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北京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20個司法改革「微創新」案例。據了解,今年4月23日北京高院正式啟動司法改革「微創新」優秀案例評選活動。經過推薦申報、集中展示以及初評、複評、公示等環節,共評選出北京市法院2019年司法改革「微創新」最佳示範案例和優秀案例各10例。
「微創新」最佳示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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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構建「立審執破」一體化工作格局全流程、全方位、全覆蓋破解執行難
一中院貫徹落實「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要求,制定出臺《關於多措並舉構建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十大機制、96項措施著力構建「立審執破」一體化工作大格局,全流程、全方位、全覆蓋解決「執行難」。強調以權利實現為中心,以立、審、執、破各環節依法履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基礎,以糾紛化解的程序貫通為導向,強化源頭預防、形成合力,前程序為後程序創造條件、後程序為前程序拾遺補漏,實現前後銜接、層層發力、多方參與、綜合施策、一體推進。2019年上半年執結各類執行案件917件,執結率83.36%,累計執行回款13億餘元,四項核心指標均位列同級法院首位。
一是創新構建「立保調對接、立審執銜接」機制。制定出臺《關於完善立保調對接、立審執銜接工作機制的若干規定》,不斷完善「立保調對接,立審執銜接」工作機制,堅持「立保同步、保調對接、以保促調、以保促審、以保促執」,藉助保全措施,有效遏制拖延訴訟及轉移財產行為,切實從源頭解決「執行難」。自保全案件立專門的執字號案件以來,北京一中院共辦結828件保全案件,其中149件案件採取保全措施後,雙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達成和解或撤訴,佔比達到18%,其餘涉保全執行案件的結案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相對於沒有保全的案件大幅提升。
二是研發上線網上財產保全系統。完善法官對保全的釋明引導制度,設立「保全立案」窗口,成立專業化保全團隊,立案時在引導當事人選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同時,加大對保全程序的告知和釋明力度,積極引導當事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範訴訟和執行風險。創新實現網上財產保全。研發網上財產保全服務系統,對外聯通律師、仲裁委、保險公司,對內聯通立審執各部門,制定系統化配套制度措施,明確全程線上辦理原則,確立「一次辦成理念」,實現財產保全服務便捷化、信息化及規範化,做到仲裁保全案件100%網上辦理。
三是健全完善訴非銜接與多元調解機制。鞏固完善與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等專業性調解組織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深化拓展與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的多元化解機制,擴大委託調解範圍。加大與投保基金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訴調對接的合作力度,進一步推進證券類案件多元化解機制,共委託調解426件證券類糾紛,調解成功295件,標的額達到3556萬元。開拓建立與仲裁委員會的裁審銜接機制,暢通糾紛解決渠道。與市工商聯共同成立全市首家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進一步完善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工作機制,並已成功化解2200餘萬元的商事合同糾紛。2018年全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北京一中院多元調解導出率均位居同級法院首位。
四是建立市場化、社會化資源力量解決「執行難」參與機制。一方面依職權窮盡執行措施,同時注重發揮當事人、社會力量的主觀能動性,通過運用市場化、社會化方式,共同推進解決執行難題。近年來,北京一中院建立完善了「財產保全+保險」機制,與保險公司合作開展訴訟保全責任保險業務,引入財產保全的責任保險方式,擴大財產保全的適用範圍,有效提高訴訟財產保全的成功率。在執行工作中探索實行「懸賞執行+保險」、司法拍賣貸款保險等創新方式,藉助市場力量失時解決「執行難」。在破產程序中,與國內大型保險機構合作,合力推動管理人執業責任保險機制常態運行,藉助市場力量有效分散管理人正當執業風險。完善司法拍賣融資貸款機制,與中國建設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在評估拍賣程序中引入融資貸款機制,共計向競買人發放貸款2796萬元,有效提高財產拍賣成交率和溢價率。2016年以來,北京一中院網拍率達到100%,通過網拍處置財產41.75億元。
五是深化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執行事務中心」,打造一站式執行事務服務窗口,解決「找法官難」「找執行員難」問題。暢通民意溝通渠道,通過召開新聞通報會,邀請群眾代表視察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調研座談等,充分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落實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流程公開的若干意見》,建立線上線下融合、傳統手段與新技術聯合的立體公開渠道,將執行案件流程節點信息、案件進展狀態及有關材料向案件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公開。依託「網際網路+」模式,打造「一站式、多元化、全方位」在線訴訟服務信息平臺,深入推進電子卷宗的自動生成和全流程運用,提高卷宗查詢應用效率和便捷程度,2019年上半年,北京一中院電子卷宗掃描率為99.97%,法官案件電子閱卷共2969件6650次,自動生成程序性文書14872件。
六是全面落實全員全程全方位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堅持以有利於解決糾紛、有利於化解矛盾、有利於實現案結事了為標準,根據每起案件的具體情況,合理選擇處理案件的方式,將矛盾化解貫穿立審執破全過程。在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案件中全方位化解矛盾。堅持自願合法原則,規範調解行為,提高調解案件自動履行率。進一步做好判後答疑工作,充分釋法說理,促成當事人主動及時履行義務,進一步提高生效裁判文書的自動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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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創新「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合併進行」庭審模式
當前,以「繁簡分流、快慢分道」為核心的民商事審判格局進一步優化,以職責清晰、協作高效為特點的新型審判團隊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為關鍵的司法責任制進一步落實。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民商事庭審方式改革,探索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合併進行。同年,市高級法院召開的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會上也提出探索改革庭審模式的要求。二中院著眼群眾最關心、法官最關注的「庭審程序」這一審判核心場域,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大力推行「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合併進行」的庭審模式。試行15個月以來,試點庭室(民一庭)14名員額法官共採用該模式審理案件1900餘件,改革成效顯著。
一、為何改:「找癥結」突破傳統庭審模式制約
傳統庭審模式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分開進行,為當事人參與庭審及法官審理案件提供了清晰路徑,為大量案件的公正審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隨著法治化進程及民事訴訟模式的變化,由於調查與辯論分立模式未能完全體現民事訴訟的規律,實踐中逐漸產生一些不足和缺陷。
一是庭審過程不流暢。分立模式中,調查階段查明事實,辯論階段闡述法律,事實與法律易人為割裂,但事實和法律通常表現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許多當事人習慣於事實、法律一起陳述,很難遵照設定順序。如強行或多次打斷,又易引發對抗情緒;但任由陳述又難免重複,造成庭審冗長且難以駕馭。二是審理環節易「跑題」。分立模式下,庭前沒有「過濾閥」,缺乏庭審爭點歸納,當事人無法就證據、事實和法律適用一以貫之地充分發表意見,當事人自認或與爭議焦點無關的證據等無效信息進入到庭審之中,極易造成庭審「跑題」,浪費時間。三是庭審結果難服人。分立模式中,法官一般習慣不歸納爭點而是直接組織舉證質證,造成各方難以專注於真正爭點,為贏得訴訟紛紛在庭上「信馬由韁」,把握不住法官審理思路,導致訴訟主張與裁判思路脫節,容易造成裁判結果與當事人心理預期存在落差,易出現「突襲式判決」,導致判決公信力下降。
二、怎麼改:「動腦筋」合併法庭調查與辯論
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二中院經深入論證實踐,探索出如下合併模式的具體程序:一是確認案件適用。通過反覆實踐摸索,法官確定「有必要」適用合併模式審理的案件,一般包括案情較為簡單的案件、案情疑難複雜的案件以及法官認為可以合併的案件。二是庭前會議階段。首先,採用合併模式審理案件,需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後,原告陳述訴訟請求、理由,被告陳述答辯意見。隨後,組織雙方舉證質證,排除與案件無關的事實及證據,固定無爭議事實、歸納出爭點。三是合併模式審理階段。首先,由各方對庭前會議確定的無爭議事實和爭點進行確認。其次,在法官主持下,各方當事人圍繞爭點,就證據分析、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一體陳述,夾敘夾議、質證辯法,充分體現言辭辯論原則。最後,展開綜合辯論。當事人可針對所有爭議焦點統一發表辯論意見,以保障當事人意見得以充分完整表達。
三、見成效:「亮數據」檢驗改革探索質效
