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幼兒園摔破嘴,家長要求索賠5萬元,園方:你可以去法院起訴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如今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好,經濟能力也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如今家長對孩子的關注也是越來越高。大家都知道,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更是家庭的希望,看到孩子受傷,家長自然是非常氣憤和心疼的。
最近在柳州的一所幼兒園裡,一個小女孩就不小心摔傷了嘴。當時幼兒園的老師也是非常積極的將孩子送到醫院治療,而且還墊付醫藥費,不過由於小女孩的傷情有些嚴重,老師再通知家長到來後,就沒有繼續跟蹤處理了。隨後小女孩在醫院也是花費了不少醫藥費,對此,學生家長覺得孩子是在幼兒園裡受傷的,幼兒園自然負有一定的責任,便向幼兒園索賠5萬元。
但是對此,幼兒園表示孩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而且當時園方也有積極配合孩子治療,並且還墊付了醫藥費,所以後續的醫藥費與園方是無關的。女孩的父母又找到幼兒園,希望可以查看監控,並找園長商量解決的方法,可是到了幼兒園,園方既不給開門,更不讓家長看監控,還表示園長出差了,等園長回來才能解決。
對此,家長無奈只好求助媒體,面對記者園方負責人表示,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賠償,法院判幼兒園需要賠償,我們就賠償。對此,不少網友表示當孩子在幼兒園不小心受傷,園方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看事件的本質的。首先,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是意外受傷還是人為受傷。
如果是孩子自己不小心意外受傷,這種情況下就要看幼兒園是否盡到了管理、教育的職責,如果沒有盡到教育和管理職責,幼兒園肯定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盡到了相應的職責,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補償。如果是其它小朋友,或者是人為間接導致的孩子受傷,那麼當事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如果是小孩子打鬧導致的,幼兒園老師疏於管理沒有制止,導致孩子受傷,那麼幼兒園肯定要負全部的責任。
而如果是最嚴重的一種,那就是老師體罰導致孩子受傷,那麼幼兒園肯定是要負全部責任的,家長在要求學校賠償損失的同時,如果孩子精神上受到傷害還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同時如果嚴重的話,還可以走司法程序,追究學校及老師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