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唐宋兩代一直被認為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兩大盛世,其社會經濟關係的變革也備受後人們的關注。關於從唐至宋的社會經濟關係變革,筆者認為應當圍繞兩大方面進行詳細介紹,其一是土地制度,其二是稅賦制度,兩大方面相互關聯,以社會階層的轉移為連接點,循序漸進。從唐代的農奴徭役制到宋代的封建租佃制,兩者之間是強制耕田和主動生產的區別。
另一方面,中國封建社會曾被主觀地分期化,由兩稅法為界,此前為封建社會前期,此後為封建社會後期。筆者認為唐宋兩代稅賦制度的重要變革也反映在國家、地主和佃戶三者之間關係的變革上——逐漸演變成封建國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瓜分農民的地租、瓜分農民的剩餘勞動,並且國家和地主之間衍生出了新的矛盾。以上兩點是中國封建經濟制度內部的推移轉化,筆者認為這是制度的向好演變,並在其中看到了人權新意識的增強。綜合來看,這樣的新意識無疑給唐宋兩代的經濟發展領域和文化思想領域都帶來了積極的、顯著的影響和作用。
1、 土地制度的改革
(圖 一北魏時期的均田制)
自北魏延續下來的均田制,在唐代前期依然是居於主導地位的國有土地制度。然而,在開元天寶之際,均田制徹底崩潰,屯田、營田等其他國有土地制度也同樣地衰落下來。
為何衰落?劉禹錫曾在《代論廢楚州營田》的奏疏中明確提出,對於營田這種土地制度應當廢除,其主要理由是營田制經營不善。筆者結合杜甫的著名詩篇《兵車行》,認為營田制最大的缺陷,在於它的生產者是國家強行徵調來的,並以勞役的形式承擔這種生產,生產缺乏積極主動性。
圖 二唐代的營田制
《資治通鑑》中記載,梁太祖時就將自淮南掠奪來的耕牛配發於民戶而收的"牛租"。而後,部分作為國有地的營田開始轉化為私有土地,開始出現自耕農民,這是土地關係上發生的一個極其重要的變化。
唐代營田到宋代,有少數依存在南方,如四川諸路。總體上,土地變革是呈此消彼長式的,即均田、屯田、營田等國有土地日趨衰落,而土地私有制日益發展,到北宋,私有土地遠遠超過了國有土地。北宋以後,土地私有制對國有制土地一直居於壓倒性的優勢地位。
2、 社會階層的轉移
圖 三山東士族
在土地私有制居於壓倒性的優勢地位的同時,土地佔有的社會階層也在悄然地發生改變。從而使土地佔有關係出現了新的格局,即新興的土地兼併勢力取代了以山東士族為代表的舊土地兼併勢力,並逐步爬上了社會的極峰。
山東士族在漢魏五胡十六國北魏前期,不僅地大業廣,聚族而居,而且有許多無所歸依的中下層地主和農民成為了他們的依附戶。但元魏後期,在中央集權的逐步加強下,三長制和大索貌閱之制使依附於山東士族的中下層地主和農民成為了國家版籍上的編戶齊民,並且府兵制的建立又使山東士族的武裝力量納諸中央統治的軌道。
圖 四中央集權的三長制
經過這些變化,山東士族已經大部分失去了往日的顯赫勢力。所以當新興的土地兼併勢力鼓動而來時,山東士族組織不了任何有效的阻御,作鳥獸散,棲息於兩京江淮。長期居於統治地位的山東士族,終究是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勢力而成為了歷史的遺蹟。
總之,自唐中葉土地關係的轉變中,以山東士族為代表的舊土地勢力已徹底垮臺,新興的土地勢力扶搖而上,居於社會的最高層,這是土地佔有關係的一個重大變化。
3、 稅賦制度的改革
公元780年,楊炎創製的兩稅法取代了租調製,是唐中葉以來稅制上的一個重大變化。這個稅制歷五代兩宋元明清,存續達千年之久,今天民間仍有所謂的吃皇糧的說法,說明這項稅制影響的深遠。
圖 五楊炎畫像