自2018年5月以來,二中院探索試點合併模式收效明顯。合併模式改變了傳統庭審構架,形成了以爭點確定、事實查明、以心證為中心的新型審判模式,有效解決了實踐中存在的庭審集中度不高、過程不流暢、心證公開不夠、訴訟突襲時有發生等痼疾,有效推進了庭審的標準化、規範化、實質化,既得到當事人的充分認可,也受到了多數法官的歡迎,切實提升了案件審判質效。一是法官助理積極性有效提升。合併模式下,法官助理可以主持庭前會議、固定事實、歸納爭點。通過此舉,法官助理可切實分擔法官的事務性工作,可增加發揮自身能力的機會,還可提高個人和團隊的核心績效指標。二是庭審時間有所縮短。庭前會議中有效歸納爭議焦點,減少了法官庭審中程序性、重複性勞動,縮短了庭審時間,提高了合議庭成員審理案件的注意力和集中度,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既可提高開庭率又可促進庭審實質化。三是案件質量進一步提升。固定無爭議事實使各方知道有什麼,歸納爭點使各方知道爭什麼,圍繞焦點討論使各方知道審什麼。把有限時間、討論重點放在該說的問題上,讓各方說得更明白、法官聽得更清楚、書記員記得更清晰,裁判結果必然會更加公平公正。四是申訴投訴率下降。合併模式能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法院對案件的重視程度,讓其有更多的獲得感。無論是老百姓還是律師,對該模式的合法性、合理性都表示認可,對庭審的高效率讚譽有加。二中院民一庭申訴投訴率同比下降四成,可以說合併模式起到了較為積極的作用。五是庭審筆錄成為文書支點。無爭議事實和爭點已在庭前或庭審中歸納與確認,當事人也圍繞爭點進行了充分辯論,法官對案件裁判方向及勝敗關鍵點瞭然於胸,加之大部分文書內容可以從庭審記錄中抓取,使得裁判文書可在庭後第一時間「自動」生成,案件審判效率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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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推進書記員分類管理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三中院按照司法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改革要求,立足本院信息化建設基礎,以深化聘用制書記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切入點,以點帶面,不斷健全人民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紮實推進現代化智慧法院建設,為健全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再添新保障,為進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再添新動能。
一、以書記員分類管理為切入點,走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的「最後一公裡」
三中院在法官建立單獨職務序列、行政編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實行職務序列管理後,主動探索對聘用制書記員(以下簡稱書記員)實行分類管理,將其分為三類人員。一是駐庭書記員,由訴訟服務辦公室集中管理,全天派駐到法庭工作,專職負責庭審記錄工作。改革後,民商庭原有書記員的一半人員派駐到法庭後,基本可以完成全部民商事案件的庭審記錄工作。二是歸檔專員,由工作經驗豐富的書記員構成,專職負責管理外包歸檔人員,完成庭內歸檔工作。改革前,歸檔工作由每個合議庭的書記員或者法官助理自行承擔,一個年結案約2000餘件的民商事普通庭的歸檔工作需要5人左右來完成。改革後,在法官助理按時完成立卷移交工作的情況下,一個民商事普通庭的歸檔工作由1名歸檔書記員帶2名外包歸檔人員即可全部完成。三是一審案件書記員,由庭審記錄經驗較為豐富的書記員構成,主要負責一審案件記錄工作。一審案件採取相對固定書記員的方式開展庭審記錄工作,即有一審案件時優先安排一審案件書記員負責記錄,沒有一審案件時則按照駐庭書記員的管理模式安排他們記錄二審案件。
二、以書記員分類管理為結合點,推動政務標準化建設和智慧法院建設
書記員分類分流,直接導致法庭管理模式、歸檔工作模式發生結構性變化。三中院以此為契機,全面優化相關工作標準和流程。一是加強審判輔助事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庭審記錄規範、法庭預定流程、法庭使用與管理辦法、檔案移送流程等審判輔助工作的標準化制度,促進審判輔助事務標準化與信息化應用融合,切實提升審判輔助工作效率和水平,為審判執行工作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和保障。二是推動歸檔事務集約化、社會化管理。充分利用市場化、社會化資源,探索實施案卷歸檔等審判輔助事務外包,健全完善法院購買社會化服務工作機制,明確外包歸檔人員的職責與工作流程,確保歸檔業務培訓、歸檔質量評估、歸檔行為監督、審判信息保密等各類行為合法合規,符合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規範。三是優化升級法庭預定管理系統。對全院45個法庭全部實行全時段動態預定管理。依託法庭預定管理系統等信息基礎設施,大量審判行為數據得以沉澱。過去不容易發現的信息、規律和趨勢在海量的大數據分析中得以浮現,為審判管理、司法決策、社會治理提供更有價值的參考和依據。
三、以書記員分類管理為著力點,推動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
三中院從「司法責任制」這個大處著眼,從「書記員分類管理」這個小處著手,以書記員分類管理為起點,為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提供更強保障。一是將庭審記錄工作從法官手中徹底剝離,讓法官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改革前,法官需要對書記員履行部分管理職責,需要為「誰來記錄、記錄的好不好」花費時間和精力。對於忙於辦案的法官而言,這些是時間精力的無意義佔用。改革後,法官無需再為庭審記錄環節操心,可以將更多時間專注於辦理案件,讓司法責任製得到更好的落實。二是打破法官與書記員之間的固定搭配關係,構建內部監督制約新機制。以往書記員隸屬於法官,服從於法官的工作安排,極易形成人身依附關係,客觀上存在一定廉政風險。改革後,庭審記錄書記員不固定,由訴訟服務辦公室根據法庭預定信息隨機安排,增強了審判流程中的內部監督力量。三是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建立更加明晰的審判和審判輔助責任追究機制。通過推行書記員分類管理改革,合議庭中不再設立書記員崗位,法官助理與書記員之間的職責不再交叉,法官助理的職責得以完全明確;庭審記錄工作整體剝離,駐庭書記員對筆錄和法庭日常維護全權負責;歸檔工作實行集約化管理,歸檔書記員成為案卷歸檔的直接責任人。法官對審判質效負責,不對上述審判輔助事務負責。至此,權責明晰的審判和審判輔助責任追究機製得以全面建立,司法責任制的落實保障機製得到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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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法院「訴源治理直通車」實現民意直通、服務直達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 西城法院深刻領會精神,立足區位特點和職能定位,自覺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格局,推出了「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機制。該機制以滿足群眾需求為導向,以創新司法供給為手段,通過線網站巡等形式對接社區、直連群眾,實現民意直通、服務直達,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群眾需求滿足在基層」。市高級法院寇昉院長指出,「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機制是訴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創新」,要求高院相關部門研究推廣。西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旭強調,該機制是「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突出成果,要求總結經驗、立即推廣。「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機制包括三個落實機制、九項具體措施。
一是暢通需求收集渠道,打通聯繫群眾「最後一公裡」。直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熱線以「打得通、答得準、辦得快、有回音」為標準,通過「人工+自助」提供24小時不打烊司法服務,確保第一時間了解群眾訴求,第一時間回復。依託「西城家園」平臺,根據社會公眾和街道社區需求,定製提供訴訟諮詢、多元解紛、普法宣傳服務清單,與群眾進行互動並作出回復,將司法服務從「去法院辦」變為「手中辦」「家裡辦」。建成實體工作站,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法院直通車」工作站,整合「一線一網」兩個信息搜集渠道,完成線上回復、線下派單、線上調解、線下巡迴、結果反饋、數據分析等工作。
二是前端化解矛盾糾紛,做到司法服務「多元零距離」。開展「群眾需要、法官來到」工作,建立巡迴法官隊伍,堅持「離人心更近,離訴爭更遠」,將定向巡迴與按需巡迴結合起來,及時開展巡迴審判、訴前調解、法律諮詢、普法宣傳,對人民群眾解紛需求較大的街道社區進行重點巡迴,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糾紛就地解。打造多元解紛整體合力,構建起包括區人民調解協會、專業性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的多元調解體系;與人社局、工商局、司法局、公安局、街道等單位建立矛盾糾紛聯合化解機制;加強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範,通過完善司法確認程序、快立快裁促進訴調對接實質化,形成分層遞進、繁簡結合、銜接配套的糾紛解決方式。開展定製式精準普法,依託「一網一線」精準搜集群眾、社區普法需求,開展定製式精準普法宣傳,送法進社區,促進法治環境形成、提升群眾用法水平、推動依法治區建設。開展「法治公開課」,實現16個街道全部覆蓋,不斷增強傳播力和影響力,形成司法與民意的良性互動。
三是參與基層共建共治,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提供分析報告,不定期向黨委政府匯報、向街道社區通報訴源治理工作動態,分析治理難點、痛點、堵點。反映社會治理中的風險隱患,發揮提示、警示作用,努力提升我區社會治理水平。發送司法建議,積極溝通、主動作為,協同相關部門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規範行為、消除隱患。堅持定期走訪,深入了解「群眾需要、法官來到」的效果,對反映不迅速、推進不到位、反饋不及時等問題及時整改。黨組成員每年至少走訪兩至三個街道,根據社區需要召開現場會,推動問題現場解決、實質性解決。
「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機制推進實現了「五個轉變」。一是實現了由碎片到系統的轉變。將各部門各自為戰轉化為統一領導、合力出擊,有機制、有方法、有章程、有考核、有保障,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以貫之抓落實。二是實現了從被動向主動的轉變。改變「等群眾走進來」的工作模式,法官主動「走出去」,把響應群眾需求放在首位,把化解力量下沉到一線,從源頭上預防、減少矛盾糾紛。三是實現了從單一向多元的轉變。通過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為群眾提供全方位、立體化、普惠式的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更加貼近群眾,更加方便迅捷。四是實現了從單向到雙向的轉變。將「12368訴訟服務熱線」「西城家園」收集的需求作為「哨聲源」,為群眾提供精準高效的法律服務。建立社區和群眾評價體系,實現有效互動,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水平。五是實現了從分離到融合的轉變。將線上線下緊密相連、合成一體,以線上響應、線上化解、線上分流為主體,以線下巡迴服務為有力支撐,將信息科技的便捷性和法院巡迴審判傳統有機結合,提升工作的整體效果。
