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幫人找工作」為名義的詐騙屢見不鮮,每當高校畢業生畢業之際,一些不法分子就瞅準求職者及其家屬的焦急心態趁機詐騙。雖然國家出臺了關於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考試的多項規定,但是仍然有眾多被害人相信所謂「人脈關係」帶來的「內部指標」,以至於此類詐騙頻發。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共受理以「幫人找工作」為名義的詐騙案17件22人,涉案金額達700餘萬元。
善於抓住被害人心理
辦案檢察官發現,該類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把自己偽裝為成功人士,謊稱擁有人脈關係,明示或暗示其能以金錢打通道路,藉機向被害人索要錢財。
家住石家莊市的任某謊稱自己有關係能為他人安排河北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石家莊市交管局、省法院、省商品檢驗檢疫局、教師等編制崗位,以需要花錢打通關係為由,詐騙被害人許某等10人共計186萬元。他屢屢交給被害人虛假的錄取通知書,編造各種理由讓被害人交出錢款,待被害人發現被騙要求退款時,任某則不斷搪塞,拒絕退還。
在以「幫人找工作」為名義的詐騙案件中,被害人往往難以核實所謂「人際關係」的真假,一旦上鉤極易形成長期信任關係。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抓住少數被害人不願「斷線」的心理,以材料涉密、領導忙碌等為藉口,長時間多次進行詐騙,被害人成了犯罪分子的提款機。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善於抓住被害人心理,分階段設計騙局。作案初期,謊稱可以運用人脈資源為委託人解決工作問題,以辦事費名義索要錢財;作案中期,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安排請客聚餐等手段,進一步增強被害人的信任;作案後期,以各種藉口拖延時間,或償還部分錢款以維持「辦事」假象。
多冒充公職人員
現年40歲的田某是一個鄉鎮農民,既無固定職業也無固定住所,他在與他人網上聊天時自稱是河北省國稅局幹部。此間,他發現國稅局幹部的名頭很「吃香」,容易得到他人信任。隨後田某使用假名,以給人安排工作、請客送禮等名義,分別從王某、馬某處騙取70餘萬元和23萬元。此外,他還以能介紹市政工程項目為名騙取他人24萬餘元。
據了解,諸多不法分子虛構公職人員身份,冒充政府部門幹部、部隊幹部、公檢法工作人員等,以能搞到相關內部指標,安排進入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地方工作為幌子實施詐騙。這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都很普通,不過是向被害人許諾能款到事成。
辦案檢察官指出,根據法律規定,無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國有企業,都是通過公開招聘解決進人問題,招聘程序越來越公開透明,制度化問題已基本解決,並非某個領導一句話就能解決。隨著公權的邊界越來越清晰,權力尋租空間縮小,違法違規解決工作問題的渠道已基本被封鎖。競聘者需要符合基本報考條件,然後經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多個正常程序才能入職。
團夥詐騙環環相扣
「在團夥詐騙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抓住被害人心理,其行騙人員組織、分工明確,詐騙對象選擇、施騙過程、應變措施、得逞後的疏散以及被抓獲的應對,各環節環環相扣,令被害人防不勝防。」辦案檢察官說。
2010年至2013年3月,石家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楊某、法院退休人員劉某、無業人員潘某組成團夥,分別扮演政府官員、中間人等不同角色,以能為他人安排省交通廳巡警崗位、省監獄管理局下屬單位、河北日報報業集團等工作為幌子,通過被害人銀行轉帳、現金交付的方式收取錢款,後交給被害人虛假的錄用通知、報到函等文書,卻從未給一人安排過工作,先後詐騙230餘萬元。
「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相關案件中,種種詐騙說辭其實頗為老套,可被害人仍舊「前赴後繼」地「中招」。對此,辦案檢察官建議:司法機關要加大對這類犯罪的打擊力度,新聞媒體也應加強宣傳力度,提高公眾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