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這個新聞,我這飽經滄桑的老臉紅了。臉為什麼紅了,拉不出屎憋的!
最近天氣冷,運動量少,便秘時常困擾著懶散的我,就在我努力蹲坑的時候,我刷到了這條新聞,瞬間就通暢了!
看看人家小紅,才大一,才18歲,而人家的銀行卡裡卻有兩萬多元存款!
而我,三十多歲的社會人,卻還欠銀行幾大萬,您說我能不臉紅嗎?不不光臉紅,我還眼紅!
為什麼我沒有小紅這樣的朋友,不光年紀輕輕就有存款,還大公無私知恩圖報願意在自己嗝屁後把遺產給我呢??
來個土豪我們做朋友吧,立遺囑繼承財產那種。走願意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給你支持和關愛!不忘初心,不離不棄。
細看這件事,其實主人公這樣做於法律層面並無不妥,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是公民生前對其死後遺產所作的處分和處理,以及其他事務的囑咐或囑託。
要點一:主體小紅生前(18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立遺囑)對其遺產(銀行卡兩萬多元存款)所做的處分,並於遺囑人(小紅)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意思就是說,這遺囑立是立了,也合法了,但是這筆錢,必須要等小紅死了才能分配到朋友手中。高端操作滿屏666!我小紅一天不死,這錢你一天也別想花!哈哈哈,這不白嫖嘛!想到這裡,我不禁也想立個遺囑,我那零下好幾萬的花唄存款在我翹辮子之後繼承給給我點讚的網友,大家不用謝我,基操勿六!
要點二:這樣立遺囑其實對小紅來說是有風險的!直白點說,假如你朋友某天腦子短路想快速得到你那兩萬多塊錢,那你很有可能快速發生意外!作為一個社會人,不得不提醒一下!天黑路滑人心複雜!
要點三:突然不想寫了,作為一個窮光蛋的我,居然替一個萬元戶操心遺產分配的問題!我覺得我腦子有問題,睡覺不香嗎?
個人認為,事出反常必有妖,行為不可取,請勿模仿,要模仿也是我先模仿!努力掙錢才有機會立遺囑,其他都是瞎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