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
騎士,在西方文化中,剛開始並不是指作戰單位,而是貴族稱謂;到後來才逐漸演變成一個兵種。最初騎士是具有地主階層性質的貴族,而沒有戰功的騎士是得不到尊重和提拔的。但是,要清楚的是,大多數貴族子弟沉溺於玩樂,疏於訓練的他們很難在戰場上立足。
所以就出現了全身盔甲包著的騎士,他們並不用真正參與到戰役之中,而是作為指揮官的角色存在,這樣只要戰役勝利他們便得到了戰功,便可以真正進入上層社會。這一觀點的依據最明顯的是騎士的裝備,全身金屬盔甲、超長戰矛、大盾牌可以充分保護身體,但是這樣的裝備十分笨重,於是又多了戰馬,可以迅速撤離戰場。
從另一方面說,騎士最初並不適合戰爭,他們裝備笨重,一旦馬受傷或者停下來,在敵陣中必死無疑。因為長久以來騎士崇高精神的傳揚,以及騎士有著基督教守護者的身份,這一觀點已經淡出人們的視野。
騎士的起源要追溯到公元800年,法蘭克王國的查理大帝統一西歐,加冕為「偉大的羅馬皇帝」,12名勇士被稱為「神的侍衛」——帕拉丁Paladin就是聖騎士。這時期出現了一個很特殊的階層,他們以服騎兵軍役為條件,獲得國王或大領主的封地。他們參加鎮壓農民起義,或在國王、大領主掠奪戰爭中處於最高級別的戰鬥力,是以馬代步馳騁於沙場的兵中貴族。他們就是騎士階層的最初雛形。
騎士是一個相當高貴而榮耀的職位,所以出身於貴族家庭是成為騎士的首要條件。同時,騎士還必須從小就接受各種訓練,包括到到領主家充當侍從學習各種文化和武技,向女主人學習交際禮儀等等。直到年滿21歲方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稱號。騎士身份的獲得,是一名武士進入上層社會的標誌,這一般都是世襲的。
圓桌騎士是中世紀傳說中亞瑟王的朝廷中最高等的那些騎士,因他們聚會的桌子是個圓桌而得名。 溫切斯特圓桌歷史可及1270年代。每年,亞瑟將騎士們聚集到Pentecost的卡米洛城堡。不同的故事有不同數量的騎士,從12到150不等。
最早描述圓桌的作者是維斯(Wace),他的不列顛傳說(Roman de Brut)是Geoffrey of Monmouth的不列顛王記(Historia Regum Britanniae)的細化,但即使是最早的作者們,包括Geoffrey和威爾斯亞瑟傳說(參看Mabinogion)將下列出眾的戰士歸於亞瑟的領導。
圓桌的含意是平等和世界。所有圓桌的騎士彼此平等,並且互為夥伴。但其實圓桌也並非完全平等,Percivale最初就與低等騎士坐在一起,後來被人引到危險席位(最優秀的騎士格拉海德的位子,傳說其他人坐上會遭天譴)的旁邊就座。不過在爭執中他們會擁護自己仰慕的騎士組成派系,相互攻擊。圓桌一共能坐下150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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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筱桅
編輯:扎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