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唐小林
關於人類社會歷史這個大局面敘述文本,不同的視域有不同的社會形態劃分,也因此有了不同的社會理解與社會解釋。站在我們置身其中的信息社會,以媒介的世界觀和符號敘述學的視野,回望人類走過的全部社會歷程,我們發現,人類社會經歷了口語-身體媒介、文字-書寫媒介和數字-網絡媒介這三個時期,相應地也經歷了演示類、紀錄類和擬演示類敘述文本的三體演進,呈現為演示類和紀錄類兩種基本社會形態。演示類和紀錄類這兩種基本社會形態,在意義建構方式上表現出不同的特點,演示類社會更偏重於用情節組織經驗,紀錄類社會側更偏重於用範疇組織經驗。信息社會屬於擬演示類社會形態,雖然也側重於用情節組織經驗,但由於消費欲望的驅動、人工智慧的驅使,以及多媒介的聯動與融合,不僅情節本身被演示化,同時這種演示還更多地呈現出碎片化、拼貼式等特徵。人類社會的歷史可以看作一個大局面文本,而且是充滿動人故事、豐沛情節與細節的敘述文本。
從敘述體裁的角度看,人類社會經歷了從演示類敘述,向記錄類敘述,再向擬演示類敘述的三體演進。這個「體」是「體裁」的簡稱。馬克思主義將人類社會形態,依次劃分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給人類社會發展以清晰的理論秩序。西方社會理論,也有以「現代」作為觀察點,以前現代、現代、後現代來描述人類社會的走向。而一般與中國歷史相關的教科書,大都潛藏一個「古代社會」、「近代社會」、「現代社會」和「當代社會」的框架。顯然,不同的視域,人類社會演進的形態有不同的劃分。筆者面臨的信息社會,只是人類社會這個大局面敘述文本的一部分,而且還是一個方興未艾、不斷延續、尚未結束的敘述文本。如果從這個敘述文本及其特徵出發,回望全部人類歷史所經歷的社會形態,應該有不同於以往的理解和新的劃分。這一新的劃分,決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而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人類歷史與我們置身其中的社會。信息社會,筆者在這裡把它當作「自明」的概念來使用,不想再花功夫從頭論證,因為不少理論家對此已有相當精彩且令人信服的說明。不過關於信息社會這個符號文本的構成,筆者卻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按皮爾斯的符號三分,即符號是再現體、對象和解釋項的三位體,那麼媒介就是信息社會這個大局面符號文本的再現體,智能是它的對象,而消費則是其解釋項。這樣信息社會這個符號文本就具有了「媒介」、「智能」與「消費」三副面相,它也相應有了三個別稱:媒介社會、智能社會與消費社會。也即是說,信息社會是媒介社會、智能社會與消費社會的三位一體。為什麼是這樣?筆者將專文討論。無疑,「媒介」面相是信息社會最顯在的特徵,也是我們最直觀地感覺到的。網絡的出現及網絡社會的形成,則把這個特徵表現和刻畫得淋漓盡致。所以在今天,媒介社會也是可以稱為網絡社會的。以網絡為代表的「媒介」,越來越凸現為關乎人類生活現狀、生存狀態和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在這時,用「媒介」的世界觀,來觀照人類歷史,劃分社會形態,以深刻理解人類的全部行為,就不得不成為一個緊迫的時代課題。縱觀整個人類社會,出現過兩次大的媒介革命:第一次是文字-書寫媒介革命,第二次是數字-網絡媒介革命。而在這兩次革命之前,也就是在文字-書寫媒介革命出現之前,還有一個十分漫長的歷史時期,這一時期可以稱為口語-身體媒介時期。這樣,從媒介的角度看,人類社會實際經歷了三個時期:口語-身體媒介時期、文字-書寫媒介時期和數字-網絡媒介時期。