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徐水一位網友在徐水貼吧發帖稱:自家9歲的弟弟於6月12日帶了一隻剛孵出來的小雞仔坐公交,刷卡後公交司機發現小雞仔,在中午12點把孩子「扔」到了半路?孩子家屬認為該司機的行為不妥,9歲的孩子還沒有辨別危險的能力,出了事怎麼辦?沒有安全保障!帖子一經上傳迅速引來了各方網友的熱烈討論,其熱度一直有增無減,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毅孔之見:違規你可以告知,拒絕上車。讓刷了卡等同於承接了運輸合同,又半路強制趕下車,這是違約在先。更重要的是一個9歲的孩子在陌生的路上,迷路,中暑,被拐賣的風險都很大。可以說公交公司毫無服務意識,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感。
網友@妖怪筆記本認為:沒啥可同情的。反正北京地鐵你是帶不上去,飛機你也帶不上去,高鐵你也帶不上去。按理說都是公共運輸,為什麼徐水的公交車就要允許人帶動物。如果說小孩子?之前網上那個小學生捅死同學的事情怎麼評論!?今天你帶小雞,明天我帶小鴨子,後天他是不是可以帶狗了?明明是自己先違反規定,反過來用未成年來博同情?這種事事情按理說不是應該當家長的教育孩子別把寵物帶上公共汽車麼?
@有時南望:家長要積極引導,把這次事件對孩子影響由負面改成正面滴,從小培養他的規則意識,讓他認識到在規則面前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地球外星人,該遵守就得遵守,這對他的成長和培養人生觀絕對有積極正面影響。話說回來這要是我孩子被轟下車我絕對也不高興破口大罵也絕對有可能。前幾天一個新聞,幾個高考生因為電梯壞了遲到幾分鐘沒進去考場,咱們除了惋惜和追究電梯單位責任,也不能指責監場老師不叫咱們進去哎。
網友@無V殤sunny認為:話說回來,因為允許 帶小雞,人家丟了工作或者受了處分,你會出面給她找工作,替她挨處分嗎?確實是按規章制度辦事,路上接的,放到路上,有什麼錯,人家有權利拒絕,除警犬及導盲犬的其他活體動物上車,有什麼錯嗎?如果那隻小雞攜帶禽流感了,那車上可是很多人啊,你負責賠償不?
@hcch0001:這是法與情的關係,那些強調法制的,缺乏了人情味,過於強調人情味的話就忽視了法制,我覺得司機的做法太沒人情味,法律裡都規定不滿8周歲的為無行為能力人,意思就說孩子好小,對於社會認知比較模糊,這都在強調人情味。也就意味著 你按制度辦事也得分人啊,如果是18歲的。你轟他下去,這應該,我感覺孩子太小,哪怕讓他把小雞丟了,都比轟孩子強,再說一個四線都不到的小縣城那些拿北京一線大城市來說事的人,我不知道怎麼想的。
目前網友的爭論仍沒有停止。9歲男童攜帶雞仔上車被司機轟下車?這種做法到底應該怎麼評判呢?是道德評判?還是規則評判?
小編也是好奇,隨手在網上搜了一下公交乘坐規則:
第八條明文規定:不得攜帶有礙乘客安全的家養牲畜。男童攜帶雞仔違反規定在前,司機按規定辦事在後。可是對方是一名9歲的男童,沒有判斷對錯的行為能力,對於這一特殊情況又該怎麼做合適呢
對於這件事,網友們各抒己見,評論也是五花八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於這件事,你有何見解呢?歡迎底部留言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