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胡雨
時隔1年之後,證券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有了新規範。
10月8日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範》(下稱《規範》),意在進一步規範證券分析師(下稱「分析師」)參加各類外部評選活動,加強證券公司對分析師廉潔從業管理和聲譽風險管理,促進形成客觀、公正的外部評選機制。
圖片來源:中證協官網
《規範》詳細列舉了分析師參加評選的具體要求、受限條件以及證券公司應承擔的責任,明確不得以任何形式拉選票,評選結果不得作為對分析師薪酬激勵的依據。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規範》也列示了明確的懲罰措施。
證券公司責任重大
對於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此次《規範》首先從多個方面明確了證券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規範》明確,證券公司應當對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分析師參加有關評選活動各個環節廉潔自律的內部控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規範分析師參加評選行為,並對參與的評選活動進行評估。
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主辦方是否為《證券分析師評選活動組織機構自律公約》締約機構、評選活動的組織情況、評價方法的科學性、評選結果的公正性等。對於不符合評估要求的評選,證券公司應主動拒絕參加。
未經證券公司報名,主辦方自行將證券公司或分析師列為參評對象的,證券公司應要求主辦方將公司和/或分析師從參評名單或評選結果中撤出並在公司官網上公告。
證券公司、分析師應自覺抵制存在利益衝突、缺乏公平性、公正性及嚴重影響分析師獨立性的評選活動。在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公布後,評選活動存在違反公平、公正情形的,證券公司應及時退出評選並公告。
對未按規定履行管理職責的證券公司,中證協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警示、責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部分會員權利等紀律處分。
三類人員禁止參選
此次《規範》對參選分析師的資格也提出了要求。《規範》明確,證券公司合規部門應認真審核推薦參加評選分析師的參評資格和本規範規定的評選活動評估事項,公司推薦的參評人員應為合規展業、勤勉盡責、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人員。
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懲戒的下列人員,證券公司應限制其參加評選活動:
(一)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當年及未來兩年不得推薦參加評選;
(二)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被中國證券業協會採取書面自律措施,當年及未來一年不得推薦參加評選;
(三)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立案調查期間不得參加評選,計算起始日期以被立案調查通知書發布日為準。
朋友圈拉票、送禮?都不可以!
《規範》指出,證券公司和分析師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協會自律規則,秉承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公平競爭的原則參加評選活動,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選結果。
嚴禁分析師以各種形式向投票人及其他可能對評選結果產生影響的人請客送禮,包括提供禮金、禮品、旅遊、紅包、娛樂健身等利益,或者以其它變通的方式進行利益輸送。
嚴禁證券公司和分析師以各種形式刊載或發送拉票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各類自媒體上刊載或以郵件形式發送拉票信息,以微信名、微博、博客名或暱稱附註形式顯示拉票信息,或在提供研究服務時附帶發送拉票信息等。
其中,拉票信息是指參加評選的證券公司或者分析師為獲得評選名次,向擁有評選投票權的人發送希望、邀請或者要求對方給自己或本公司參評人投票的信息。包括在研究報告、宣傳等材料、上述自媒體中發送評選活動名稱或標識,評選主辦方名稱或標識,參評人的評選編號,或者出現「請投第X」名次、「投票」、「上榜」等字樣,以及其他旨在遊說、影響投票人給自己或公司參評人投票的信息。
對採取不正當競爭方式參加評選的分析師,中證協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警示、責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業內通報批評、暫停執業或註銷執業證書等紀律處分。
評選結果不得與薪酬掛鈎
此次《規範》的另一大亮點,便是強調分析師外部參選結果不得與薪酬掛鈎。
《規範》指出,證券公司應當引導分析師客觀、理性看待評選結果,建立合理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相關人員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維護分析師執業獨立性。評選結果只是作為對分析師個人社會評價的參考依據,不得作為對分析師薪酬激勵的依據。
此外,證券公司在宣傳介紹材料的內容應客觀、真實,不得以過去推薦的某一隻或部分證券走勢、漲幅證明自己的過往業績。證券公司研究業務子公司、投資諮詢機構分析師、證券研究銷售人員參加評選活動,也參照《規範》執行。
評選組織自律公約籤訂
為加強評選組織機構自律管理,促進形成公平、公正、專業、客觀的外部評選機制,營造廉潔從業的文化氛圍,中國證券報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報有限公司、《證券市場周刊》雜誌社(北京)有限公司、財新傳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財富多媒體經營有限公司、萬德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財經》雜誌社有限公司等8家評選主辦方在協會籤訂了《證券分析師外部評選組織機構自律公約》。
8家機構表示,將按照自律公約的承諾,依法合規、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獨立客觀地組織開展分析師評選活動,加強對參評人和投票人管理,維護評選活動的嚴肅性、公平性和專業性,自覺接受社會、媒體的監督和協會自律管理,並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的公正性、正當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