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將研究4S店等非銀類保險兼業代理的監管政策
非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監管政策,已成為中國銀保監會下一階段研究制定的工作任務之一。
南都記者今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為進一步促進保險中介監管法律制度體系協調統一,鞏固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工作成果,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據披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針對兼業代理機構的監管當中,《規定》設置相應罰則,對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設定了規章權限範圍內的罰則。
所謂「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指利用自身主業與保險的相關便利性,依法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企業,包括保險兼業代理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值得關注的是,在兼業代理機構當中,銀行是眾多壽險公司的主要業務渠道之一,而4S店等非銀行類兼業機構則是車險業務的主要渠道之一。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亦表示,《規定》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政策制定預留了一定的空間。前期,《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已印發實施。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將在《規定》框架下,按照「分類施策、穩步推進」的思路研究制定非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監管政策。
採寫:南都記者周亮 梁小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