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獄27載,張玉環獲得的這496萬元國家賠償

2020-11-04 用戶6295499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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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昨天(10月30日)震動了全網的一條消息:在等待了近兩個月後,曾經被羈押了近27年、之後又被無罪釋放的張玉環獲得了496萬元的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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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萬!雖然這筆賠償創下了中國國內已知的最高紀錄,但張玉環仍然覺得不理想。張玉環一定是不滿意的,他怎麼可能滿意呢?他無故消失的27年,他被冤案耽誤了的9778天,他在獄中倍受煎熬、生不如死的三分之一人生;他曾經遭受了無數歧視和白眼的家庭、他忍辱負重的親人孩子,為了他含冤申訴27年、身心俱碎的前妻......一切,無論補償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來。命運的時鐘一旦轉動,便永遠也回不到原點。

圖片來自網絡。張玉環缺席了兒子整個的童年、少年、青春,再見時,兩個兒子已經步入了壯年。

關於這筆錢未來的走向,張玉環已經有了非常明晰的計劃,他說,打算把老家的房子建起來,兩個兒子各買一套房。對於兒子,張玉環一定是虧欠的,27年前,當他被當成殺人犯鋃鐺入獄、成為了階下之囚,那個時候,他的兒子才僅有4歲。27年間,張玉環無法盡一個父親的責任,給予兒子的溫暖、關心、照顧也統統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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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坐了27年的冤獄,而真正的殺人嫌犯卻因為這一樁冤案的存在,得以逍遙法外27載。27載的時光變遷,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就算張玉環的冤案能夠昭雪、法律能夠彰顯出正義,公安機關能夠啟動相關程序追兇,真正的惡魔是否還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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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不容否認、又無可辯駁的事實,在中國進行法制化建設的進程中,我們的公安、司法機關曾經走過很長時間的彎路。在那些摸著黑走路、荊棘叢生的日子裡,各種違法亂紀現象層出不窮、超越法律界限的事件屢禁不止,在這樣的法律形勢之下,錯也就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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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4日的那個夜晚無疑是黑暗的,對於時年26歲的張玉環來說更是如此。那個刻骨銘心的日子裡,在張玉環生活的村子——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發生了一件大事,兩個幼小的孩子:6歲的張磊、4歲的張翔忽然失蹤。第二天,兩個孩子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內。發現孩子屍體後不久,張玉環即被警方鎖定為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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