目前,西城法院已經全面啟動「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成立了以黨組書記、院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出臺了《關於推行「訴源治理直通車」工作機制的意見》《「訴源治理直通車」平臺運行規範》《 關於開展「群眾需要 法官來到」的工作意見》《關於深化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深入落實七五普法規劃開展精準普法工作的意見》等5個配套文件,組建了以趙海志願者服務隊為主體的巡迴法官隊伍,建成了法院直通車工作站,直通了12368訴訟服務熱線,完成了「西城家園」平臺與法院訴訟服務一體化系統的對接運行,在轄區街道社區開展了培訓推介,召開了全院動員部署大會。「訴源治理直通車」機制的落地,將有助於法院更加融入基層治理,為區域社會治理貢獻力量;更加貼近人民群眾,切實增強轄區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緩解人案矛盾,促進審判執行工作良性發展;更加提升法官能力,推動建立一流的法院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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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法院創建「案款管家」工作新機制
執行案款發還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關鍵環節。長期以來,執行案款發還工作存在諸多難題,如涉案款項來源不明,難以對應具體案件;與其他執行案件或程序存在關聯,難以有效處置;當事人提交領款材料缺漏或拒絕領取案款,難以及時發放案款等。為此,朝陽法院於2016年運行案款歸集管理系統,利用「一案一帳戶」管理模式,解決了暫存款項與具體案件無法對應的問題。同時,設立提存案款管理庫,對於涉及其他案件或者處於異議審查、中止執行等原因滯留的案款進行有效管理。但針對當事人未按期提交領款材料、拒絕領取案款、無有效聯繫方式等客觀因素導致案款無法發放,以及外地當事人需來京領款、發還程序繁瑣、周期較長等問題,仍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執行案款「常清常積」的現象長期存在。據統計,因上述原因造成滯留的案款金額超過滯留案款總金額的30%。
2017年,朝陽法院在一起涉眾案件案款發還工作中,與金融機構合作,探索以匯款方式發放執行案款的工作機制,取得良好效果。隨後,數次與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開展研究論證,雙方於2018年7月19日籤署了《「案款管家」業務合作協議》,探索案款管理新模式。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建立電子專戶發放機制。基於當事人或法院授權,銀行人員根據領款人身份信息開立電子帳戶,作為發還案款的專門帳戶。根據執行法官確定的發還金額,銀行人員向「案款電子專戶」發放案款,領款人可通過多種方式提取電子專戶款項。
二是輔助開展案款收發。法院案款專管員與工商銀行派駐人員共同組建「案款管家」團隊,對於未開立電子專戶的,在遵守案件辦理流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將案款收發相關事務性工作交由工商銀行派駐人員輔助辦理,提高案款收發效率,規範案款流轉程序。
三是推進在帳案款分類管理。對於因領款手續缺失、拒絕領取案款、無有效聯繫方式等客觀原因造成案款滯留在帳的以及涉眾型案件案款發還周期較長的,將案款直接發放至相應電子專戶,完成案款發放手續,當事人可以隨時領取案款;對於因其他案件凍結案款、案件處於異議審查期或被中止執行等程序原因,存在長期滯留在帳可能的,協助法官辦理案款提存手續,防止案款積壓。
自2018年7月24日,「案款管家」工作機制開展以來,共收取執行案款64.2億元,發放執行案款55.2億元。「案款管家」業務在以下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提升了領取案款便捷程度。領款人可掃描執行立案大廳二維碼,在線申請開立「案款電子專戶」,並通過登錄法院案款發還平臺,將案款轉帳至綁定的銀行帳戶;也可在線下開立電子帳戶後,持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前往任一工商銀行網點激活電子帳戶並領取案款。通過上述兩種方式,提升領取案款的便捷性,減少群眾訴累。
二是完善了案款發放準確性。傳統案款發放模式下,當事人須提供其本人開立的一類帳戶及收款帳戶信息,如提供有誤,將導致案款發放不成功,需要執行法官重新辦理入帳及發放手續。採用「案款電子專戶」發放模式後,銀行根據當事人開戶信息自動提取發還案款相應的帳戶信息,避免因當事人提供的帳戶信息錯誤而發還失敗,確保案款發放準確性。
三是提高了案款發放效率。在案款發放特別是涉眾案件案款發放工作中,通知、審核、信息錄入等工作量大,且因涉案財產種類及數量多,有些存在多次分配及發放的情形,導致案款發放周期長。在「案款電子專戶」發放模式下,採取「電子專戶+批量發放+簡訊通知」的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案款發放的工作效率。自「案款管家」開展以來,執行案款發放周期平均縮短了5個工作日,涉眾型案件執行案款發放周期縮短近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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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法院創新審判事務智能化、集約化、系統化管理長效機制
豐臺法院堅持服務人民群眾、服務法官的建設理念,綜合推進、持續用力,在實現流程標準化、配置實用化、系統一體化、工作無紙化、人員專業化方面下功夫,構建起審判事務智能化、集約化、系統化管理長效機制,大幅提高工作質效,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該院主要做法是:
一是流程標準化。以審執工作流程標準化為目標,強化對訴訟節點全程監管。訴前,首創「一站式案件流轉跟蹤管理平臺」,一案一身份,法官「掃一掃」記錄案件流轉信息,當事人「點一點」查詢辦理進程,實現調解案件流轉全程監管,同時實現收案動態分析,為審判管理提供科學依據。訴中,對接北京法院「對外委託一體化平臺」,鑑定評估提起、機構確定、交費、材料移轉等流程節點明確、全程可視、全程留痕,實現鑑定工作集約辦理、實時催辦、結果及時接收,大大擠壓流轉周期。平臺運行以來,平均委託周期縮短7個工作日,最快一起筆跡鑑定2日內完成。訴訟全程,引入「密櫃」卷宗智能保管系統,實現案卷分離,案件全流程網上辦理,紙質卷宗直至歸檔,不再流轉,辦案過程全程留痕、可控。
二是配置實用化。以信息系統簡潔、實用、高效為目標,綜合配置便利當事人及法官的融合應用系統。立案環節,打造集網上預約立案、微信預約立案、微信快速立案、跨域立案為一體的「立體化線上立案系統」,全天候、全方位、零距離實現網上預約立案24小時「不打烊」,平均每案接待時間縮短近70%。材料流轉環節,引入「智能雲櫃」,打破當事人遞交材料等法官、選時間等限制,材料經電子掃描後自動歸入電子卷宗,法官可集中網上閱覽,辦案人員平均每日節省時間1小時。聯繫法官環節,引入「智能語音信箱」,當事人通過語音、視頻留言方式聯繫法官,系統自動發送至法官審判系統並簡訊提示,法官3日內以簡訊、語音電話等方式答覆當事人,切實解決「找法官難」。
三是系統一體化。以分點應用、線性聚合、全面連結為思路,推進埠互聯互通,功能互補互促,打造以審判為中心的「四周發散型」智慧系統網絡,實現訴訟服務縱橫貫通。推動電子卷宗平臺深度連結立案訴服、審判業務、執行信息化及檔案管理四大系統,全面打通案件在線流轉、在線辦理、在線執行、在線歸檔鏈條。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平臺,融合升級4大模塊20個功能區18個窗口62項服務,建成「登記立案」「訴調對接」「案件流轉」「訴訟事務」四大效能中心,統一訴訟服務入口,提供全流程、全業務、全功能網上線下訴訟服務。精準對接市高級法院「集約送達一體化平臺」,延伸研發司法送達平臺和直接送達App並連結審判系統,法官「一鍵點擊」,送達「一站」完成,送達大數據可同時與5家法院共享。該平臺運行兩年,送達合格率100%,送達周期平均縮短15天、審理周期平均縮短10天,為法官減少60%以上送達事務性工作。自主研發終本案件單獨管理系統,設置案件信息、財產查控、恢復情況等5類12項信息板塊,與執行信息化、審判業務等常用系統一鍵連結,實現終本案件「一攬子管理」。
四是工作無紙化。以電子卷宗隨案生成和深度運用為主線,串聯立審執全流程,實現無紙化辦公全貫通。推行「集約+多元+多點」電子卷宗隨案生成模式,13名外包服務力量集中掃描,2個審判區和7個派出法庭分散掃描,128名員額法官實時掃描,搭建電子卷宗掃描全鏈條。研發 「電子籤名」系統,依託 「智慧庭審」「智能閱卷」系統,打通掣肘電子卷宗全面應用最後「環節」。法官通過「看、聽、說、點、拖、劃」即可完成電子卷宗交互閱卷、證據展示、筆錄核對等功能,實現庭審全程無紙化、筆錄生成自動化,可減少70%左右庭前閱卷時間,80%以上筆錄修改時間,降低重複性工作40%時間損耗;法官在PC端、手機端等終端閱卷,在線批註、快速查找、定位復用,極大便利在線合議。
五是人員專業化。以專業研發、專業培訓、專業運維「三維一體」模式為保障,打造立體化、科學化、易操作的智慧運行體系。結構性搭配研發團隊,組建12人「法官+法官助理+溝通助理+技術研發人員」信息化研發團隊,根據粗粒度需求深入審判團隊調研精細化需求、優化建議等,提高應用系統與業務需求響應度和穩定性。強化培訓力度,全年持續開展分類別實操專題培訓10餘次,覆蓋500餘人次,提高幹警應用熟練度。強化運維保障,引入17人運維保障團隊,今年以來,一般性技術問題5分鐘內得到解決,平均每天解決幹警技術需求45條,收集類型化需求和問題13條,全部解決優化。
豐臺法院創新打造「五化一體」的集成聚合信息化系統,全面實現「智審、智執、智服、智管」,推動審判事務管理智能化、集約化、系統化發展。該院信息化建設榮獲全國「2018網際網路+智慧法院」先進單位獎,「一站式送達」項目平臺獲評全國政法智能化建設智慧法院優秀創新案例,「兩個一站式」等四項信息化項目被最高法院大力推廣,「一站式案件流轉跟蹤管理平臺」信息被市高級法院寇昉院長批示肯定,全國20餘家法院來院調研學習,群眾稱讚「跑腿少了,事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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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探索公證參與金融類案訴源治理新模式
近年來,隨著石景山區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石景山法院收案量持續攀升,從2013年的11580件上升到2018年的49334件,年均增幅達34.4%。其中,金融服務合同糾紛增長速度快、數量大,由於此類案件被告所處地域分散,且多為公告送達,當事人維權成本高、耗時長,也擠佔了法院原本緊張的審判資源,因而成為訴源治理工作中亟待解決的主要案件類型。2017年,該院開始探索建立金融類案件訴源治理工作機制,立足區域功能定位,針對金融類案件特點與中信公證處及駐區金融機構聯合協作,嘗試在金融類案領域探索「公證前端預防,執行後端保障」的訴源治理新模式,從源頭預防此類糾紛發生,成效初顯。2019年1月至8月,該院新收案件31342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1352件,下降26.59%,其中信用卡糾紛等金融類案同期下降較為顯著,信用卡糾紛等金融類案新收5580件,比去年同期減少1426件,下降20.35%。