當然,這只是一個非常宏觀、高度抽象的觀察,也是一個掛一漏萬的媒介歷史劃分,它忽略了好些個歷史的細部。比如在數字-網絡媒介革命之前,還存在過電子媒介的短暫時期。有了媒介這個世界觀,再從符號敘述學的視野出發,筆者發現,與上述三個媒介歷史時期對應的是三種社會形態:與口語-身體媒介時期對應的是演示類敘述社會形態,與文字-書寫媒介時期對應的是記錄類敘述社會形態,而與數字-網絡媒介時期對應的則是擬演示敘述社會形態。而今天我們正處於擬演示敘述社會形態時期。從語言、符號的角度,解釋人類文明、人類歷史、社會構成,早有成功的先例。當今最負盛名、最有影響的哲學家之一,約翰•塞爾(John R. Searle)就曾用「言語行為理論來解釋社會本體論」(塞爾,2015,p.1),取得豐富成果。他的《人類文明的結構:社會世界的構成》是其中的代表。本文只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嘗試,希望能走出一步。以往的敘述學,主要是小說敘述學,因此基本沒有體裁劃分。趙毅衡的廣義敘述學,亦稱符號敘述學,把一切符號敘述納入自己的研究對象,敘述體裁分類就不得不進行,否則全部都以小說對待,各種文體、各種類別的敘述文本一鍋煮,就必定出現「理論亂象」。
廣義敘述學,嚴格地說,是敘述學上的革命。趙毅衡在廣義敘述學中將敘述體裁劃分為三類,即記錄類敘述、演示類敘述和意動類敘述,這在敘述學史上是沒有過的,完全是創新。記錄類敘述諸體載,以小說和歷史為代表,其起主導功能的模態是邦維尼斯特說的「陳述」,也就是奧斯汀所說的「以言言事」。這種敘述重在「言」上,言說本身就是其重要功能。演示類敘述諸體載,以戲劇、比賽、遊戲為代表,其主導功能的模態是邦維尼斯特說的「疑問」,主導語力則是「以言行事」,是為施行某種目的而展開的敘述,「演」是其重點。意動類敘述諸體裁以預言與宣傳為代表,主導模態是「祈使」,主導語力是「以言成事」,是為促使聽者實施某種目的而進行的敘述,重點在「成」上(趙毅衡,2013,pp.1-88)。在筆者看來,記錄類敘述,重在「述行」;演示類敘述,重在「施行」;意動類敘述,重在「實行」。趙毅衡的敘述體裁分類,適用於所有的敘述文本。文本作為文化的符號,不僅指狹義的文字文本,比如詩歌、小說、通訊,也指中義的文化產品,比如電影、音樂、劉文彩的收租院,還指大局面的社會文本,比如春秋戰國時代構築的文本、環太平洋經濟圈形成的文本等等。這就使這樣的敘述體裁分類具有了理論的遷移性,它完全可以用來描述某種社會形態,而不只限於對某些文字文本的分析。這也許也是廣義敘述學或者符號敘述學的初衷:能夠解釋所有以敘述的方式構建意義的符號文本。在這個意義上講,廣義敘述學是走出書齋,走進十字街頭,面向萬物眾生與各種文化文明的敘述學。敘述體裁的三種分類,與大局面敘述文本——社會的關聯點在「媒介」。趙毅衡敘述體裁的分類標準,是「語氣-時向-媒介」的三聯式。語氣關涉文本的意向、文本的語力。文本的意向,也指文本的意向性。文本是意識的符號,意識具有指向性、關於性,也就是說意識總是關於什麼、指向什麼的意識。這關於什麼、指向什麼的意識從文本中表現出來,就構成了文本的意向性。而文本意向性最為顯著的表現莫過於語氣,所以語氣成為敘述體裁劃分的一個標準。時間向度,其實也是意義向度,過去、現在、未來三個時態,直接決定了敘述文本的意義如何生成,而「同一的時間向度」也是一個文本得以可能的條件。把「媒介」作為敘述體裁的劃分依據,可謂別出心裁,這恰好因應了當前這個媒介社會,也使敘述理論具有闡釋信息社會的適切性和有效性。趙毅衡把媒介分為兩類:人造特用媒介、現成非特用媒介(趙毅衡,2013,p.35)。人造特用媒介,筆者把它稱為特有媒介,是人類的創造物,專門用來傳達意義的,以「語言-文字」為代表。現成非特用媒介,筆者稱之為非特有媒介,以「身體-實物」為代表,而以身體為中心,這類媒介不是專門用來表意,而是「順手」拿過來當作媒介使用的。