那麼兩稅制和租調製的區別是什麼?筆者此處引入陸宣公批評兩稅法的一句話,"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這句話可謂是把兩稅法和租調製的差異道得清清楚楚,而兩稅法與租調製正好也是從這種差異中,反映出了兩者的優劣得失。
圖 六租庸調製
以丁為本的租調製,是在嚴格的自然經濟條件下,封建國家以丁作為榨取的對象,並以小農戶所生產的糧、布帛等作為租調向國家提供,丁儘管可以以絹代役,但總體上封建國家對丁的人身支配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在這種稅賦制度下,均田制農民遷移是比較困難的。
(圖 七兩稅制下的人們)
而兩稅法把丁身作為奴役的對象,從整個稅制中清除了出去,儘管還有各類的職役和雜徭,但畢竟和租調製相比還是少之又少的。兩稅法以可變的資產為準徵收稅賦,因而它的徵收是更接近現實的,是更符合勞動人民的實際的。此外,兩稅法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條件下的產物,以貨幣作為徵收形式,具有一定意義的歷史發展前途。
4、 對經濟和文化的影響
土地關係的變革終將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唐中葉以來,在荒田的墾闢方面,起了很好的帶頭作用。五代十國時期,積極發展本地區的經濟,荒田為之墾闢,梯田修建甚多。北宋更是在政策上給墾闢起了保證作用,只要在規定年限內繳納稅賦,政府絕不幹預私家墾闢。因而,從歷史的發展來看,北宋的墾闢荒田、修建梯田是最突出的。
而經濟生產領域的發展,同樣帶動了唐宋兩代思想文化領域的發展。儒、佛、道三家在矛盾鬥爭中,互相吸收,互相滲透,並且互相影響。此外,以韓愈為首的儒家衛道者,努力宣揚周孔之道,以挽回儒家岌岌可危的正統地位。而經學則從繁瑣的哲學中解脫出來,使宋代的經學研究達到了全新的階段。
(圖 八韓愈宣揚周孔文化)
結語:
唐中葉以來,各種形式的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如屯田制、營田制等都開始逐漸地衰落,而更適應社會發展的土地私有制,在宋代時佔據了絕對的優勢地位。從此,土地私有佔有制呈現出了全新的格局,即新興勢力逐漸取代了以山東士族為代表的舊土地勢力,並由此爬上了社會的極峰。封建租佃制開始興起,並最終取代了農奴徭役制,居於支配地位。
在土地所有制變革的同時,稅賦制度也開始由租調製向兩稅法轉變。筆者認為儘管兩稅法也是國家和地主聯合剝削勞動者血汗的一種稅賦制度,但與原先的租調製比較,兩稅法更符合勞動人民的實際,更接近勞動人民的現實。並且在兩稅法實施後期,徵收開始以貨幣的形式進行,使其符合歷史發展潮流。
總體上看,社會經濟關係的變革必然會推動經濟的發展。毋庸置疑,唐宋兩代的社會經濟大變革是極其全面的,其方面之廣,規模之大,實為歷史上罕見。因為其變革適應了勞動生產者的積極性,從而極大地推動了生產的發展。從唐中葉經五代十國,直到北宋,是我國封建制時代經濟突出發展的時代,並且在宋代達到了最高峰。
除了經濟發展領域,文化思想領域也受到了變革的影響。具體表現為儒、佛、道三家在矛盾鬥爭中相互滲透,儒家的正統地位逐漸得到鞏固,經學從宏觀上把握了要旨,擺脫了日益陷於繁瑣的哲學。
筆者將唐宋兩代界定為我國封建社會真正變革的時代。當變革在其開始時,好像是風起萍末,沒有什麼顯著的影響和作用。但是當這些涓滴的變革匯集起來,找到適合它發展的土壤,作為觸媒劑,就會使涓涓細流擴展成橫無際涯的汪洋大海。
參考文獻
劉禹錫《代論廢楚州營田》
杜甫《兵車行》
司馬光《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