一是創新構建「公證+執行」新模式,從源頭上把控,減少類案糾紛成訟。建立了「公證前端預防糾紛,法院後端執行保障」的分工協作工作模式。該模式旨在發揮公證的服務、證明、監督職能,通過公證參與監督金融借款、信用卡領用等合同的籤約、履約過程,賦予合同強制執行力等方式,確保一旦逾期還款情況發生,即可直接轉入執行程序,由公證處代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對於標的小、人員分散、權利義務清楚、案件量大的金融類案糾紛,源頭上引入公證參與,可實現公證與執行的無縫銜接,切實減少該類糾紛成訟。
二是探索研發「金融糾紛線上一體化平臺」,以平臺為依託,實現線上糾紛線上解決。該院與北京市中信公證處聯合研發了集線上公證、線上生成公證債權文書、線上申請強制執行、線上批量立執行案、線上查扣凍的「金融糾紛線上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通過該平臺,可實現金融類案「合同籤約-公證參與-申請執行」的全流程線上處理。公證處依託平臺參與合同訂立,金融機構將通過平臺籤訂的金融借款、信用卡領用等合同線上推送至公證處辦理公證,審核當事人身份、告知公證事項,實現對電子送達地址、逾期還款時公證債權文書的出具、委託公證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重要合同內容的線上公證。公證處通過平臺督促合同履行,合同訂立後,公證處隨時關注還款動態,及時發布線上催款公告,自動生成債權文書並推送執行申請,督促借款人依約償還借款。公證處利用平臺實現糾紛解決,公證處作為金融機構受託人,基於系統、數據互聯互通,通過平臺可一鍵智能傳送案件材料,以公證債權文書作為執行依據,向法院發起執行立案申請,打通公證與執行之間最後一公裡。利用信息化處理程序,實現執行案件自動線上立案、自動採集信息、自動線上查控,案件辦理全流程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大大縮短執行周期。
三是緊密銜接「公證+執行」重要環節,以效率為抓手,節約訴訟成本和司法資源。金融類案具有當事人地域分散、標的較小、法律關係簡單等特點,運用「金融糾紛線上一體化平臺」實現金融類案「一站式」線上化解,一方面能有效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率,另一方面信息化、自動化的案件辦理模式,能夠提高案件信息準確率,簡化案件處理流程,提高執行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此外,公證參與金融類案全流程,通過固定電子證據、規範合同訂立、自動生成公證債權文書等方式,規範了金融交易和市場秩序,增強了借款人誠信履約意識,從源頭減少金融類案成訟。2019年,建設銀行已嘗試通過「金融糾紛線上一體化平臺」以小微快貸借款合同形式借出十幾億元,經公證賦予合同強制執行效力,逾期還款糾紛極大減少,訴源治理成效初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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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頭溝法院「三個突出」創新「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高級法院「四個統一」部署,加強「多元調解+速裁」工作,門頭溝法院結合本院實際,重組審判資源、優化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措施。新的工作機制全面推行以來,全院「多元調解+速裁」結案佔一審民商事結案總數的比例達到70.7%,前後端人均結案比達6倍以上,用22%的民商事法官化解了全院70%的民商事案件,「多元調解+速裁」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呈現出良好的運轉態勢。
一、在分流上突出剛柔相濟,以軟管理實現硬指標
通過「全面導入、定量導出、兩次分流、三級把關」的方式,確保精準識別繁簡案件。一是立案窗口按照「全面導入」的原則,以可調解、能速裁為判斷標準,不限案由、不限標的將案件全面導入,確保90%左右的民事案件進入調解系統,完成第一次分流工作,實現繁簡案件的初步識別。二是速裁法官以「定量導出」為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拘類型、不限原因向後端移轉不超過20%的案件,完成第二次分流,確保前端化解至少70%的民商事糾紛,實現繁簡案件的精準識別。三是以「三級把關」為原則,速裁法官把關移轉案件卷宗質量,庭長把控移轉案件總量,前後端主管院領導協調個別特殊案件,暢通案件在調解、速裁、精審鏈條中的銜接,將「速」字挺在前面,確保前端不形成新的長期未結案。
二、在審理上突出專通結合,以小團隊分解大任務
一是選調調解助理,配強速裁團隊。組建「1+2+2+1」模式的6個速裁組,每個速裁組配備兩名法官助理,一名為尚未進入員額,但有獨立審判經驗的調解助理;一名為入院時間較短、審判經驗較少的事務助理。同時,強化對調解助理辦理常規案件的考核,明確調解助理完成本組一半以上月結案指標。通過製作月報,以數字形式公示調解助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強化工作成效對比,促進團隊內部良性競爭,讓速裁崗位成為入額法官後備軍的鍛鍊基地。二是確定「小集約+大隨機」的分案規則。為統一裁判尺度、保證案件質量,結合我院具體收案情況,明確家事類、人身侵權類、房地產類、道路交通事故類、勞動爭議類等類型化案件分別歸不同速裁組辦理,其餘案件則實行隨機分案,既保持一定的專業化審理,也兼顧各速裁組工作總量的基本平衡,既突出對調解助理的專業化培養方針,又讓速裁法官和調解助理成為解決多類型糾紛的「全科大夫」和「多面手」。
三、在考核上突出前後兼顧,以差異化確保長效化
一是完善前後端考評機制。為推動「多元調解+速裁」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充分調動前後端法官工作積極性,形成前後端人才培養的有效機制,門頭溝法院順應形勢發展、響應市高級法院要求,探索建立前後端法官業績考核機制。明確前後端法官考核原則、考核計分方法、考核責任部門等。以月結案總數、案件類型、適用程序、審理時限等為基礎,考核前後端法官結案數量及結案均衡度。二是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考核。通過制定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及補貼辦法,制定科學化的考核方案和差異化的補貼標準。實現對人民調解員常態化、動態化管理,不斷提高調解員工作積極性和有效性。三是打通前後端溝通交流渠道。建立前、後端法官輪崗機制,從後端審判部門抽調辦案效率高、統籌能力強的法官到前端速裁崗位,發揮「傳幫帶」作用,鼓勵新入額法官、入額法官後備軍到速裁崗位接受鍛鍊。經驗豐富、業績突出的速裁法官也可以調整到後端審判部門,讓速裁法官對成長無後顧之憂。建立階梯式、流動式的人才培養機制,形成良性的人員流動模式,完善「多元調解+速裁」工作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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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探索「坐標式」訴調對接模式
近年來,通州法院緊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司法需求以及訴訟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多元調解+速裁」機制創新,探索「坐標式」訴調對接模式,破解人案矛盾,深化訴源治理,努力打造具有副中心特色的「楓橋經驗」升級版。1-8月,通州法院通過「多元調解+速裁」前端高效化解案件15208件,佔全院已結民商事案件的60.8%,糾紛平均調處時間為32.8天。其中,訴前調解成功9058件,較去年同期多1399件,全院民商事收案首次出現下降的歷史拐點,訴源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橫向分類聚合:打造「一院一室多所」聯動治理格局,以「點線面體」綜合發力推動訴源治理立體化開展
通州法院立足轄區解紛資源布局和新時期基層矛盾糾紛特點,積極打造「點、線、面、體」立體化、互動式的訴源治理格局。「點」是以法院為發力點,充分發揮司法引領作用,形成訴源治理的牽引力。「線」是打造品牌化「通和」調解工作室,通過「三化管理」努力做強駐院人民調解,守住案件成訟的防線;「面」是充分利用轄區司法所布局密、法律基礎好、群眾認可度高等特點,與鄉鎮街道司法所開展聯動共建,選派5名優秀的法官、法官助理,擔任轄區調解員的指導老師,搭建線上解紛聯絡群,為基層調解提供實時法律指引,定期開展巡迴調解、司法確認工作,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力促矛盾糾紛就地化解。「體」是充分利用在線立案、調解平臺,做實「一站式」在線司法確認工作機制,打造百姓家門口的解紛平臺,降低群眾訴訟成本。1-8月,通州法院開展巡迴司法調解案件800餘件,新收案件增長率較去年同期下降10.8%。
二、縱向分層管理:探索大團隊小組式管理模式,以「審輔調」默契配合實現調裁審判團隊高效運轉
隨著調解員人數的增加,十人以上大型調裁團隊儼如小型庭室,管理半徑過大既分散了法官的審判精力,也弱化了整個團隊的「邊際效益」。為此,通州法院創新調裁團隊分層管理模式,在法官統一領導下,團隊內部分設調解小組,由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法官助理擔任組長,帶領組內1名聘輔、3-5名調解員專門開展多元調解工作。這項「細分式」改革有效彌合了審判權下潛不足、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實現簡單案件的再分流,法官與法官助理就調裁案件各司其職,調裁對接更加精準、銜接更為順暢;二是賦予法官助理管理權,減輕法官的管理壓力,使其能專心速裁,總結類案審理經驗,透過案件本身解決深層次問題;三是激發法官助理自主性和責任心,速裁庭室的吸引力大大增加,正在成為法官助理人才梯次培育的新平臺。2019年1-8月,該院多元調解成功案件同比增長18.3%,調裁審判團隊月均結案190件,新模式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三、垂向分段示範:建立多維深植機制,以「調裁防」緊密銜接力促矛盾實質性化解
由於「多元調解+速裁」所涉案件法律關係相對固定、涉案人數眾多,通州法院嘗試在調解速裁階段開展分段示範工作模式,引導類型化糾紛實質性化解。一是在調解階段,推行無異議調解確認機制,對於調解員調解未果但事實爭議不大的案件,由速裁法官釋明法律適用、平衡雙方利益後提出替代性調解方案,並給予當事人七天異議期,發揮司法引領作用,推動矛盾柔性化解。二是在速裁階段,推行示範性判決機制,發揮法官會議對典型類案的裁判研究,加大類案裁判文書的示範指導力度,推動平行案件快速化解。三是全流程推行聯動協作調解機制,對訴訟反映較為普遍的問題,聯合行政主管部門推動整體整改。同時,將類案問題研究成果以白皮書、司法建議、普法宣傳等形式應用,延伸審判職能,擴大裁判效果的影響面,實現以判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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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法院創建天平鏈探索區塊鏈司法應用
