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點,我今天寫的這篇貼文,主題是「古代婆媳的日常生活」,對於今天的婆媳關係,沒有任何的參考意義。
古代的男人,只能有一個六禮而聘的正妻。如果男人地位足夠高的話,還可以有若干個小妾。小妾等同於商品,可以買賣。正妻的地位穩固,不能隨隨便便休妻。
正妻必須犯了「七出之條」,夫家才能有理由休妻。七出之條裡面,有「不事舅姑」之條。翻譯成白話,就是說:「兒媳不孝順公公婆婆,婆家就可以休了她。」
曹丕影視形象,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古代的婆婆,地位非常高。婆婆一句話,就可以休了兒媳婦。舉個例子,魏文帝曹丕,跟叔父曹洪有過節。曹洪很有錢,曹丕早年問叔父借錢。曹洪守財奴,不肯借錢給曹丕。
曹丕登基稱帝之後,找了一個藉口要殺曹洪。曹操的正妻、曹丕的親媽、曹洪的嫂子卞太后,出面勸曹丕說:「當年汴水之戰,要不是你叔救了你爸,哪有你今天的皇位啊。做人不能忘恩負義,你不能殺你叔。」
曹丕不聽母親的話,依然要殺曹洪。正史《三國志》記載,卞太后為了救曹洪,對兒媳郭皇后說:「令曹洪今日死,吾明日敕帝廢后矣。」
卞太后影視形象,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郭女王是曹丕的正妻,大魏的皇后。皇后雖然母儀天下,但是沒有婆婆大。卞太后要是當眾宣布郭皇后不孝,曹丕就只能休妻廢后。郭皇后知道婆婆的厲害,只能「泣涕屢請」。
一個「屢」字,就寫出了郭皇后對婆婆的無奈之情。卞太后和兒子鬧矛盾,讓兒媳出面當擋箭牌。兒媳沒辦法,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哭著求丈夫放人。曹丕沒辦法,只能放了叔父曹洪。
郭女王貴為皇后,對婆婆都如此畏懼。平常人家的兒媳,對婆婆就更加敬畏了。我太原王氏先賢,唐朝詩人王建,有一首《新嫁娘詞》廣為流傳。這首詩就描寫了一個新婚三天的媳婦,盡心盡力奉養婆婆的故事。
郭女王影視形象,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我先抄錄一份《新嫁娘詞》,與諸君分享:「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
古代的時候,婆婆被稱為姑,公公被稱為「舅」。丈夫的姐妹,被稱為小姑。按照古禮,新娘子進門三天,可以不用幹活。三朝之後,那就對不起了。家裡的家務活,都歸兒媳婦幹了。
王建詩中的新嫁娘,結婚三天之後,就下廚房給婆婆做羹湯。兒媳第一次給婆家做飯,怕飯菜不合婆婆口味,特意把小姑子請進廚房,讓小姑子先嘗嘗味道。古代兒媳在婆婆面前的弱勢,由此可見一斑。
李世民影視形象,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碰到脾氣不好的婆婆,兒媳還要當牛做馬伺候她。有些兒媳,不一定願意伺候婆婆。李世民家族制定的《唐律疏議》,在用「不事舅姑休妻」之條,壓制兒媳的同時。也用「與更喪三年,不出」的條款,給兒媳終身保障。
古代的時候,兒媳盡心盡力孝順公婆。在公婆去世之後,兒媳為公婆守孝三年。兒媳做到了這些,朝廷就會給她一項特權。這樣的兒媳,即便是犯了「七出之條」,丈夫也不能休了她。
《唐律疏議》「與更喪三年,不出」的條款,為歷朝歷代沿用。古代的兒媳,一旦熬死了公公婆婆,就能獲得終身免休權,這是古代兒媳願意盡心盡力伺候婆婆的原因。現在的法律,已經沒有這樣的條款。古代婆媳的倫常,在現代就沒有參考意義了。
長孫皇后影視形象,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古代人結婚早,十五歲左右嫁人,三十多歲就當婆婆了。以長孫皇后為例,她十三歲就嫁給了唐國公次子李世民,三十剛出頭,就當上了婆婆。長孫皇后虛歲三十三歲的時候,就當奶奶了。
長孫皇后的婚配年齡,是古代女子的縮影。古代的兒媳,只要有兒子,熬到三十多歲,就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就輪到她享受兒媳的伺候了。
正常的情況,新兒媳進門,當牛做馬伺候婆婆。十幾年後,又是新兒媳進門。昔日的新嫁娘熬成婆,就可以享福了。這樣的循環,就是古代兒媳與婆婆的日常生活。
本文史料來源:《資治通鑑》《三國志》《隋唐人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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