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視劇時,古代的大戶人家門第森嚴,要求家眷不得拋頭露面。如今,香港的一些豪門世家,因為傳承多年,依然要求兒媳不要拋頭露面。只是這樣的要求,對於混娛樂圈的人來說,卻是相當不友好的。女人有了事業,才有話語權。百億富豪娶歌后回家當保姆,不準拋頭露面尊嚴全無,離婚分得4億!
歌后張清芳宣布和結婚十五年的富豪老公宋學仁離婚。離婚的結果是張清芳分得約16億新臺幣,也就是約合4億人民幣的家產。其中包括3億多的現金和股票,還有一幢價值七千多萬的豪宅。而他們的離婚,也沒有像很多豪門恩怨大戲那樣互相揭短爆料,死咬對方。
據悉,兩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女方主動向法院申訴,兩人一同出庭,由法官來調節離婚。張清芳的離婚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為了家庭局外人。有網友爆料,張清芳只用了半天時間,就成功調解完新婚,相當於用了500元調節費分得16億贍養費。
今年54歲的張清芳是臺灣著名華語女歌手,後轉戰電視節目主持人,至今已發行三十多張個人專輯,代表作有《花雨夜》、《出嫁》等。而她的老公宋學仁就更厲害了,這位號稱「投資教父」的宋學仁出生於臺南平凡人家。大學畢業後,一個人在花旗銀行努力打拼,拿到了獎學金之後赴美讀哈佛的MBA,後來成為了高盛投資銀行創業一百多年來的首位臺灣籍合伙人。
宋學仁還是個超級隱形富豪。保守估計個人資產過百億新臺幣,是臺灣金融圈舉重若輕,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當年38歲的張清芳和52歲的宋學仁結婚,一個是知名歌手,一個是商界巨子。宋學仁是標準的大男子主義,勢必把妻子打造成專屬「保姆」。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務,和沒完沒了的應酬,要和日本女人一樣柔順,並且視夫為天。女方不得反抗,少給兒子餵一口飯,都會遭到丈夫的冷臉。
離婚的導火索其實要追溯到2015年。那一年是張清芳出道30年的周年紀念,結婚之後就鮮少公開獻唱的她。終於在那一年登上小巨蛋舞臺,舉辦自己的出道周年紀念演唱會。但是,對於張清芳而言這場演唱會來之不易,是她千辛萬苦,費盡唇舌才求來的。她曾經很委屈地公開傾吐說:「我可是和老公商量了很久很久,他才勉強答應讓我重回舞臺的。」為什麼,因為當年和張清芳結婚時宋學仁就提出要求說:「你跟我結婚之後,不可以再拋頭露面。」所以婚後的很多年張清芳是當起了安分守己的賢內助,逐漸淡出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