這兩類媒介分別對應兩類敘述體裁的文本:特有媒介對應記錄類文本,非特有媒介對應演示類文本。兩類媒介的混合,對應意動類(唐小林,2016,p.71)。這也意味著意動類敘述,任意一種媒介都是可以的。「媒介對應敘述體裁」的符號敘述學視野,給予筆者在考察社會形態時以極大的學術啟發。因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史或者演變史,就是媒介的發展史或演變史。人類伴隨著一次又一次的媒介升級,而不斷改變社會形態走向今天。重要的媒介升級有兩次,一次是文字的發明,人類有了記錄、儲存、傳達、交流信息的工具,引起了深刻的文化及社會變革。文字代替會說話的鼓,代替馬車、輪船,將人類的影響帶向天涯海角;第二次就是數位化媒介的出現,使人類進入網絡時代,世界變成地球村,人變成實在世界與虛擬世界的兩棲動物,並被置於人-機共存與對抗的嶄新現實中,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人類精神與氣質心性等等層面都發生了顛覆性變化。說媒介是撬動人類歷史發展的槓桿,其實並不為過。既然是媒介帶來社會變動,媒介就必然改變社會狀況,用媒介來劃分人類歷史,來考量社會形態就理所當然。以「媒介對應敘述體裁」觀察,人類社會的三個標誌性的媒介時期,對應的就是三個顯著的社會形態:口語-身體媒介時期對應的是演示類敘述社會;文字-書寫媒介時期對應的是記錄類敘述社會;數字-網絡時期對應的是擬演示類敘述社會。傳統敘述學主要是小說敘述學,其對應的媒介是文字-書寫,所以它無法用來解釋之前的社會,也無法用來解釋媒介變遷後的社會,更無法用於考察今天這個以數字-網絡為核心的多媒介社會。而廣義敘述學解決了這個難題。敘述體裁分為記錄、演示、意動三類,但從媒介對應的基本社會形態來看只有兩類,即演示類與記錄類。也就是說,人類社會由演示與記錄這兩類基本社會形態構成。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文字-書寫媒介出現之前的社會形態是演示的,文字-媒介以後的數字-網絡媒介也是演示的,按趙毅衡的命名,應該是「類演示」,筆者用了「擬演示」,其用意是網絡社會的演示,較之口語-身體媒介時期有了不同的特點,展演的成分更多,雖然具有演示類敘述的基本特點,但又增加了多媒介時代特有的因素:不僅更多了「表演」的成分,而且這種表演已經不是口語-身體媒介自己在直接「實行」,而是為別的媒介,比如QQ、Facebook、Twitter、微信、表情包等代為「實行」。演示的方式也大不相同,是擬演示,像演示,而非嚴格意義上的演示。這樣,人類社會演進的三個時期,實際只有兩種基本的社會形態,即演示類文本形態與記錄類文本形態。從演示到記錄再到擬演示,意味著人類社會來了個否定之否定,來了個老黑格爾式的「螺旋式上升」。當然,這是不是上升,人類社會是否遵循自然「進化」或必然進化規律,還需要仔細辨析。從演示到記錄再到擬演示,也意味著歷史發展有時有著驚人的相似,這相似性後面,似乎隱藏著某種值得我們深入探尋的規律,這些規律也許可以為我們的現實和未來提供某些借鏡。那麼意動類敘述呢,它是否也在人類社會的文本形態中得到表達?回答是肯定的。數字-網絡媒介時代,也就是我們置身於其中的資訊時代,儘管它是以擬演示為其突出特徵的,但在擬演示敘述中有著明顯的意動敘述的因素。這個因素來源於信息社會三面相中的另一副面孔——消費社會。消費社會是一個欲望驅動的社會,因而也是一個意動性的社會。所以,在最嚴格意義上講,數字-網絡社會是「擬演示-意動類」敘述的社會。以意動類敘述的目光觀之,這個社會充斥著大量的圖像、影像,充斥著廣告、未來學家,充斥著各種宣傳和預言文本,致使整個社會表現出躍躍欲試、「前傾」的姿勢:「未來已來」成為時髦的口號。