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11:2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高敏 通訊員 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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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被害人劉某向杭州市餘杭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陳某進行民事賠償。但陳某對劉某自行委託鑑定確認其構成十級傷殘的鑑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通過在線司法鑑定平臺提交鑑定申請,到收到浙江千麥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這個過程僅用時22個工作日,而換作傳統的線下鑑定模式,這個時間軸可能會拉長到3個月。
6月20日,記者從杭州市中級法院召開的在線司法鑑定現場推廣會議上獲悉,自餘杭區法院於2017年12月在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臺上正式運行在線鑑定模塊以來,迄今共試點案件698起,鑑定期限從平均3個月以上縮短至29.7天(約22個工作日)以內。
杭州市中院司法鑑定處處長方豔雲介紹,當事人有鑑定需求的案件,爭議不大而且其他各方當事人均表示同意的,大家可通過在線司法鑑定平臺選定鑑定機構,並傳輸檢材,啟動文證審查。當事人爭議較大或當事人申請需要參與鑑定過程的,通過在線司法鑑定平臺選定鑑定機構,並選擇線上或線下處理。
相對於傳統的線下模式,在線平臺大大縮短了鑑定周期,提高審判質效,這得益於在線鑑定時間節點管理的強化。
在線下模式下,當事人申請鑑定之後需要到法院做鑑定筆錄,承辦人把申請書和鑑定筆錄移送到審判監督庭,當事人再來法院審判監督庭參與搖號確定鑑定機構,審判監督庭把案子移送到鑑定機構。鑑定機構受理後再按照自己的工作進度出具鑑定意見,再將鑑定意見送至承辦法官,時間不受限。通常整個流程下來要3個月左右。
而根據《杭州法院在線司法鑑定操作規程(試行)》規定,在線司法鑑定模式的每一個環節都有了嚴格的時間限制。對當事人的司法鑑定申請,法院應在7個工作日將相關材料移送鑑定機構,並通過在線司法鑑定平臺向鑑定機構發出鑑定選定通知。案件爭議不大、當事人均同意的,且適用在線審理更為便利,不會影響鑑定結論製作的案件,鑑定機構應適用在線文書審查的,應在收到鑑定費用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另外,在線司法鑑定模式實現了各方數據聯通,通過網際網路在線平臺完成相關的鑑定流程,極大地便利了當事人,實現「最多跑一次」。
鑑於餘杭區法院的試點成效,目前,杭州法院在線司法鑑定推廣工作正式啟動。杭州市中院副院長林沛表示,下一步要繼續完善鑑定平臺的建設以及與鑑定機構管理部門的數據共享機制,並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實現在線鑑定平臺鑑定類別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