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出境遊手續要「證明你媽是你媽」,兌換破損鈔票要證明「非被人為故意破壞」,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證明」要證明你需要這份證明……
在搜尋引擎上輸入「奇葩證明」這個關鍵詞,彈出的新聞常常令旁觀者啼笑皆非,但發生在當事人身上,往往只覺得欲哭無淚。
不過,今後這一現象,將會大大好轉。
據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踐行「減證便民」行動,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01 什麼是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由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就不再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
那麼,具體涉及到哪些證明呢?
02 這些證明派出所不開了
公民性別、姓名、曾用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含15位升18位);公民出生日期、出生地、民族籍貫;公民戶籍所在地;住址戶口遷移情況、住址變動情況;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和更正情況;註銷戶口情況;同戶人員與戶主間的親屬關係。也就是說:凡是公民憑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依法不屬於公安派出所法定職責的證明事項,由主管部門負責核實。
03 這些證明村委會不開了
親屬關係證明;居民身份信息證明;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申請證明;居民養犬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情況證明;人員失蹤證明;婚姻、婚育狀況證明;出生、健在、死亡證明;疾病、殘疾狀況證明;居民就業狀況證明;居民個人檔案證明;居民財產證明;遺產繼承權證明;市場主體住所證明;證件遺失證明;
各地區要在與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已有政策措施銜接基礎上,制定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特別是要與各地區、各部門公布的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相銜接。
04 這些證明由有關部門和單位 按照規定方式辦理
需證明當事人婚姻狀況的;需證明當事人文化程度的;需證明當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經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需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因公民個人或者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填寫、錄入差錯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的登記信息與居民戶口簿等登記信息不一致,需證明兩者為同一人的;需證明當事人未登記戶口的;
有關單位要求群眾開具證明或者提供證明材料,要遵循於法有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05 承諾不實會有嚴重後果
實行「告知承諾制」,不能給不誠實的人「鑽空子」,《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規定,申請人要對承諾負責,如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的,行政機關將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
同時,對於信用不太好的人,你的「承諾」暫時還不能在辦事時使用,申請人如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存在弄虛作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實行告知承諾制,網友怎麼看?
有人點讚
有人擔憂
從制度本身來說,採取告知承諾制來取代證明,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又能促進誠信社會建設,是破立並舉、有利長遠的重要改革舉措。出發點是好的,但要全面普及推廣,對地方和部門、特別是直接面對企業和群眾的辦事機構來說,依然是個不小的考驗。未來任重而道遠。
圖片來源:百度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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