證時證實:

她曾於2018 年9 月4 日前與監陪人進行約10-20 個先前的樣本採集工作,並親自訓練陪伴監督人履行職務。她還表示,她已經填寫了一份身份證件表格,證明她已經培訓了監陪人,他了解自己的職責。該表單保存在 IDTM 的記錄中。

另一位證人Popa先生( IDTM 檢查協調員)作證說:

這個監陪人曾在2018 年1 月和2018 年2 月參與過樣本採集程序。

不得不注意的是:

主檢官所陳述的「 2018年9 月4 日前與監陪人進行約10-20 個先前的樣本採集工作」,驗證該證詞的最有力的旁證是每次樣本採集所形成的書面證據,而這樣的證據對於IDTM來說,非常容易出示。但仲裁庭的驗證方式卻是 IDTM 檢查協調員Tudor Popa 先生,而Popa 先生明顯與IDTM、主檢官、WADA存在著一致的利益關係。

唯一的書證「保密聲明」,無法確證其形成的具體方式、時間、背景。

根據「《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H 4.4 樣本收集機構應保存所有樣本收集人員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記錄」這一條,IDTM應當保存尿檢助理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記錄這樣的書證。很遺憾,仲裁庭專家組並未就此未要求 IDTM進一步提供。

在聽證會前幾天,尿檢官確提出出庭作證,被仲裁專家組以不適當予以拒絕。

到底孰真孰假,尿檢官至今就未此也未作任何進一步的聲明。

在假定「保密聲明」、主檢官出庭證詞、Popa 先生證詞為真實證據的前提下,根據《FINA興奮劑管制規則(2017)》對控方舉證證「滿意證明標準」,孫楊方應當承擔證據失衡的不利後果。

(二)血檢助理是否為符合《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要求的工作人員及是否具備足夠資格:孫楊 Vs 血檢助理

對於孫楊的興奮劑血檢發生在2018年9月4日,而主檢官提供的「保密聲明」顯示,血檢助理在此份文件上的籤署日期是2018年9月1日: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已接受主檢官的培訓,[主檢官]是[IDTM]培訓並認證的興奮劑檢查管理人員。本人已接受培訓並被要求在2018 年期間在上述主檢官負責的樣本採集程序中擔任…血檢官。「

[血檢官手寫的具體聯繫方式和籤名,日期為「2018 年9 月1 日」]

本人確認已培訓並授權上述人員擔任本人於2018 年開展的樣本採集工作的 抽樣人員。本人明白,本人有責任確保每一位參加樣本採集程序的人士均已 籤署及擁有有效的保密聲明文件。

關於血檢官進行血檢採樣,《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附件H附件E制定如下規則:

H.4 要求-資格和培訓

H.4.1 樣品採集機構應:a)確保DCO、監陪人員和BCO崗位的必要能力和資格要求;和 b)為所有樣本採集人員編制職責說明,概述他們各自的職責。最低要求: i)樣品採集人員不得為未成年人;和 ii) BCOs應具備進行靜脈採血所需的足夠資格和實操技能。

E.1 目標

收集運動員的血液樣本,以確保:

a)符合國際公認的衛生保健設置標準預防措施的相關原則,並由適當的合格人員收集,以確保運動員和樣本收集人員的健康和安全不受損害;

E.4.1 涉及血液的程序應與衛生保健措施中有關預防措施的地方標準和法規要求保持一致,如果這些標準和要求超出以下規定的要求。

在2018年9月4日晚的血檢現場,血檢助理證明自己足夠資格的證據為一本2009年取得的《初級護士技術資格證書》。作為一名在上海某家醫院工作的護士,以及在保密聲明中所陳述的如主檢官所說的已進行培訓的IDTM工作人員,當然應當該知道《護士執業證》更應該能夠證明"足夠資格"這一"最低限度"的規則要求。2018年9月1日,血檢助理籤署即籤署了保密聲明,也就是說,該血檢助理接受培訓的時間應當早說2018年9月1日(星期六),但問題是,2018年9月1日之前的一周是工作日。當然,也可以說是當天培訓,當天籤署,也符合邏輯。持有什麼證件、什麼時間籤署的保密聲明、什麼時間接受的培訓,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是這一切距離孫楊被檢測的9月4日如此相近,僅差三天,緊急培訓後便緊急上崗了,一切都是匆匆忙忙。這就很難排除血檢官是否也為臨時被拉去幫忙的同學,而不是IDTM的工作人員。很遺憾的是:

1、仲裁庭專家組也未能就「保密聲明」形成的時間、方式、背景做進一步調查。

2、根據「《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H 4.4 樣本收集機構應保存所有樣本收集人員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記錄」這一條,IDTM應當保存血檢助理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記錄這樣的書證。仲裁庭專家組並未就此未要求 IDTM進一步提供。

按照《護士條例》的規定,護士執業,應當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完成執業註冊需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還得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也就是說,在當晚的血檢採樣任務中,血檢官是否通過執業資格考試存疑,是否符合保障運動健康不受侵害的健康狀況存疑。這種存疑,足以說明,僅持有《初級護士執業證》不夠成規則所要求的「足夠資格」的證明。

但,專家組認為:血檢官同時擁有 STQCJN 和 PNC 是沒有爭議的,儘管她在2018 年9 月4 日晚才向運動員提交了前者。ISTI 要求血檢官具有「足夠的資格」,但並不要求血檢官在採集血樣時證明她具有這樣的資格。根據 ISTI 的字面意思,專家組的結論是,IDTM 持有血檢官具有「足夠資格」的證據就夠了。

(三)主檢官是否警告孫楊不遵守規定的全部後果:孫楊 Vs 主檢官、Popa先生( IDTM 檢查協調員)

「《國際檢查與調查標準(2017)》在附件 A3.3. a 中明確規定:主檢官必須以運動員能夠理解的語言告知運動員可能構成不遵守的全部後果。

專家組注意到:主檢官在樣本的收集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她需要告知運動員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告知運動員如果不遵從這些要求可能產生的後果。

報告指出:主檢官和血檢助理的證詞還得到了 Popa 先生的證詞的進一步證實。他解釋說,他在2018 年9 月4 日晚上經常與主檢官通電話,並作證說,在他與主檢官通電話時,他確實聽到了主檢官警告運動員後果。

又是Popa先生( IDTM 檢查協調員),主檢官一邊與其通電話,還能一邊聽到主檢官警告運動員後果。

而仲裁報告指出:僅僅解釋某些行為可能導致違法行為的風險是不夠的。主檢官必須進一步明確表示,她將把運動員的行為視為「不遵守規則」,並將適用那些後果。

儘管仲裁庭在「主檢官是否警告孫楊不遵守規定的後果」這個問題上論證並不顯得確鑿和有力,甚至顯得有些凌亂,但仲裁庭專家組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主檢官適當地通知了運動員不遵守規定的後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並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相關焦點