為助推網絡空間誠信生態體系建設,網際網路法院實現司法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建成「以審判為中心、以預防為抓手」的天平鏈電子證據平臺,在司法場景下實現「全流程記錄、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證」。網際網路法院「天平鏈」初步形成了集數據生成、存證、取證、採信為一體的審判服務平臺,實現了全流程無紙化,取證時間由過去幾周甚至幾個月的時間縮短到一瞬間,提高了審判效率,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目前,網際網路法院天平鏈的應用已延伸至版權、網際網路金融、供應鏈、第三方數據服務平臺等生態領域。
一是科學建鏈,保證司法區塊鏈高起點建設。為有效解決涉網案件存在存證難、取證難、採信難問題,該院發揮主導作用,與國家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百度、信任度科技等國內領先的區塊鏈企業合作,建成天平鏈電子證據平臺。2018年12月22日,在「天平鏈」發布暨研討會上,20餘名專家學者對「天平鏈」的技術生成、管理規範、司法應用進行了深度研討,賽迪區塊鏈研究院為「天平鏈」頒發了許可鏈測評合格證書,工業和信息化部區塊鏈技術與數據安全重點實驗室在該院設立區塊鏈技術司法應用實驗基地並進行揭牌。今年,在網信辦首批備案的197家區塊鏈單位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是唯一的一家法院代表。現在,「天平鏈」作為由法院發起的證據平臺,其權威性、公信力高的優勢愈發明顯,越來越多的應用單位申請加入「天平鏈」,以解決其存證數據訴訟可用的需求。
二是嚴格管鏈,加強區塊鏈體系化管理。制定《天平連結入與管理規範細則》《天平連結入測評規範》等制度,從系統安全性、電子數據合規性、區塊鏈安全性上對接入的第三方平臺進行測評,規範了「天平鏈」接入方的資質要求、電子數據的存證規則、接入平臺的管理機制、電子數據的使用方式、鏈上單位的監督審查與退出機制,通過對存證源進行多維度、標準化的審查,保證「天平鏈」的上鏈數據安全與當事人隱私的有效保護,並確保應用的規範性、合法性、可靠性。目前,「天平鏈」已完成跨連結入區塊鏈節點18個,已完成版權、著作權、網際網路金融等9類25個應用節點數據對接,上鏈電子數據超過749萬條,跨鏈存證數據量已達上千萬條。
三是深度用鏈,提高區塊鏈實際使用效能。「天平鏈」的應用,解決了電子數據信息安全和聯合驗證、認證等問題,實現電子數據「全流程記錄、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證」,使電子證據的存證、取證、認證得以「一站式」解決,極大地提高電子證據的可靠性和證明力,明顯提高了審判效率,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推進了網絡空間誠信原則的建立。目前,該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驗證跨鏈存證數據1871條,涉及案件372件,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均無爭議。
「微創新」優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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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開展移動微法院試點
為貫徹落實中國移動微法院試點推進會精神,紮實有序推進移動微法院試點工作,北京法院秉持「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服務理念,全力打造北京法院移動微法院,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新模式。自2019年7月22日上線至11月28日,註冊用戶12876名,當事人在線申請立案29684件,在線微信繳費67260筆,合計約1.6億元,接收跨域立案申請304件。
一、主要內容
依託政務雲服務、人臉識別、即時通訊、同步多方音視頻等先進可靠技術,在微信平臺賦能的基礎上,北京法院構建了移動微法院。通過此程序,當事人在手機上就可以進行立案、送達、證據交換等訴訟活動,是司法聯合科技的一次重大創新,主要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實現訴訟服務一號通辦
北京法院上線了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包括「微律師」、「訴訟服務」、「我的案件」三個欄目,將北京法院的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重要環節和關鍵節點向公眾公開。全面整合現有訴訟服務流程和功能,努力實現零障礙、多功能、高質效地回應當事人的訴求。
(二)實現訴訟繳費一鍵通辦
開通微信繳費功能。當事人通過移動微法院首頁微信繳費進入農行繳費模塊後,依據交款通知書編號和交款人名稱進行在線訴費繳納的事項辦理,進一步提高了北京法院訴訟服務水平,減少當事人訴累。
(三)實現網上立案一網通辦
支持線上跨域立案。目前,北京法院與天津、河北法院共同建立了京津冀跨域立案工作機制,實現了各省市的跨域立案,當事人在「家門口」就可以立案。京津冀跨域立案已適用於北京、天津全轄區中基層法院及河北省部分基層法院等管轄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執行實施類案件。
二、主要特點
移動微法院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充分藉助我國行動網路廣泛覆蓋、微信程序便利溝通的巨大優勢,嵌入微信小程序,無須下載安裝APP,一案一空間,一步一引導,當事人和法官不用同時在線,以其易普及、全流程、易操作、易升級、可推廣的特點,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動動手指就能參與訴訟,切實感受到了「指尖訴訟、掌上辦案」的便利,使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不用跑」成為現實,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可移動、微而小,具有大眾化、易普及的特點。北京法院以大家最熟悉、最常用的手機作為載體,以擁有海量用戶的微信為依託,搭建了移動微法院小程序。通過小程序進行訪問,無需下載安裝,無需添加好友即可在線進行訴訟。
二是全覆蓋、全流程,具有集成化、普惠性的特點。北京微法院立足司法資源優勢,與現有的審判執行系統等進行無縫對接,司法數據在平臺實現通暢流轉,貫穿從立案到歸檔的全流程,適用於法院收案量90%以上的民商事、執行實施類案件。
三是易操作、簡便化,具有智能化、體驗佳的特點。北京移動微法院大部分操作可以一鍵上傳,引入人臉識別、電子籤名等先進網際網路技術,訴訟的每個步驟均有提示,操作簡單、簡單易用。
四是標準化、模塊化,具有易升級、可推廣的特點。北京移動微法院的功能具有基本模塊,後續開發增加功能就像拼圖,一個個拼上去即可,可以快速實現迭代升級和功能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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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創新「四化」工作機制回應群眾訴求取得明顯成效
2019以來,北京法院不斷健全完善「四化」工作機制,暢通聯繫法官渠道,著力解決法庭之外當事人聯繫法官難問題,取得明顯成效。1至9月,全市法院通過12368熱線、審判信息網、給大法官留言、微訴服等訴訟服務平臺共收集群眾聯繫法官訴求274893條,訴訟服務部門直接處理各類訴求241369個,形成聯繫法官工作任務單33524條,工單辦結率同比由86.93%提高至96.45%,確保當事人的關切得到及時有效的回應,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運轉制度化,構建「收轉辦督」工單辦理機制,打通聯繫法官綠色通道。市高級法院訴訟服務辦公室出臺專門工作規範,搭建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構建「收、轉、辦、督」聯繫法官工單辦理工作機制,明確辦理主體、優化辦理流程、嚴格回復時限、規範督查考核。「收」即指在覆蓋實體、熱線、網絡的多個訴訟服務平臺,建立專門聯繫法官渠道,方便當事人和律師提出聯繫法官訴求;「轉」即對於當事人提出的訴求,生成工單後統一通過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根據訴求類型分類處理或轉辦;「辦」即工單轉辦至法官內網辦案系統後,法官需嚴格在規定期限內對工單進行處理和回復,當事人和律師可在外網直接接收查看法官回復內容;「督」即系統對工單辦理進度、留言辦理節點等進行實時追蹤,到期未回復的,系統自動發出催辦通知和督辦提示,並將督辦提示同時發送給庭室負責人及分管院領導,便於院庭長加強管理,督促落實。
二是分工精細化,健全事項分類和任務分流,促進聯繫法官工作更加科學有效。訴訟服務部門與各審判部門分工負責、協同配合。市高級法院通過對平臺數據的梳理匯總和深入分析,將當事人、律師聯繫法官的訴求歸納為案件查詢、提交申請和材料、訴訟諮詢、投訴信訪舉報、直接聯繫法官等五類常見事項。各院訴訟服務部門專設程序分流人員,強化分類篩查能力,對訴求內容有效甄別後,分別處理。屬於簡單事項的,由訴訟服務部門第一時間直接答覆;屬於涉及審判權行使或與案件密切相關事項的,由案件承辦法官答覆。訴訟服務部門不僅發揮訴訟服務前端「中轉站」作用,更儘可能發揮「過濾器」作用,處理了90%的聯繫法官訴求和事項,既切實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又有效縮短回應當事人訴求工作時間。
三是保障信息化,強化技術支撐,切實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訴訟服務部門加強同信息技術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提出信息化建設需求,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化技術,實現聯繫法官工作模式的迭代升級。依託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有效匯聚不同訴訟服務平臺的聯繫法官訴求,通過匹配留言人姓名、手機號碼、證件號碼等信息,實現重複留言合併辦理,自動顯示歷史處理記錄,有效減少多頭派單和重複派單。此外,面向法官的工單辦理期限即將到期的提醒、超期督辦提示、法官通過手機等移動端智匯雲APP的答覆、重複留言合併辦理、審判團隊內部工單辦理任務分配等系統信息化功能均已實現,運行狀況良好,極大便捷了法官回復當事人訴求。信息技術部門堅持創新,繼續在優化系統操作界面、深度數據統計和查詢、重複留言自動標記和篩查等功能上加大研發力度,切實提高效力。
四是監督常態化,做到實地督查與日常通報同發力,倒逼責任落實到位。市高級法院向全市法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回應群眾訴求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加強對聯繫法官工作重要意義的思想認識,嚴格落實工單辦理制度。按照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加強內部管理活動的部署要求,市高級法院訴訟服務辦公室成立專班,將聯繫法官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分赴全市各中、基層法院開展現場調研和督查檢查。各院普遍高度重視,一中院從五個方面入手積極推進加強聯繫法官工作,三中院建立「1表1線1群」機制實現聯繫法官回復率100%,海澱法院建立「三分法」精準破解找執行法官難,豐臺法院建立群眾來訪24小時法官回電響應機制,當事人聯繫法官更加便捷高效。加強考核督促,市高級法院將當事人聯繫法官工單的辦理情況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促進法官積極主動回應群眾訴求。同時,定期發布《給大法官留言工作摘報》和《訴訟服務工作月刊》,及時通報工單辦理情況。全市多家法院也建立了具體到責任部門和承辦法官的通報制度,建立長效監督機制,促進責任落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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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院引入公益信託創新環境責任承擔方式