尤其是有關基因工程、人工智慧將中斷人類進化的預言甚囂塵上,人心惶惶,各國快馬加鞭,急迫地要在這些領域爭奪未來。朝向未來、預支未來,也是消費社會普遍的文化心理。數字-網絡媒介社會之所表現出「意動敘述」的特徵,還在於其所對應的是「多媒介」。適用於各種媒介,正是意動類敘述的一大特點。語言、文字、聲音、圖像、身體、實物、影像、動漫等等,報刊雜誌等傳統媒介,微博、微信、知乎等等社交平臺,手機等各種自媒體,以及出現的這些媒介的大融合,都為意動類敘述提供有效支撐。演示與意動類敘述在文本意向上更容易打通,前面說過,演示類敘述重在「施行」,以言行事;意動類重在「實行」,以言成事。施行與實行,行事與成事,都在「行為」、「動作」上聚焦,都是驅動性的。媒介特徵決了人類的生存方式與社會形態。這是以麥克盧漢為代表的不少媒介社會學家的共識。那麼記錄類社會與演示類社會究竟有著怎樣的不同特徵呢?筆者認為,這些特徵主要表現在意義的建構方式上。意義是什麼?趙毅衡認為,意義是一個符號被另外的符號解釋的潛力,這道出了解釋學上的事實,也是對符號學意義觀的突破。因為符號的意義是一種意指活動,是被感知的符號在接收者心中喚起和引出的一個又一個符號,這個喚起與引起的過程是一個連續、連綿的過程,除非出現意圖定點,否則會一直向前,無限衍義。但這個意義觀是建立在已經有了符號可供感知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它是以符號和文本的事先給定為前提的。筆者認為,在發生學上,意義是意向的產物,是意向性的結果,即主客體的融合。這種融合實際是一個視界融合。即是說這種融合既不在主體也不在客體,而是在主體融合的交叉部分,這個交叉部分只能發生在意識,這種意識由於客體的進入,又只能呈現為一種「視界」:一個即將媒介化的符號。落到人類活動中,筆者認為,意義是被組織被解釋的人類經驗。人類生活在時間之流與感知之流中,並非所有的感知、體驗都能成為人類經驗,它需要人類的反思,需要意向的抵達。熟視無睹,視而不見說明,只有意識朝向的那部分體驗,只有被反思之光照亮的那部分感知,才有可能成為人類的經驗。當然,它是否能最終成為經驗,還需要人類的組織和解釋。人類組織經驗的基本方式有兩種:一是用情節組織經驗;一是用範疇組織經驗。從其主導性說,這兩種組織人類經驗的方式,分別對應演示類與記錄類兩種基本社會形態。之所以強調「主導性」是說,這兩類組織經驗的方式在各種社會形態都可能存在,只是側重不同。在演示類社會,主要是以情節的方式組織經驗,也不排除範疇化經驗的可能。比如在擬演示社會,由於多媒介的融合,範疇化組織經驗依然是重要的社會行為,儘管這對於大眾而言有些遙遠。而在記錄類社會,也並非全部靠範疇組織經驗,以情節組織經驗同樣存在,只是理性越來越佔據重要地位。說清楚,只要運用符號就會有範疇化,有人甚至反過來說,符號的產生和存在就是根源於人類的範疇化能力的(Harnad,2002,p.148)。演示類社會情節組織經驗成為主導,是由口語-身體媒介的特點決定的。口語-身體媒介時代,是一個語言行為與行為語言高度結合的時代,身體成為媒介中心。信息的交流靠聲音和身體的動作來完成,由於聲音傳播的距離近,信息易於消失,又不能用其他媒介複製,更不能保存。時間上的限制,帶來空間上的要求,使得人們不得不聚集在一起,在同一個場所內交流。交流的方式,不僅是聲音、動作,各方的互動也必須參加表意,包括眼神、面部表情、姿體語言等,這猶如一場實地演出,所以由此形成的社會形態是部落化的、演示類的。空間化、在場性、即興式、參與性、互動性、親密性,甚至對話性,構成演示類社會交流的一些重要特徵。意義構築的在場性與即興式,給演示類社會的知識生產與傳遞帶來諸多限制。口語-身體媒介缺乏記錄功能,信息的保存全靠大腦記憶。而大腦記憶屢試不爽的最好方式是敘述、反覆地敘述。而敘述中最易於記憶的莫過於講故事。而最好的敘述反覆,有助於記憶的,又莫過於有節奏、有韻律、載歌載舞地講故事。