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4年度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

2020-12-14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價函〔2004〕236號


關於印發2004年度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
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了全面反映中央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根據《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5號)有關規定,各有關中央企業在2004年度的財務決算工作中應當將所屬事業單位全部納入企業(集團)財務決算報表編報和合併範圍。為此,我們研究制定了2004年度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參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業在2004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編制工作中,應對暫不改變事業性質的所屬事業單位,對照企業財務決算進行報表科目轉換,填報企業財務決算報表,並納入企業(集團)財務決算合併報表範圍,具體包括企業所屬科研院所、地勘單位、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

  二、中央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積極推動所屬各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企業會計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對所屬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促進企業內部會計制度的統一和規範。

  三、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錶轉換工作,要從基層逐級合併(匯總)轉換,並按照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報送級次要求,填報轉換後的單戶財務決算報表,所有事業單位均應逐表逐項填報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會計主附表和財務情況表。

  四、中央企業在根據轉換後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編制集團合併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將集團內部的投資、往來及交易事項進行適當抵銷。

  五、中央企業應在企業(集團)合併財務決算報表附註中,對事業單位報錶轉換情況予以說明,並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分析事業單位並表對集團財務狀況的影響;企業內審機構應對轉表後的分戶報表進行審計,並參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格式出具內審報告;承擔企業集團合併報表審核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對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錶轉換質量進行覆核,並依據內審報告對企事業合併後的財務決算報表進行審計,有關事項也應在審計報告附註中予以說明。

  六、因地勘單位執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在2004年度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格式中,對地勘單位的報錶轉換制定了專門的參考格式(見附件)。

  七、中央企業應認真做好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錶轉換工作,加強工作組織和業務培訓,結合本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的具體情況,參照報錶轉換參考格式,制定切實可行的報錶轉換方案,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統計評價局聯繫。

  附件:(下載)

   1.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格式

   2.中央企業所屬地質勘查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科目轉換參考格式

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1:

  

  

  

  

  

  

  

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

科目轉換參考格式

  

  

  

  

  

  

  

  

  

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報表重點科目轉換說明

  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報錶轉換,是在不改變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現行會計核算制度和報表體系的前提下,本著儘量簡單易行的原則,對於事業單位的各項會計科目,與企業會計報表中核算內容基本相同的會計科目,直接進行轉換。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各項特殊會計科目,可根據其核算內容和性質轉換為按照《企業會計制度》決算報表相近的科目。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重點科目轉換說明

  (一)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 「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付工資」、「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長期借款」科目,由於企業會計報表也設置了上述會計科目,且核算內容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相同,因此上述科目經分析後可與企業單位科目直接進行轉換。

  (二)事業單位的銀行存款核算內容還包括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內容,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將這些內容列為企業報表中「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三)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核算的「待攤費用」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將攤銷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為企業報表中「長期待攤費用」。

  (四)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的 「其他應收款」核算內容還包括「應收股利」、「應收補貼款」、「應收利息」,在填列時,對事業報表中「其他應收款」應進行具體分析,屬於上述內容的分別列為企業報表中「應收股利」、「應收補貼款」、「應收利息」。

  (五)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對外投資」科目,因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設置「對外投資」科目,但設置了「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科目。轉換銜接時,應對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科目餘額構成進行分析,將屬於一年內到期的投資(短期投資)部分列入「短期投資」科目進行反映;其餘部分列入「長期投資」科目進行反映。

  (六)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按企業標準進行拆分,由於其工作量很大、難度高,且拆分不會對總資產產生影響,根據重要性原則,將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科目直接轉換為企業的「固定資產」科目。

  (七)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應交款」科目,按其餘額構成內容分別轉換為企業「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科目,如果還有應繳上級結餘(收益)、應繳上級管理費等其他項目列為「其他應付款」。

  (八)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撥入科研費」、「撥入專款」列為企業報表中長期負債下的「專項應付款」。

  (九)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 「財政補助收入」(不含離退休經費)、「科研收入」、「技術收入」、「產品銷售收入」科目轉換為企業報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的「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含離退休經費收入)、「其他經營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轉換為企業報表「其他業務收入」;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的「其他收入」科目則分析其餘額,將投資收益的部分轉換為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將利息收入部分轉換為企業的「財務費用」。

  (十)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科研成本」、「技術成本」、「產品銷售成本」轉換為企業會計報表中的「主營業務成本」,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其他業務成本」、「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其他支出」、「其他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相應轉換為企業會計報表中的 「其他業務成本」(含離退休經費支出)。

  (十一)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結餘計算及分配表)中的各項用完全成本法核算的成本中所包含管理費的數據,應從成本項目中剔除,列為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的「管理費用」項目,成本項目中的其餘金額則相應列入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的各項成本項目中(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十二)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固定資產基金」、「周轉金」轉為企業會計報表中「實收資本」;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事業基金」轉為企業會計報表中「盈餘公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下的「事業結餘」、「經營結餘」轉為企業會計報表中「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二、現金流量表編制原則

  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中與企業會計科目含義相同的,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原則填報現金流量表;與企業會計科目含義不同、但涉及到現金流量的科目,按如下原則填報現金流量表:

  (一)科研收入、技術收入、撥入科研費、撥入專款形成的現金流入列入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二)財政補助收入、其他業務收入、附屬單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形成的現金流入,列入現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三)科研成本、技術成本扣除人工費用支出後形成的現金流出以及撥出科研費、撥出專款形成的現金流出,列入現金流量表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四)其他業務成本扣除人工費用後的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其他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形成的現金流出,列入現金流量表中「其他支付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五)科研成本、技術成本、其他業務成本中人工費用形成的現金流出列入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附件2:

  

  

  

  

  

  

中央企業所屬地質勘查單位財務決算報表

科目轉換參考格式

  

  

  

  

  

  

  

  

  

  

  

  

  

  

中央企業所屬地質勘查單位報錶轉換說明

  一、地勘單位的"應收內部單位款"和"應付內部單位款"是單戶核算的過渡科目,匯總報表時,應對衝,無餘額。

  二、"上年未完地質項目支出"是指跨年度的地質項目上年已經支出的費用,在計算本年主營業務收入與成本時,應扣減此費用。

  三、「本年結餘」是指本年地勘撥款合計減本年地勘支出合計的差額,即結餘資金轉入專項應付款。

  四、"本年節餘"是指地勘單位本年財政撥款收支形成的可用於分配的節約額。

五、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潤"和"其他調整因素"兩個項目在2004年決算應填寫"地勘發展基金年初數",在以後年度決算中不再填寫"地勘發展基金年初數"。

  六、"主營業務收入"中不含中央財政預算撥付的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主營業務支出"中不含中央財政預算撥付的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費用支出。

  七、中央財政預算撥付的離退休人員經費與支出差額列入"其他業務利潤"。

  八、地質勘查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中無對應轉換企業會計科目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直接填入"其他"項目;"住房周轉金"科目列入"長期應付款"項目;地勘發展基金補虧列入利潤分配表"盈餘公積補虧"項目。

  九、編制現金流量表時,財政撥款和專項撥款收入和支出視同於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其中離退休撥款反映在"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離退休支出反映在"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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