  • 孫楊 交織的嘆號與問號
    2月28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案今天告一段落。從本案過程看,雙方焦點集中在對程序正義和執行標準的不同解讀上。孫楊強調自己是在維護運動員的合法權益。換言之,此案由興奮劑檢測而起,但決定最終走向的,在於判斷運動員對自身權益運用是否合規。
  • 孫楊律師準備尋求裁決暫緩,全力爭取孫楊參加東京奧運
    當得知孫楊最終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的消息之後,全國泳迷為之震驚,對於已經28歲的孫楊來說,禁賽八年無疑是變現令他退役了,而孫楊在得知此消息後,同樣是悲痛難受,並且在第一時間宣布將上訴,而最新消息,北京時間2月2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對外表示,不僅要上訴全力還孫楊清白,還力爭能讓孫楊參加
  • 孫楊禁賽令暫被撤銷,發生了啥?|楊揚|反興奮劑|wada_網易訂閱
    /CFP  當地時間12月23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發表聲明指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維持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提出的申請,並撤銷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團隊對於國際體育仲裁小組主席的疑議,對本案的實質不作任何評論。
  • 2.7萬字解讀「孫楊抗檢案」-虎嗅網
    WADA在聽證中,從採血指南沒有約束力,孫楊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孫楊有興奮劑檢查檢經驗,信賴隨行人員的結果由運動員承擔等方面來論證孫楊構成違規。整個興奮劑規則體系是建立在「嚴格責任」基礎上的,在許多情況下,都並不要求證明一個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的真實性。就像在本案中,規則規定,並不需要問孫楊拒檢的動機。嚴格責任應用於興奮劑案,有一個在USA Shooting & Quigley v Union International de Tir案中確立的原則,經常被引用。
  • 體育法專家解讀孫楊案:兩次聽證過程是國際反興奮劑領域經典案例
    WADA在聽證中,從採血指南沒有約束力,孫楊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孫楊有興奮劑檢查檢經驗,信賴隨行人員的結果由運動員承擔等方面來論證孫楊構成違規。整個興奮劑規則體系是建立在「嚴格責任」基礎上的,在許多情況下,都並不要求證明一個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的真實性,就像在本案中,規則規定,並不需要問孫楊拒檢的動機。嚴格責任應用於興奮劑案,有一個在USA Shooting & Quigley v Union International de Tir案中確立的原則,經常被引用。
  • 被禁賽8年,孫楊:震驚,憤怒,不能理解!中國泳協、人民網、CAS輪番...
    來源:新財富雜誌來源:21財聞匯綜合新華社、中國遊泳協會、人民日報、鳳凰網時尚2月28日17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布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結果表示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孫楊也將無緣東京奧運會。
  • 孫楊團隊與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的說法大相逕庭
    仍有疑問,孫楊團隊與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的說法大相逕庭。孫楊團隊的回應是:他們已收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其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按照我們之前的理解,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這樣的話,孫楊可以堂而皇之、大馬金刀地參加2021年7月的東京奧運會了。隨後,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也進行了回應,他們的回應與孫楊團隊相同的地方在於,都承認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了CAS之前對孫楊的裁決,但不同的是,國際反興奮劑機構說是「發回重審」。
  • 孫楊事件背後的法律與政治博弈
    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表示,還會持續跟蹤此案並努力促成該案重審。一段時間以來,世界反興奮劑浪潮洶湧。在本月17日,俄羅斯收到被WADA禁賽兩年的處罰。在一些學者看來,孫楊一案和俄羅斯興奮劑一案是全球體育法律與全球體育政治交駁演變的結果。
  • 孫楊禁賽期內仍接受藥檢:翻案尚存挑戰,理論上可回國家隊
    這300天裡,孫楊所承受的心理壓力是巨大的,但他依然在通過各種方式堅持——堅持上訴,堅持訓練,如今他的堅持也得到了階段性的成果。不過據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回應,此番裁決被推翻,直接原因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審理孫楊案的主審法官資質存在問題(涉嫌種族歧視)。此後,孫楊一案將在更換審理人員後重審。
  • 檢察日報整版刊文,談孫楊事件
    事實明擺著,取血樣沒有多少技術難度,護士足可完成這一工作;取尿樣更是毫無技術難度,只要智力正常,感官健全,誰都可以監視當事人提供尿樣。因此,即使取尿樣的日常工作是廚師、建築師或者理髮師,都不影響取樣的有效性。