新《民事訴訟法》確立了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新《環境保護法》對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條件進行明確界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程序,公益訴訟制度在立法和司法解釋層面基本構建形成。四中院作為跨地區的重大環境資源保護案件的管轄法院,自2014年成立以來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6件,審結11件,受理和審結數量均居全國之首。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四中院積累了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例如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責任承擔問題,尤其在我國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立法缺失的背景下,法院如何合理地讓汙染者承擔環境恢復性責任和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賠償性責任,更是司法適用中的難題。
面對這一問題,四中院不斷嘗試擴展新渠道,在深入研究《信託法》和《慈善法》的基礎上,邀請有關專家參與論證,探索出了對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進行公益信託的路徑,為汙染者需要承擔的服務功能損失費、替代性修復賠償資金找到了合適的使用渠道,推動建立了系統完備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責任承擔體系和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審理規則體系。具體做法主要為:
一是充分發揮信託機構資金管理使用優勢。信託機構擁有豐富的資金管理的人才和經驗、具有監管有效性、運行專業性的特點,這些因素都使得公益信託在現行環境公益賠償資金管理中具有制度和專業方面的優勢。
二是法院主持引入信託機構承擔資金管理責任。法院將信託公司作為訴訟第三人引入到公益訴訟中,公益訴訟的原被告全程參與信託程序,法院協調並審查信託事項和合同文本,並提出修改意見,被告支付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設立信託,法院確保執行,信託機構在調解書項下承擔資金管理責任。
三是明確信託公益目的,建立專業決策委員會。為保障信託能夠實現調解所確立的「保護、修復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汙染,支持環境公益事業」的目的,設立決策委員會,由公益組織代表、環境專家、法學專家等作為委員會成員。並從專家中選任五位委員,依法決策資金的使用。
四是建立公益監察人和公益資金使用報告監督機制。委託律師事務所作為信託監察人,對信託事項進行全程法律監察。信託公司就本信託每年定期向公益組織、法院提交報告,由法院監督信託的執行情況,對信託機構履行信託義務,召開決策委員會會議、信託資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監察人履職等事項進行全面監督。
在自然之友與現代汽車公司環境公益訴訟案中,四中院首次運用這一方法,將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到公益訴訟調解程序中,三方最終達成現代汽車將修復生態環境及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資金設立公益信託的協議,現代汽車向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交付信託資金120萬元設立專項信託,用於保護、修復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汙染,支持環境公益事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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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產法院創新商標速審機制探索知產審判中國模式
作為全國司法改革的專門化試點法院,北京知產法院始終肩負全面推進改革創新、探索知產審判中國模式的重任。2016年2月,北京知產法院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啟動一審商標行政案件繁簡分流改革,率先對商標駁回覆審行政案件實行集中快審快辦,著力以集約高效、便民利民的速審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
一是創設「1+2」速審服務平臺,全面實現庭前準備集約化。整合內部資源,在立案大廳專門設立一個速審服務窗口,商標駁回覆審案件立案後即時導入速審窗口,當場集中完成原告方開庭送達工作,有效實現「一次立案、一步到庭」。設立速審準備室和材料交換室兩個工作室,由專人每周二、四集中開展被告庭前送達和材料交換等工作,平均送達周期由10天壓縮為2天。積極引入社會化服務,集中做好掃描裝訂、卷宗流轉、法庭預約等事務性工作,切實以集約化庭前準備為速審團隊後期審理減負降壓,助力審判效率全面提升。
二是全方位優化審判流程,全面實現訴訟程序簡捷化。在開庭排期環節,突破以往各審判團隊分散開庭的傳統,由速審窗口按照立案順序依次在每周二、三、四集中安排庭審,以集中排期庭審保障審判效率;在證據交換環節,針對被告證據系原告在行政階段所提交的特點,改革以往郵寄交換的做法,統一實行開庭當日庭前證據交換並當庭發表質證意見,訴訟程序方便快捷;創新文書體例,統一採用要點突出、格式精簡的要素式裁判文書,並製作類案標準化文書模板,文書製作效率和規範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探索「1221」團隊模式,全面實現團隊配備科學化。結合速審案件總量大但法律關係相對明確、審判輔助人員潛力大的特點,北京知產法院創建 「1221」速審團隊模式,適當擴大審判輔助人員和書記員配置,按照一個團隊中1名速審法官配備2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輔助人員、1名書記員的標準模式配齊配強速審團隊,為集中消化大量簡單案件提供堅實的人力保障。
四是構建四級動態管理模式,全面實現案件管理聯動化。為保障速審機制良性運行,北京知產法院探索建立「庭長總體把握、速審組長密切跟蹤、內勤動態督促、團隊法官主體落實」四級聯動管理模式。動態監測收案情況,及時研判發展態勢,科學分解月度指標,著力強化對開庭、報結、文書公開、上訴歸檔等重要程序節點的管控,並將相關考核結果引入考核體系,切實發揮聯動化管理在保障審判質效方面的積極作用。
2018年通過速審機制結案4506件。2019年上半年通過速審機制結案4201件,約佔全院同期結案39.7%。平均開庭時間縮短為25分鐘以內,平均審理周期壓縮為88天以內,審判效率提升達15.4%。速審機制在集中利用較少的審判資源審結更多案件、破解「案多人少」工作難題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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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法院創新電子卷宗隨案生成電子檔案
2018年11月,最高法院將海澱法院確立為全市唯一一家開展「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歸檔方式試點單位。目前,海澱法院已經實現了電子卷宗「一鍵歸檔」,並可在生成電子卷宗歸檔目錄基礎上,對於需要歸檔的紙質卷宗,直接生成紙質卷宗歸檔目錄,初步實現了以「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的功能。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使用高掃儀提升卷宗掃描速度。在訴訟服務、立案前端、法庭均配置高掃儀,該設備1分鐘可掃描50頁正反面紙張,大大提高電子材料生成速度。目前,該院相關試點庭室均已配置高掃儀,經實踐檢驗,高掃儀的電子材料生成速度明顯優於高拍儀。
二是信息自動回填實現卷宗深度運用。將高掃儀與立案系統、審判管理系統對接,實現高掃儀生成電子材料自動回填至審判系統。在立案階段,將當事人姓名、住所等信息回填至立案系統,逐步減少人工錄入工作量,將更多人力投入到後端審判中;在審判階段,法官一方面可以在審判系統中直接瀏覽生成的電子卷宗,另一方面在庭審時可以當庭掃描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並將非必要留存的材料退還給當事人,既便於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也節約了紙質資源。
三是指紋籤章確保各類生成材料真實性。在當事人提交訴訟材料、庭審閱籤筆錄等環節均配置指紋籤章設備,確保當事人對提交、生成材料的真實性認可,從源頭防止當事人在後期因對訴訟結果不滿提出的材料非其所提交、受篡改等異議。
四是「一鍵歸檔」實現電子卷宗與電子檔案對接。運用技術手段,將電子卷宗系統與電子檔案對接,電子卷宗經審判團隊查閱無誤之後,可以直接「一鍵歸檔」,所有材料轉入電子檔案庫,檔案系統根據卷宗材料自動編目,檔案員對部分案件的紙質材料進行手動歸檔,所有材料經檔案員審核無誤,完成歸檔工作。目前,經過多方努力,該院已經實現「一鍵歸檔」。
五是電子卷宗改革推進審判方式革新。通過該項改革,逐步實現無紙化辦公,一方面減少紙質資源損耗,另一方面發揮審判系統的智能輔助作用,讓法官逐步適應技術帶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從而提升審判效率,真正踐行「智慧法院」的應有之義。為了防止大規模改革可能產生的陣痛,海澱法院自2019年1月啟動試點工作後,選擇了4個代表性庭室作為試點部門,為了減少法官的顧慮,在試點階段允許法官將紙質卷宗全部歸檔,以此激發法官試點積極性。並在試點工作成熟之後,再行全院推廣。
2019年1月試點工作啟動至今,取得如下成效:一是擬定規範,形成電子卷宗歸檔指引。檔案部門在與最高法院、海澱區檔案管理部門溝通之後,根據「以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案件歸檔實際,擬定《人民法院訴訟文書材料排列順序》,以規範指引推動工作開展。二是貫通流程,形成符合該院構想的電子檔案歸檔模式。多次與華宇公司召開座談會、反饋,目前系統已經實現電子卷宗直接生成電子檔案,實現「一鍵歸檔」。三是全面銜接,實現與已有審判系統的深度連接、應用。將已開發「睿法官」「要素式審判」嵌入審判系統,實現輔助裁判文書撰寫等以技術促審判的工作目標。此外,將於近期完成立案和審判信息自動回填,全面推動電子卷宗深度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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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兩優化、兩推進」深化多元調解+速裁「1+6」工作格局
