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餐飲食品26批次,不合格產品6批次;飲料25批次,澱粉及澱粉製品1批次,糕點15批次,罐頭10批次,酒類16批次,糧食加工品6批次,肉製品2批次,乳製品3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農產品4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18批次,水果製品15批次,速凍食品5批次,糖果製品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產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哈密天馬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天馬超市火箭銀河店銷售的豬皮凍(自製)(加工日期:2019年9月7日),鉻(以Cr計)檢出值為14.0m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mg/kg。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鐵門關市醉香居川菜館使用的復用餐具(餐盤)(使用日期:2019年9月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09mg/100cm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北屯市川渝江湖火鍋店使用的復用型餐飲具(使用日期:2019年9月14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14mg/100cm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北屯市幸福食客快餐店使用的復用型餐飲具(使用日期:2019年9月14日),大腸菌群檢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北屯市阿里冒菜館使用的復用型餐飲具(使用日期:2019年9月14日),大腸菌群檢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北屯市飄香鄉村饢坑肉店使用的復用型餐飲具(使用日期:2019年9月14日),大腸菌群檢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兵團市場監管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