  • 孫楊「禁賽8年」被撤銷了!
    今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國遊泳名將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孫楊隨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孫楊曾發文:堅信自己的清白中國青年報(ID:zqbcyol)注意到,2月28日,孫楊發文表示: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
  • WADA確認孫楊案將重審,此前緊咬孫楊+避談檢測人員違規
    今天孫楊禁賽8年被撤銷的消息傳來,吸引了不少人的關注,作為中國遊泳歷史上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孫楊因為2018年9月4日深夜的「拒絕檢測事件」,在今年2月28日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期間孫楊被各路外國媒體、運動員攻擊。被禁賽之後的孫楊和律師團隊也多次發聲要進行上訴,堅持稱自己是清白的,因為對手違規在先,而且是多處違規,現在結果終於出來,孫楊的禁賽被取消了。
  • 孫楊母校關鍵出手!上海名校成立體育法研究中心,重點研究孫楊案
    北京時間12月31日,孫楊的暴力抗檢事件又有了相關的最新消息,上海體育學院牽頭成立了體育法研究中心,開始更多地致力於研究運動員興奮劑問題,為日後相關案件的審理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在此期間孫楊的清白以及中國體育事業的努力,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中國體育的形象備受質疑,包括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形象也遭受了巨大的質疑,可以說在這場博弈當中沒有真正的贏家,大家都是失敗者。
  • 孫楊8年禁賽令被撤銷,原因竟是該案法官涉嫌種族歧視!
    據外媒報導,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近日撤銷了涉及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的判決。由於在2018年9月的興奮劑檢測中存在違規行為,孫楊今年2月被瑞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裁定禁賽8年。於是,最高法院撤銷了之前國際體育仲裁法院對孫楊涉嫌禁藥一案的裁決,並發回國際體育仲裁法院重審。由此,孫楊的8年禁賽令被推翻。(圖源:《紐約時報》)值得注意的是,這只是一個暫時的勝利。
  • 孫楊的禁令被撤銷,原因讓人吃驚
    據美國《紐約時報》報導,此前曾因在2018年9月的興奮劑檢測中存在違規行為、今年2月被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定禁賽8年的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近日成功在瑞士聯邦法院上推翻了這一禁賽令。這意味著孫楊可以復出參加包括東京奧運會在內的比賽了。
  • 孫楊事件重要節點:18年9月賽外藥檢起衝突 542天後遭禁賽8年
    為了讓廣大網友了解事件前因後果,本文為您梳理孫楊事件的關鍵節點。 2018年9月4日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隨後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而孫楊表示「他全力配合檢查,但檢查過程中發現檢查人員資質有問題,而且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 孫楊一案專家組裁決意見和CAS仲裁案裁決的具體事實和程序簡介
    孫楊一案的仲裁裁決(CAS2019/A/6148 World Anti-Doping Agency v. Sun Yang &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Natation)已於昨天公布,本案屬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上訴人)是根據瑞士的私法成立的獨立的國際反興奮劑機構。
  • 你是否跟孫楊一樣「憤怒與震驚」?
    國內大賽悉數延期,科比墜機身亡,原本與他約定3天後見面的莎拉波娃乾脆宣布退役,而在 北京時間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起訴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一案聽證會的裁決結果。在瑞士總部,CAS秘書長宣布了裁決:孫楊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暴力抗檢行為,將從今天開始,執行長達8年的禁賽期。
  • 孫楊又遭宿敵攻擊!這一次,「子彈」 來自同行的一篇論文!
    在埃萊娜的這篇論文中,她分析了 4 個涉及到個人的興奮劑案例,其中便包括今年年初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以暴力抗檢為由,處以 8 年禁賽的孫楊。《Swim Swam》報導截屏在孫楊仲裁案的前後,世界知名遊泳網站《Swim Swam》曾對這位中國遊泳選手進行了諸多的報導,且以負面消息居多。
  • 孫楊一直獨自堅持訓練、學英語
    2018年9月4日晚,受WADA委託實施興奮劑檢查的I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  孫楊的代表律師則發出聲明:「他全力配合檢查,但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隨後,中國遊泳協會也在官網做出正面回應,表示孫楊沒違規,並強調協會一貫堅持反興奮劑的堅定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