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春暖花開,萬物復甦,又到了戶外踏青的好時節,然而近一個月內,我市徐新公路丹霞村附近、錦屏山、花果山等地,相繼發生5起登山者受傷遇險被困事件,為了在第一時間救人,急救人員、消防員、民警、景區工作人員和一些熱心市民紛紛挺身而出。當然,5起救援事件的結局都很圓滿,卻絕非皆大歡喜。
這份沉重可以概括為一個簡單的問題:
個人違規探險消耗的巨大搜救成本和資源,究竟該由誰來承擔?
戶外搜救行動
一年至少20起
2月24日,我市徐新公路邊丹霞村附近的山上,一名踏青女子不慎摔骨折,救援人員花了2個小時才在山上找到她,將她送醫治療;
3月3日,一名女子登錦屏山不慎受傷,各部門聯合搜救耗時1個多小時,才成功將傷者送往醫院;
3月4日,連雲區的王先生在攀爬偏僻山嶺時,被草叢中的蛇咬傷,隨後緊急向搜救部門求助;
3月10日18時50分,一名22歲的淮安小夥獨自登花果山時,不慎落入35米深的懸崖昏迷,夜晚醒來後艱難撥打電話求助。為了在第一時間找到傷者,消防、公安、急救、景區等部門派出40多人組成聯合救援隊,歷經5個多小時的艱難營救,成功找到受重傷的小夥,並將其緊急送醫;
3月15日19時20分,兩名女大學生登錦屏山時摔傷被困,消防、公安和急救等部門派人急赴現場救援,經過約2個小時的努力,被困兩人被抬下山緊急送醫救治……
市急救中心的急救醫生潘寶權發現,近年來,隨著自由行戶外活動人氣的不斷攀升,人們進行戶外登山探險時遭遇墜落、迷路、被困、摔傷、失聯等緊急狀況的求助也與日俱增,市急救中心在一年內至少接到了20起類似救助。
「一般來說,市急救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後,會在第一時間派出救援力量,但我們必須同時評估救援的客觀條件、現場環境、可能存在的困難和風險,由此為後面的救援做準備。一般而言,天氣惡劣、地形險峻、野外搜索範圍較大、人力不足等,是野外救援面臨的巨大挑戰。」潘寶權說,「找到傷者往往是救援的第一道難關,因為傷者一般處於受傷甚至意識不清的狀態,無法準確說出具體位置。此時僅靠急救人員是不夠的,往往還需要消防員、民警和景區工作人員甚至是熟悉地形的當地村民的幫助,也就是說,救援需要多部門聯合作戰。」
多部門聯合搜救成本很高
市公安局一名姓周的警官曾多次參與此類救援,他曾做過分析,發現全國各地的戶外登山救援行動,幾乎都是公安、消防和急救等部門聯合進行,儘管救援對象形形色色,男女老少皆有,但大眾似乎只關心搜救結果,卻相對忽視一個嚴峻的事實———搜救成本甚至是代價。
「前些年,一名大學生在安徽黃山未開發區域探險時迷路,在救援過程中一名民警不幸身亡。今年3月10日晚上搜救22歲墜崖的淮安小夥時,我市的消防員、民警、急救人員、景區工作人員累計40多人參與救援行動,整整忙碌了5個多小時,很多救援人員在行動中不同程度受傷。」周警官說。
市消防救援支隊景區大隊的消防員閆會兵介紹,戶外搜救尤其是山地搜救極具專業性和特殊性,救援任務也是難度極大的「高技巧」性任務,所以搜救主力多是身經百戰的消防員。
「救援一位迷路或受傷的驢友,需要熟悉地形、勘察探路、救助傷員、保護現場、維持秩序、聯繫協調、醫療保障,還要視具體情況調整救援方案、調配器械、使用特種車輛,所以各職能部門派出的救援人員往往有數十人之多,大家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一方面救援效率大大提高,但另一方面也耗費著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此外,還可能造成車輛、設備損耗,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會對自然環境造成破壞,更嚴重的情況就是可能造成搜救人員的死傷,這種搜救成本通常是難以估算的。」閆會兵說。
昂貴代價多源自好奇輕率
曾有一位外地微博網友在探險時私闖自然禁區被困,可他卻在等待救援時發微博,抱怨救助不力、搜救人員行動遲緩。
周警官至今對這件事印象深刻,因為他在現實中曾接到過登山者的家人報警,稱登山者失聯,可當消防員、民警和急救人員找到登山者時,卻發現他們安然無恙。
「不論何種情況,政府接到求助信息,一定會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積極救助,但遇到這種情況,可不是一句『不好意思』就能解決的,那些被浪費的公共資源,又該算到誰帳上?」
周警官從目前的救援案例中發現,戶外運動愛好者大多是普通人,普遍缺乏專業戶外運動訓練,沒有基本的戶外遇險自救能力,甚至連基本的通訊裝備都沒有,他們出發前不看天氣預報,不查登山地的地形,對可能存在的禁區和危險區兩眼一抹黑,僅憑滿腔熱情、強烈的好奇心和僥倖心理上路,這不僅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任,也是對公共資源的不尊重。
律師:違規探險需為自己買單
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高明認為,旅遊者違規登山、探險、穿越發生意外,接到求助後各職能部門必然會動用大量社會公共資源實施救援,但並非每次都有圓滿結局。
「雖然國家有提供救助的義務,但如果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在於旅遊者違規,那他們也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戴高明指出,2017年6月,安徽省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安徽省旅遊條例》,嚴格規範旅遊者在禁止通行區域的探險活動,違反規定並導致產生救援費用者,需自行承擔一定的救援費用,其中救援收費區的範圍明確為「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區遊覽路線以外的區域」。
必須救援被困者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安徽省的嘗試能被我市借鑑,就需要回答兩大焦點問題:救援私入禁地的被困者而產生的費用該由誰來承擔?被救者是否有能力支付相應的費用?
戴高明認為:「我們必須承認一個事實,一旦發生意外,啟動了救援程序,產生的責任和費用往往是被救援者個人難以承擔的,即使作出相應規定,也會陷入執行難的尷尬境地。按照安徽省的條例規定,旅遊者應當遵守旅遊安全警示規定。在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的區域,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開展風險性較高的旅遊活動。違反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產生的救援費用,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
他由此提出建議,景區管理方可以向違反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涉險繼而被困,需要救援的旅行者收取相關費用。如被救者拒絕支付,可將其納入景區「黑名單」,並依法追償。(記者 梁洪勝 通訊員 蘇 欣 曹悅 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