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鄧子慶
毋庸置疑,兩會是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公共生活。兩會召開的意義就在於,將兩會代表和委員從人民中得來的信息和要求進行收集及整理,傳達給黨中央;從根本上說,這些代表和委員是為代表廣大民眾的利益,向政府提出公眾的意見和要求而來的。
但不得不說的是,部分代表委員的信息和要求並非從人民中得來的,而是「我只代表我個人」(廣州某代表語),致使兩會期間雷語雷案頻出。這裡,我們不妨一同粗略地回味一下去年的全國兩會和今年的地方兩會,以及眼下的全國兩會,這期間真是什麼無釐頭的雷語雷案都有:將人民幣改稱中華元;用10年恢復繁體字;林嘉祥是個好幹部;讓農民工開墾邊疆;「釘子戶」動不動就玩命,好像他是弱者;「賽狗」合法化帶動經濟;中國看病不算難,也不算貴,而是患者求醫標準過高,導致醫療資源「擁擠」;給我500萬,我絕對降他20分錄取;立法保障妻子監督老公私房錢;生娃前先測道德觀,不達標緩發準生證;家務勞動工資化;給黃色正名,改掃黃為掃色;取消所有社會網吧……簡直是舉不勝舉,筆者相信,隨著兩會的不斷推進,定會有更多的代表和委員和敷衍、雷人、草率的提案議案加入雷語雷案隊伍。
我們不懷疑這些雷語雷案的出發點是好的,也承認存在一定的道理,但它們之所以一種不靠譜的形式表達出來,根子還在於缺乏民意考量。
必須承認,雷語雷案是代表委員們大膽直言地行使參政議政的一種權利,但兩會畢竟是共商國是的嚴肅場合,不是個人秀,也不是個體的新聞發布會,「新穎有餘而民意不足」的雷語雷案頻現,折射出代表委員們職業覺悟和職業水平的不足——不少代表委員並未端正身姿,更未俯下身姿去關注民意、傾聽民聲,以致失去了對基層民眾訴求的基本體察;他們習慣於僅僅站在自己或者官方的立場上說話,而忘記了自己的民意代言人角色,忘記了自己肩上的為民代言、為民請命的重任。
因此,加強代表委員們的責任意識,關係到了兩會民意的訴求能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實。在我看來,加強代表委員們的責任意識,口頭上喊喊恐怕收效甚微,關鍵還是要不斷加強建設議案、提案建議公開制度,迫使代表委員們在「敢言」前,廣泛徵求民眾的意見,反覆修改完善,力爭提交真正彰顯民意的提案議案。
試想,一個議案或提案在蛻變為雷語雷案之前,主動積極地廣徵民意,去粗取精,它最終形成的結果肯定不會讓「廣大民眾一片譁然」。當然,對待那種就是喜好「代表個人」的代表委員們,有必要制定一種問責機制和退出機制,即促使他們對自己的議案、提案、表態和承諾負責任,沒有廣泛民意支持的,有必要請出代表隊伍;尤其是官員身份代表委員們在兩會期間的表態和承諾,應該成為未來考核他們工作的重要依據。
其實,為民代言的代表委員們在麥克風前發出怎樣的聲音,廣大百姓自然心中有一桿秤。那些議案、提案是不是有責任感、有價值,是否符合民意,就得用民意去檢測。
總之,筆者希望,兩會儘可能少一些雷語多一些民意,更希望兩會後不斷完善民意對代表委員的評價制度,加強代表委員的責任感和為民感——對民意負責,對自己的「敢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