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五」時期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對策建議
「十四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第一個五年。全國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順應消費需求升級、消費需求分化趨勢,進一步深化生活性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雙輪驅動」戰略,要求通過推進生活性服務業提質增效擴容,更好地增進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和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上升的複雜局面,要求通過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拓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路徑;從戰略和現實的結合上更好地應對人口快速老齡化的挑戰,要求加快生活性服務業數位化、信息化、智能化步伐。在此背景下,「十四五」時期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應注意以下方面:
(一)積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鼓勵企業家在推進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中堅和領航作用
企業家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推進生活性服務業市場化改革和對內對外開放的開路先鋒。生活性服務業兼具公益性和商業性,應以公益性為基礎,商業性為潛力和新增長點。要科學區分基本公共服務和市場化、多樣化服務,在發揮政府保基本作用並夯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服務功能的前提下,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必須建立在尊重其產業邏輯、尊重企業家精神的基礎上,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培育產業品牌和市場競爭力,增強市場化、多樣化服務能力。要把提升企業家素質、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放在突出地位,引導企業家更好地堅持以用戶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貼近用戶需求、改善民生福祉的生活性服務供給創新。在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中,哪些是突出的民生短板,哪些貼近民生需求,哪些符合產業化發展的邏輯,大多數企業家比大多數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更清楚。在確保民生特別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引導企業家增強社會責任。
優化營商環境是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工程,也是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創新創業潛力的基本要求。近年來,我國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營商環境建設進展良好。但我國營商環境與國際先進水平、與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當前,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全球經濟增長持續放緩,動蕩源和風險點明顯增多。要用優化營商環境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對衝國內外發展環境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用營商環境的便捷化、「親企化」對衝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上升的複雜化。營商環境好不好,最重要的不是看會議有多少、文件有多長,而是看企業家特別是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家的切身感受,看企業家的財產權能否得到有效保護,看企業經營「痛點」「難點」的化解、創新創業興奮點的激發是否存在有效的機制性保障。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推動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效落地生根;更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為形成有利於企業家安心、省心、舒心、對未來發展有信心的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的機制保障。
(二)加強對產業屬性和戰略、政策、規劃研究,培育生活性服務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生活性服務業與改善民生、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密切相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把「尊重民意、匯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貫穿黨治國理政全部工作之中」。這是「十四五」時期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重要行動指南。生活性服務業不同行業的產業屬性、運行狀況和發展潛力往往呈現較大差別,推進其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也是其戰略方向,這些方面都亟待深入研究,為提高政策支持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服務。2019年服務業佔GDP比重已達53.9%,服務業佔就業的比重很可能超過47%。產業結構從工業主導向服務業主導的轉變正在迅速推進,服務業作為國民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源,越來越成為創新資源集聚和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的「優勢區」。「十四五」時期服務業佔GDP的比重很可能超過55%,佔就業的比重很可能在50%上下。但相對於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來說,當前關於第三產業(服務業)的研究力量在總體上較為薄弱,且服務業研究又更多集聚在生產性服務及其與製造業的融合發展上,關於生活性服務業的研究往往是服務業研究的突出短板。相對於生產性服務業和第一產業、第二產業,推進生活性服務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任務更為艱巨,推進其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更需要政府科學把握優先順序、階段特徵和「度」,生活性服務業運行風險的釋放更容易形成連鎖性社會影響,因而也更需要政府吸引更多的研究力量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的產業屬性和戰略、政策、規劃的研究。
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的產業屬性和戰略、政策、規劃研究,有利於從當前和長遠的結合上,增強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提升產業質量效益競爭力,並培育產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許多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在試驗階段提供的服務質量和效益可能較好,但一旦進入推廣應用階段,可能不完全具備試驗階段的應用場景,其質量效益往往要大打折扣。許多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在試點應用或試驗階段,對於推進生活性服務業提質增效升級顯示出良好的長期前景,但這種長期前景未必能夠轉化為短期的質量效益,也有可能形成滯後一段時期的運行風險。推廣普及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應該採取紮實穩健的態度,多些耐心少些浮躁,多些「慢工出細活」少些「急於求成期望立竿見影」,應該鼓勵為此進行必要的試點試驗。要防止操之過急,為未來風險的積聚埋下伏筆。況且,民生無小事,對待民生問題應該保持基本的敬畏心。有些地方在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過程中,只注意其良好前景和「點上」光芒,不注意當前實效和風險防範,最終可能影響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些地方將尚未成熟的技術倉促推廣,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十四五」期間應盡力規避。