所以,文字-媒介時代之前的民族敘述詩最為發達。口傳民族史詩、敘述詩成為人類最早的文化遺產之一。這既是那個時代意義建構的方式,又是那個時代知識生產與傳遞的方式。口語-媒介時代,講故事不僅是維持記憶、生產和傳遞知識的方式,也是組織社會、協同部落成員,完成某項生產活動與生活任務的方式。在這個時代人類學會了用情節組織經驗,卻沒有完全學會用範疇的方式組織經驗。用範疇的方式組織經驗,要等文字發明,進入記錄類社會以後。人類用「情節」組織經驗,傳遞信息,表達意義,是跟演示類敘述同步進行的。語言「發展的基礎是不斷的日常社交互動和講述故事」(鄧巴,2016,p.236)。社交互動與講述故事是同一臺大戲。設想只會用口語和身體表達的人們,在篝火邊聚集、狂歡,「火光跳躍中,人們的想像力被激發出來,於是就有可能開始講故事」。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取決於「社群」。而社交互動與講述故事,恐怕是維繫前人類社群最為關鍵的活動:講故事對於人類來說非常重要,它對維繫外圍群體的關係起到兩個關鍵的作用,一是它能讓我們編造一個社交歷史,我們會因此而注重於一段共同的歷史,也是因為這段歷史才會組成這個社交群體;二是它能讓我們以講故事的形式講述一個未曾見到的世界,也就是虛構的世界和精神的世界,因此小說和宗教才有可能出現。(鄧巴,2016,pp.235-236)人類最初的文學出現在口語-身體媒介時代。而這些文學作品大都是講述故事的。關於口傳史詩的研究已經證實了這一點。格雷克(James Gleick)舉了一個例子。希臘文學的興起就源於口語-身體媒介時代,與後來文字的產生無關,直到20世紀30年代初,結構主義語言學家帕裡(Milman Parry),在研究波墨的口傳史詩時發現了這個問題,對此學者們才開始有所意識,並不情願地承認。帕裡在當時提出「最初《伊利亞特》和《奧德賽》不僅可能而且肯定是在不藉助文字的情況下創作和傳唱的。格律、程式化的重複以及史詩本身的詩歌形式,首要的目的無非是為幫助記憶,其朗朗上口的特徵使得詩句像時間膠囊一樣,可以將一部虛擬的文化百科全書代代相傳。」(格雷克,2013,p.33)藏族的《格薩爾王》,漢族最早的詩歌都是口傳的,比如《吳越春秋》記載的相傳黃帝時代的民歌《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宍」。《詩經》的敘述性特徵,以及反覆吟唱的特點,也深深地留下了口語-身體媒介時期的文化印跡。有人把「中國古典詩歌的思維方式概括為物態化」(李怡,2008,p.43),筆者以為這個「模因」,其實也是口語-身體媒介文化的殘存:只有到了文字書面文化時代,人類能夠用概念、範疇的方式組織經驗時,「一個脫離具體事物的抽象世界」才逐漸開始建構起來(格雷克,2013,p.34)。文字的發明,使社會出現分割。交流雙方的時空距離加大,此時此地發生的事、想說的話,可以通過文字的記錄,讓彼時彼地的人接收。面對面的交流,作為傳播的主要方式,在文字書寫運動中成為過去,社會主導文本從演示類敘述向記錄類轉向,社會表達總是處於一種過去時態,達成一個敘述的新的社會格局。文字-書寫媒介的出現,是人類的一次最為偉大的飛躍。筆者認為,再沒有比這次飛躍更偉大的了。文字-書寫媒介使人類沒有必要為了信息的交流,再聚集在一起,完全可以分散各方。可以沿江而下,到水草豐茂之地定居;可以攀沿而上,到高原牛羊成群的地方生活;也可以漂洋過海,去尋找新大陸,再造人類帝國。沒有必要擔心失散,因為有文字-書寫媒介把分散的各方「連接」在一起。文字-書寫媒介長時間跨距離的連接功能,使部落化的社會實際上解體,一個非部落化的歷史時期已然到來。口語-身體媒介時期,人類主要生活在「現在時」的文化場景中。也許口傳的民族史詩也保留了某些鮮活的民族記憶,也能將部分的歷史場景帶到眼前;也許通過巫術等形式,也有關於未來生活的某些想像,但更多的是對那個時代的記憶。