房山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市高級法院關於「四個一」工程建設的要求,堅決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好效果」推動實現「60%的民事案件解決在訴訟前端」工作目標,堅持「兩優化兩推進」,深化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格局,大力推行人民調解協議「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2019年1-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26151件,調解導出24098件,調解成功6285件,速裁結案7551件,前端化解率達到65.1%。11月6日,最高法院周強院長在清華大學作中國政法實務大講堂專題講座,現場連線展示了該院兩個「一站式」建設工作。
一是優化立案綜合職能,實現分調裁統一管理、輔助事務集中處理。按照寇院長「立案庭要加強指導,首先統一管理部門,其次要全面落實四個一要求」的批示要求,房山法院進一步優化「多元調解+速裁」工作管理模式,在內設機構改革中將立案庭、速裁庭、訴調對接中心進行機構和職能整合,組建新的立案庭,依託「三縱一體」和「1+6」工作格局,將全院和各派出法庭立案、多元調解、速裁工作職責統一納入立案庭垂直管理。在院內設置9個專業化調解速裁團隊,負責家事、買賣合同、服務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民間借貸、機動車交通事故等案件的調解與速裁工作,向人民法庭派駐12個綜合調解速裁團隊,負責各法庭轄區速裁案件審理和多元調解指導確認工作,進一步提升「多元調解+速裁」工作質效,規範推進「多元調解+速裁」工作長遠發展。同時,整合訴訟服務職能,構建「全流程」審判輔助事務辦理平臺,推進送達、鑑定、評估等事務性工作集約化處理,為審判團隊減負。
二是優化人員結構和案件結構,切實提升訴訟前端糾紛化解質效。全面推行「1+N+N」調解速裁團隊模式,20名速裁法官、20名法官助理、31名聘輔人員、55名常駐人民調解員,全部按照「1+N+N」的模式編入調解速裁團隊。修訂完善《房山法院關於訴調對接工作的基本方案》《訴調對接工作流程管理辦法》,制定符合本院工作特點的《特邀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對特邀調解員的選任、指導、培訓、管理和考核事項進行明確規定,建立調解員工作檔案,對調解能力不強、違反法律職業道德和法院工作紀律的調解員堅決適用退出機制。充分運用「分調裁一體化平臺」,提高辦案質效,切實提高人民調解案件的比例和調解成功率、自動履行率;加強調字號案件管理,切實規範調解流程,針對分、調、裁「三點連環」機制中立案分流不充分、調裁銜接程序冗雜等問題,對八大類共計60餘個案由徹底分流,直接進入後端精細化審理。
三是推進管理考核擴容,構建速裁流程管理指標體系。發揮速裁團隊「速審速裁、資源整合、程序銜接」的軸心作用,以指導訴前調解和簡案審理規範化、批量化為施力點,推廣要素式調解、爭點式審判、令狀式文書運用,統一調解與速裁事實審查標準。建立「四定一清單」速裁流程指標體系,將送達、排庭、宣判、歸檔四個關鍵節點納入庭室管理,制訂流程清單,提高一步到庭率、定期宣判率等核心指標。加強對調解與速裁工作的通報考核制度,落實「一周報、一匯報、一通報、一月考」四項機制:每周發布《訴調對接工作周報》及《速裁工作周報》,實時統計院內及各人民法庭立案導出量、調解成功率、速裁導入率、速裁結案率,搭建多元調解及速裁工作交流平臺;每月向黨組會匯報訴前分流工作運行情況,強化「一把手工程」,集中研究解決影響訴前分流工作質效的運行機制、人員配置等方面的問題;建立多元化解及速裁工作量化考核機制,對各速裁調解團隊參與訴源治理、完成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情況進行月考核;每月在審判管理聯席會上進行數據通報,針對短板及時優化和改進工作,確保工作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四是推進人民調解協議「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縱深發展,實現矛盾糾紛基層化解。按照「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實施《房山區人民調解協議「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三年行動規劃》,通過「四個結合」促進訴外矛盾化解平臺實體運行:第一,與優化社會治理結構、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相結合,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信訪調解的有效銜接,不斷完善多元調解體系建設;第二,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相結合,以全面推廣「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為契機,推動基層政權組織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建設;第三,與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滿足群眾合理需求相結合,形成矛盾糾紛預防預警、調解處置、疏導分流、回訪穩控的工作閉環;第四,與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結合,及時解決推廣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困難,確保取得實效。2017年「一站式」司法確認機制運行以來,在法官指導調處下,6800餘件矛盾糾紛在訴訟渠道外化解,對1900餘件人民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促進實現「矛盾不升級、不上交,糾紛就地吸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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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法院構建層級化法官助理評價體系
為適應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後法院考評工作新要求,大興法院在深入分析法官助理隊伍特點,回應審執一線司法實踐需要的基礎上,構建層級化法官助理評價體系,持續優化評價方案,全面、客觀、科學、合理評價法官助理輔助辦案工作業績。
一是分類管理,逐級培養,法官助理技能穩步提升。根據法官助理任職年限和履職經歷,將編入審執團隊的法官助理隊伍劃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法官助理三個層級,按照層級不同分別確定培養重點,激發法官與法官助理之間「1+1>2」的協同效應。初級法官助理主要為近兩年新錄用人員,處於學習和積累經驗的階段;中級法官助理為入院兩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法官助理,積攢了一定實踐經驗,證據交換、文書起草、庭前調解等專業水平較強;高級法官助理入院四年以上,具備一定審判工作經驗,具有擔任員額法官的工作潛力。對於初級法官助理,強調傳學幫帶,編入資深法官隊伍,進行日常業務的全方位深入學習;對於中級法官助理,強調專業水平及團隊協作能力雙向培養,提高以問題為導向的獨立思考能力,形成以法官助理為軸心的團隊運轉模式;高級法官助理強調案件的庭前化解能力,強化法官助理崗位結案責任,協助法官整體提升團隊審判質效。
二是建章立制,持續優化,法官助理考核規範有序。在廣泛徵求庭長、法官、法官助理意見基礎上公布實施《法官助理輔助辦案績效考核辦法(試行)》,以具體考核標準加強對法官助理的管理、激勵和約束,全面、客觀、公正、科學評價法官助理輔助辦案績效。聚焦司法能力提升,培育專業過硬法官後備隊伍。以崗位特徵為依據,實行法官助理差異管理。精細化法官助理輔助辦案職責內容,將業務庭法官助理分為審判法官助理和執行法官助理,分別確定包括主持庭前調解、裁判文書起草、協助辦理評估拍賣、參與行為類強制執行、發放案款等在內的兩大類十七項崗位職責,並依託崗位特徵,分別確定特色績效考核指標。以案件質效雙升為導向,做好績效考核加減法。以審判系統及執行信息系統為平臺,定點輔助辦案環節做好考核加法,科學區別案件複雜程度,鼓勵法官助理積極參與複雜案件辦理,搭建公平公正的內部競爭體系。以差錯案件評查委員會評查結果為依據,著眼輔助辦案質量做好考核減法,對法官助理有瑕疵或者有錯誤的工作進行業績分值扣減,做到獎懲有度、權責統一。
三是壓實責任,激活應用,法官助理成長路徑清晰。定期統計,形成結果可視。法官助理輔助辦案業績在全院範圍內實行月度公示、季度匯總、年度評比制度,公示內容包括團隊辦案業績以及法官助理個人輔助辦案業績。個人業績與團隊成果直接掛鈎,有效增強法官助理團隊運轉軸心意識,進而增強團隊凝聚力戰鬥力,為司法改革的良性循環打下良好基礎。考核過程的透明公開促進結果的公正準確,促使法官助理隊伍形成爭優創先的工作作風。強化應用,暢通成長渠道。充分運用業績評價結果,激活團隊專業潛能,是打造專業化法官助理隊伍的必然要求。輔助辦案業績考核結果微觀層面是個人績效考核獎金發放依據,中觀層面是法院內部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宏觀層面更是初任法官遴選的必要指標。建立以年度輔助辦案業績評價結果為基礎的法官助理業績檔案系統,能夠有效銜接法官助理制度與員額法官制度,暢通優秀法官助理的成長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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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義法院依託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力促實質化解矛盾糾紛
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順義法院與區政府聯合成立「順義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在法院內設立專門化解室,由法院和區政府各選派一名調解經驗豐富的專職化解員聯合辦公,與各區屬行政機關42名行政爭議化解聯絡員建立協調機制,積極開展行政爭議訴前化解工作,運行三年來,收案247件,成功化解56件,化解成功率為23%。化解工作得到了行政機關和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一是打造「1+1+1」工作格局,精準把握案件走向。立案庭、化解中心、行政庭分別承擔立案、化解、裁判三項職能。三方各指派出一名聯絡員組成「訴前化解」協調小組。其中,區政府選派一名經驗豐富、法律素養較高,從事行政複議工作近20年的退休幹部作為首位專職化解員,並由順義法院定期對專職化解員和各行政機關的聯絡員進行行政法律培訓,增強履職能力。當事人到法院立案後,立案庭法官及時與化解員聯繫,將符合訴前化解條件案件導出至化解中心。化解員了解案件情況後按照訴前化解流程開展工作。當事人不同意化解或化解不能的案件在規定期限內回流至立案庭,立案後正式進入行政訴訟程序。行政庭收案後,與立案法官和化解員溝通聯絡,了解爭議各方意見,剖析爭議焦點,訴訟階段再次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