(三)按照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要求,推進相關體制機制改革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釐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係」「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按照這種精神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完善生活性服務業行業治理,也是推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基本要求。建議在總結推廣各地深化生活性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競爭中性、所有制中立和「非禁即準」原則,清理、廢除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各種歧視性政策規定,切實推動「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和「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等政策普遍落地。要結合推進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快解決生活性服務業「政策好,落實難」的問題,切實清除推進生活性服務業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和在公共服務供給中引入競爭機制的障礙。近年來,許多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迅速發展,給反壟斷立法和執法帶來新的挑戰。如何科學把握這些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過程中壟斷現象的新特徵、新影響,形成既順應其產業屬性和發展要求,又能保障不同類型服務業公平競爭的反壟斷措施,是完善服務業行業治理亟待解決的問題。建議鼓勵各類服務業改革試點行動開展相關改革試驗。鑑於許多生活性服務業公益性強,建議強化對生活性服務業進社區、發展親民型生活性服務業的政府支持,鼓勵通過發放基本生活性服務消費券、推廣基本公共服務政府採購制度等方式,將增強政府扶危濟困、特殊幫扶等基本公共服務職能,與支持生活性服務業開拓市場結合起來。為鼓勵生活性服務企業公平競爭,應優先鼓勵地方政府探索通過競爭性購買方式創新提供公共服務。
從國際經驗看,商會、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對於推進服務業規範化、標準化、品牌化,對於推進服務業自律和維權、優化服務業行業治理和監管、促進行業交流和合作、加強人才培訓和信息化及創新能力建設等,都發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議實施生活性服務業行業協會成長和能力提升行動,鼓勵推進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要按照包容審慎原則,鼓勵探索適應生活性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產業屬性和運行特點的監管方式,進一步重視平臺型企業和行業性組織在優化服務業行業治理中的作用,推動形成「企業自律+行業自律+增強平臺型企業社會責任+政府監管+社會參與監督」的複合型監管機制。要鼓勵各類平臺型企業和相關服務機構依託大數據等手段,加強生活性服務業風險防控和治理能力建設,助推生活性服務業誠信體系建設,幫助政府和金融系統有效提升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生活性服務業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12)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防範化解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風險的改革試驗。
(四)推進高水平開放,激發開放對改革、改革對創新的聯動提升效應
從國內外經驗看,深化開放是推進改革創新的利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製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向,要求「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2019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以創新驅動和改革開放為兩個輪子,全面提高經濟整體競爭力」。當務之急是切實解決國家開放政策在生活性服務業落地生根的「最後一公裡」問題。要在堅持互利共贏的前提下,通過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更好地帶動我國生活性服務業在參與國際競爭中成長,將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創新鏈與培育本土企業的主導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結合起來。要結合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和加快對外開放高地建設,以及健全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等制度,統籌推進我國生活性服務業對外對內開放提質增效升級,為更好地激發開放對改革、改革對創新的聯動提升效應創造條件。
(五)加強政策和投入支持,引導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增強對優化空間布局的帶動功能
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引導和投入支持,有利於化解其發展中的問題和風險,對於改善民生、加強公共服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鑑於基礎設施和消費環境對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制約在總體上仍比較突出,建議把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基礎設施和消費環境建設的政府支持,創新激勵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增加這方面的投入,作為優化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政策的重要內容。從戰略上看,要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數位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支持,引導其更好地依靠現代科技創新,應對人口快速老齡化和勞動適齡人口減少的挑戰,夯實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戰略根基。考慮小微企業發展在吸納就業、穩定社會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應鼓勵探索政策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創新創業、支持大中型企業增強對小微企業的輻射帶動能力。引導生活性服務業更好地貼近民生需求,利用社區鄰裡關係網絡,激發潛在需求並培育規模化市場需求,強化生活性服務業連片開發機制,幫助其降低市場拓展成本,增強本土根植性。為鼓勵生活性服務業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建議通過服務消費補貼等措施,引導和激發相關服務需求。建議結合實施生活性服務業誠信行動,實施生活性服務市場培育工程,並將其同引導生活性服務業推進標準化、品牌化建設結合起來,增強供給引導需求、凝聚需求能力。