儀式成為記錄方式,也就是依託演示類敘述文本來記錄,是口語-身體媒介時期人類文化的一大特點,可惜很少有人從符號敘述學的角度予以說明。有必要強調的是,這之前人類從來沒有過文字-媒介出現後生活在過去、現在和未來共築的文化場景中的體驗。文字-書寫媒介不僅能夠將自然世界再現目前,還會創造一個從未有過的精神世界、可能世界,將歷史復現,將未來以規劃的形式讓其先行到來。人類從此生活在文字文本構築的完整的時間形態當中。更為關鍵的是,人類從此學會範疇化的組織經驗。文字就是範疇化、理念化的。文字出現本身就標誌著人類範疇化思維得到符號呈現,甚至可以說,文字就是人類範疇化思維的符號。沒有那一個文字不是範疇化的,任何文字都是「白馬非馬」。一個「樹」字,就是一個範疇,意指所有的樹。一個詞,也是範疇化的,「柏樹」,包括所有的「柏樹」,不管是老的小的、高的矮的、死的活的、病的健康的,生長在高原還是生長在平地的,如此等等。文字符號,正因為每一個都是一個範疇,才不會彼此之間交叉,才會因為各自的差異建立系統,覆蓋某一文化全域。也因為建立了系統,也反過來確保其各自的差異,而因範疇不同,在一個文化系統中確立自己的地位。每一個文字,都是範疇化組織經驗的範例。所以,相對於口語-身體媒介而言,以範疇組織經驗,是文字-書寫時期人類意識建構的主導。但這並不否認其他的經驗組織方式、意義構築方式,比如用情節構築依然發揮作用,只是說這時人類不但多出了這樣一個經驗,而且這個經驗很快後來居上,佔去「主座」。數字-網絡媒介時代,已經大不同於「口語-身體媒介」時代,儘管它們同屬演示類敘述的社會形態。數字-網絡時代,由於「網遍天下」,無所不有,無時不在,網絡文化席捲地球村,人類總體似乎生活在一個巨大的部落當中,仿佛只有與外星人才屬於不同的部落。又由於網絡上有不同的社交平臺,在同一個社交平臺,比如微信中,又有不同的「朋友卷」或者「粉絲群」。而且,還可以根據某一事件、某一話題、某一次會議、某一活動、某一研究所,甚至某一個零時的事件建立朋友圈,如此等等。你會發現,我們不僅生活在萬聯網這個大部落中,還生活在萬聯網中的無數個小部落中。再部落化,正如麥克盧漢所預言的那樣,正成為數字-網絡媒介時代這個擬演示社會的特徵。那麼,數字-網絡媒介時代又用什麼來組織和解釋人類經驗呢?筆者以為,其主導依然是情節,也就是說依然是以情節來完成意義的建構。只不過,由於它不再是純粹的演示類敘述社會,已經帶有「擬」的性質,用情節組織和解釋經驗的具體方式發生了變化,再加上消費欲望的驅使、人工智慧驅動,人類已經沒有心思和足夠的耐心去組織一個完整的情節;也勿須記憶之需,讓這個故事好記,而追求必要的形式。這時的情節,已經碎片化為一地雞毛,或者是文字、圖片、視頻、表情包等多種媒介的拼貼,並在即興表演中輕鬆地完成。也並非說範疇化不存在,只是存在的方式受到數字-媒介的影響,發生了某種演示化的轉折。關於這個問題,擬另文再論。
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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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Harnad, S. (2002). Symbol grounding and the origin of language. In M. Scheutz (ed.), Computationalism: Ne+ directions . MA: KIT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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