二是系統製作格式化文書,規範爭議化解流程。通過製作《行政爭議化解倡議書》《行政爭議訴前化解權利義務告知書》《行政爭議化解材料收據》《行政爭議化解收結案登記表》等格式化文書,在充分尊重當事人對化解工作的自主選擇權的基礎上,明確化解材料收取、送達、收結案登記等工作流程。製作《順義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文件彙編》,提供統一規範的化解程序指引,確保化解工作既嚴謹規範,又高效有序。各審判團隊通過合力製作訴訟便民手冊,在訴前化解階段發放給當事人,解答當事人的困惑疑慮,確保化解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創設「三級破冰」工作模式,力促爭議實質性化解。專職化解員、行政審判團隊及院庭長分別為各級破冰責任主體。化解員先行了解爭議情況,告知當事人起訴存在的問題,抑或聯絡行政機關,找到矛盾爭議焦點,告知風險節點,尋找爭議解決突破口。在化解員的主持下,促成各方自行化解行政爭議,完成「一級破冰」。若未見成效,行政審判團隊採用「兩約三必談」和「一會商兩保證」工作法,約行政爭議各方在指定地點見面溝通,約涉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共同參與化解。同時談清涉案法律法規、案件訴訟風險節點和化解成功的重大意義,充分保證當事人的訴權和起訴期限,保證裁判公正,必要時啟動「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會商機制」,促成行政爭議各方心平氣和溝通,促進爭議實質性化解,完成「二級破冰」。對於在全區影響較大的、重大敏感或者疑難複雜的行政爭議,啟動三級破冰工作平臺,由院庭長聯絡涉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制定和採用「應急化解工作法」,協調處理區域內影響較大行政爭議,實現「三級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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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構建破產企業府院協調處置機制
企業破產牽涉利益廣泛,關係轄區市場經濟運行和社會穩定,昌平法院緊緊依靠區委區政府,在全市率先探索構建轄區破產企業府院協調處置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企業破產綜合處置工作常態化、規範化。穩妥處理了華都肉雞公司破產案等系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華都肉雞破產案中,昌平區委政法委牽頭成立多家單位共同參加的工作專班和協調小組,北京市國資委作出《會議紀要》,保障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協調稅務處置和工商登記及信用修復等,促使該案重整工作得以順利推進。該案審理周期較此前同類案件縮短一半以上,以9.6億元成交額創下通過網絡平臺招募破產投資人成交的最高紀錄,併入選北京法院為「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提供司法保障優秀案例。
一、暢通溝通渠道,強化風險預警與信息共享
企業破產制度是「去產能」「去槓桿」的有力抓手,但債權人、債務人等相關方對破產制度的認識仍存有一定誤區,逃避、阻礙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對此,該院加強府院信息溝通,識別和推動問題企業進入破產程序。一是建立企業風險隱患預警機制。現有法律和制度多著眼對正常經營狀態下企業的調整,缺乏對處於債務困境的非常態企業的識別。該院積極推動,由政府牽頭,定期監測企業納稅、工資發放、銀行貸款償付、涉訴等風險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二是建立破產企業識別溝通機制。按照中央「儘可能多兼併重組,儘可能進行重整救治」要求,法院以市場化為導向,在破產程序初期對企業整體情況開展精細化識別工作。在分類識別過程中,強化與政府相關部門就轄區經濟運行情況、行業前景、社會影響等問題的溝通。對於轄區內上市公司、國有公司及對轄區社會經濟穩定具有較大影響的其他企業的破產重整工作,定期向黨委匯報案件工作進展。三是建立企業信息共享平臺。在破產案件審理中,破產管理人是程序的主要推動者,但實踐中管理人的社會認知度不足,在前往相關部門查詢相關企業信息及辦理相關手續時時常受阻。通過協調處置機制暢通管理人信息查詢渠道,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職。
二、建立協調處置工作機制,推動多方問題一體解決
為避免破產的社會負面效應溢出,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成立由法院、公安、財政、工商、稅務、社保等部門參加的企業破產協調處置工作小組,形成「法院是破產程序的主導者,政府是破產案件的協調者和風險處置的組織者」的府院良性互動配合機制。一是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係,合理處置企業職工社保關係的轉出,對破產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提供政策支持。二是破產企業工商及稅務調整。進一步規範法院執行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助執行,對破產企業涉稅問題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置及合理調整,對個別企業的特殊問題進行個別協商處理。三是破產企業相關資產的市場化處置。對破產企業如房地產等資產的處置問題,由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確保通過靈活、合規的操作保障財產價值,提高債權清償率。
三、深化協同保障,重點環節領域合力推進
對於因企業破產導致的衍生社會問題,在立法和政策層面尚缺乏制度性解決方式,破產審判工作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尤其是關鍵環節有賴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協同保障。一是涉案責任人查控、債權和流失資產核查問題。破產企業法人、股東、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等有關責任人員需要查控的,債權人涉及刑事案件債權需要核查的,及破產企業流失資產需要追查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予以協助。二是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問題。企業破產重整成功後,法院及時通報銀行債權人企業信息,由銀行判定、調整企業信貸分類。探索銀行會商幫扶機制,銀行債權人與企業商定幫扶舉措,涉及到其他正常生產經營的擔保企業的,協調各銀行給與政策支持。三是企業破產處置資金保障問題。當前破產管理人履職缺乏物質保障,在債務人無財產或其財產變現最終清償的財產價值總額過低等情況中,管理人無報酬可支付或過低。探索建立破產費用專項基金,由區財政撥款,用於無財產可破案件所必需的破產費用周轉及管理人合理報酬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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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柔法院巡迴審判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水平
為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懷柔法院結合遠郊區轄區特色和群眾需求,堅持能動司法、踐行為民主旨,從四方面打造「巡迴審判+」工作模式,積極延伸巡迴審判職能,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打造「巡迴審判+調解」模式,打通鄉村糾紛化解最後一公裡。出臺《懷柔法院加強巡迴審判的實施方案》,與區司法局共同籤署《關於在公共法律服務站設立巡迴審判點合作協議》,設立了9個巡迴審判點。建立巡迴審判團隊,配齊配強團隊力量。在巡迴審判過程中充分發揮調解的作用和優勢,做到法律與道德倫理力量的結合;法律與鄉風民俗力量的結合;法律與群眾監督的力量結合;庭前調解、庭中調解、庭後調解、判前調解相結合,把調解貫穿於辦案始終,同時藉助鄉鎮黨委政府、村民自治組織力量共同化解糾紛,在化解糾紛中達成共識,形成調處合力。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輔導力度,邀請人民調解員進法庭並參與到案件審理工作中,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專業水平,緩解法官辦案壓力,真正做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實現案結事了。
二是多項融合,打造「巡迴審判+為民」模式,打通方便村民訴訟最後一公裡。該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將便民訴訟服務融入巡迴審判,開通微信訴訟服務號,打造移動訴訟服務中心,引導當事人選擇網上立案、訴前調解,網上預約法官;設立證據材料保管箱,由巡迴法官代收並移交相關承辦法官;配齊巡迴審判硬體設備24套,實行遠程籤章,當事人實時收到裁判文書,減少往返法院次數,依託巡迴審判實現「讓法官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該院湯河口人民法庭探索的「司法快遞、司法驛站」工作方法使法律服務快捷入村入戶,法官定期下訪常態化,減少了1251.8平方公裡轄區內的群眾訴累。
三是定向對接,打造「巡迴審判+治理」模式,打通鄉村法治建設最後一公裡。將巡迴審判工作打造成對接、溝通、聯動鄉鎮黨委政府、村民自治組織的有效平臺,在藉助鄉鎮黨委政府、村民自治組織力量共同化解糾紛的同時,提升政府、村委會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法律思維,推進鄉鎮政府、村民自治組織依法行政、依法自治。針對巡迴審判中發現的阻礙鄉村振興的群體性、苗頭性問題,挖掘深層次因素,通過開展專項座談、撰寫專項報告、發送司法建議等方式,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精準司法供給。
四是以案釋法,打造「巡迴審判+普法」模式,打通引領鄉風民俗最後一公裡。懷柔法院以家事類、鄰裡類等案件為重點,在巡迴審判中積極組織群眾旁聽,在庭審結束後結合鄉規民約、村風民俗,為旁聽村民答疑解惑,發放普法宣傳材料,力爭使每一次巡迴審判成為村民共享法律知識的普法大講堂,引導當事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矛盾糾紛,以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工作帶來的安全感、公正感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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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程穎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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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法院2019年司法改革「微創新」案例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