鑑於「提高城市群質量,推進大中小城市網絡化建設」和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力、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對於完善生活性服務業空間布局具有重要意義。要結合優化都市圈、城市群發展的空間布局,通過加強政策支持,鼓勵城市群、都市圈內部不同層次城市之間、城鄉之間優化生活性服務業區域特色和產業關聯,增強協同發展、聯動發展能力,鼓勵城市生活性服務業向農村延伸服務能力。為此,建議實施國際消費中心建設工程、特色品質消費之都培育工程,引導具備條件的城市打造富有競爭力的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高地。
(六)有效利用我國超大規模優勢,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市場拓展升級
我國有世界上最大的中等收入群體,注重挖掘超大規模的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有利於增進我國產業包括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更好地應對國內外風險上升的挑戰。作為一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更有條件將細分市場、小眾市場需求與企業規模化生產對接起來,更有條件推動生活性服務業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形成自我發展和競爭能力。當前,我國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總體較大,市場需求的層次、水平和類型差異仍比較顯著,但合理調節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分配關係,已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導向。在鼓勵勤勞致富前提下,優化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調節過高收入,有利於將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的市場需求差異,轉化為層次鮮明、梯次跟進、波浪推進的市場空間,更好地增進超大規模的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打造生活性服務業乃至產業高質量發展雁陣。[5]
(七)加強培訓體系和職業教育能力建設,推進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
提升人力資源質量,是推進生活性服務業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基礎工程。要順應產業特性和發展需求,加強生活性服務業培訓體系和職業教育能力建設,夯實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人才支撐。相對於生產性服務業,加強生活性服務業的人才培訓難度更大,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部分生活性服務業處於勞動力市場的低端,收入水平低、人員流動性大、職業過渡性強,與社會保障等制度保護對接難;二是許多生活性服務業對從業者往往有特殊要求和篩選機制。如,養老服務業從業者不僅要有職業技能,還要有較強愛心。這在「80後」「90後」甚至「00後」獨生子女日益成為勞動力市場主力的背景下,實際上加大了集聚優質人才的難度。因此,在「十四五」期間,對於加強生活性服務業培訓體系和職業教育能力建設應給予特別重視。況且,在此方面加強政府支持和政策引導,其效益容易外溢到整個社會,帶動整個社會人力資本質量的提高和和諧社會建設。政府對生活性服務業培訓體系和職業教育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應該明顯高於其增加值和吸納就業佔全社會的比重。
加強生活性服務業培訓體系和職業教育能力建設,應與強化中高端人才進入生活性服務業的激勵機制、鼓勵從業者職業化專業化發展結合起來。如,可參照支持貧困地區和特殊地區的相關政策,在職稱申報和評定,人才引進、使用和評價,稅收優惠、社會評價、職業技能鑑定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政策等方面,對生活性服務業實行同等優先政策。要結合構建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鼓勵各地開展相關體制機制改革試驗,搭建勞動力和人才的橫向流動橋梁、縱向發展階梯,鼓勵各類領軍人才在促進生活性服務業人才融合、人才隊伍成長、激發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中發揮帶動作用。
此外,加強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統計制度,有利於增強相關宏觀決策的可靠性和科學性,也應是「十四五」期間推進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重要任務。
注釋:
①參見:《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2015年國家體育產業規模及增加值數據的公告》,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2016年12月27日;國家統計局、國家體育總局《2018年全國體育產業總規模和增加值數據公告》,2020年1月20日。
②參見:國家統計局《服務業風雨砥礪七十年新時代踏浪潮頭領航行——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六》。
③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19》。本文數據凡未註明出處者,均據此年鑑有關數據整理。
④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9年四季度和全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初步核算結果》。
⑤參見:國家統計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就業規模持續擴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系列報告之十三》。
⑥參見:國家統計局《我國第三產業規模擴大結構優化——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系列報告之二》;國家統計局《批發和零售業總體規模不斷擴大行業結構持續優化——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系列報告之三》。此處本宜採用「十三五」時期相關數據進行比較,但2013年、2018年分別是第三次、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從數據可得性和可比性兩方面考慮,將2018年末和2013年末進行比較,藉此反映近年來生活性服務業增長情況可能更具有說服力。
⑦參見:美團研究院麻芃、王敏、來有為《網際網路餐飲服務平臺推動我國餐飲行業的數位化改造和創新發展——以美團助力和合谷發展為例》,美團研究院《調查研究報告》2019年第20號。
⑧參見:來有為、金麟《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美團生意貸的實踐探索及其啟示》,美團研究院《調查研究報告》2019年第14號。
⑨參見:《國家外匯管理局2018年報》第13頁,載於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http://www.safe.gov.cn/safe/2019/0728/13720.html)。
⑩參見:《央行副行長潘功勝:網際網路金融令我們付出巨大代價,教訓非常深刻》,陸家嘴金融網2019年12月23日。
(11)當然,在現行條件下,國家明確民辦幼兒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部分資產打包上市等政策仍有其必要性。參見:餘穎《民辦幼兒園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經濟日報》2019年2月28日「時評」版。
(12)參見:《央行副行長潘功勝:網際網路金融令我們付出巨大代價,教訓非常深刻》,陸家嘴金融網2019年12月23日。
原文參考文獻:
[1]北京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居全國首位[N].新京報,2019-09-27.
[2]姜長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內涵界定與推進策略[J].改革,2019(6):41-52.
[3]姜長雲.家庭服務業的產業特性[J].經濟與管理研究,2011(3):42-48.
[4]江小涓.服務業增長:真實含義、多重影響和發展趨勢[J].經濟研究,201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