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們認識一位猛人,之所以稱他是猛人,我先揀幾件他做的事情,您看看他能否配得上猛人這個稱號。
這位大哥是個廣東人,但卻系統的接受了英國的法律教育,並且成為了一名在英國和香港可以執業的大律師;他被李鴻章招募進入晚清政府,成為了洋務委員,並且還被派駐過美國出任大使;在他的主張下晚清政府廢除了「凌遲」、「梟首」等酷刑;武昌起義後,這個大哥作為軍政府的談判代表參加了與清廷的談判,達成青帝退位協議;北洋政府時期他出任了司法總長,並且在民國政府時期還出任過外交部長……。他是中國第一位法學博士,也是香港立法局第一位華人議員。
怎樣,這個大哥算猛人不?他的名字叫伍廷芳,一位被洋務、外交給耽誤了的法學家。
伍廷芳出生於新加坡,父親是一個生意人,在他幾歲的時候帶他回到廣東生活。
13歲的時候,伍廷芳在廣東遭遇了一次綁架,他僥倖逃脫後隻身赴香港聖保羅學院求學,並在這裡接受了完整的西式教育,5年後,以優異成績畢業。
1862年,年滿20歲的伍廷芳被招聘為香港高等法院的譯員,也就是翻譯。這主要得益於他精通英語的同時,還熟練掌握粵語、閩南話等方言。
根據伍廷芳後來的講述,他在擔任香港高等法院譯員的時候,對華人的誠信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
當時的香港是英屬殖民地,法院都是按照英國的司法體系設置的。每當有證人出庭,法院都會要求證人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自己所說的話都是實話。
可是,證人作證後,經過調查發現證人說的其實是謊言,也就是偽證。
為什麼呢?英國人開始研究,結果發現,香港人並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屁用沒有,根本不具備約束力。
隨後,英國人修改了制度,要求所有的證人在出庭時要攜帶「家譜」,當著列祖列宗的面宣誓,自己的證詞時實話。
但沒過多久英國人又發現,證人還是在撒謊。
再一調查發現,原來法院門口就有賣假的家譜的,所以證人宣誓時的家譜並不是他的祖宗,自然沒有敬畏之心,還是可以隨便撒謊的。
英國人又改了規矩,要求所有證人必須按照戶口攜帶自己真實的家譜,並且有專門人員核對家譜的真實性。
如此一來,英國人認為偽證問題一定能夠解決,但沒想到的是,證人即便是帶著自己真正的家譜,依舊會在法庭上撒謊,提供偽證。
英國人徹底懵逼了,為什麼啊?
經過廣泛的調查後,英國人發現,原來提供證人的當事人都要給證人一些金錢好處,而在金錢利益面前,別說祖宗家譜,哪怕天王老子都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最後,英國人實在沒有辦法,只好放任了華人在作證時提供偽證的這一事實。
對於這種現象,別說當時的伍廷芳內心是崩潰的,差不多160年後的今天,很多的律師在面對偽證時,內心依然還是崩潰的……
1874年,已經是香港法院首席譯員的伍廷芳辭去了公職,自費到英國留學。
學什麼?法律。
初到英國首都倫敦,伍廷芳租住在一家律師們經常聚會喝酒的Inn裡,每天聽到的都是律師們關於某某案件的討論,和對於司法體系的認識、理解及評價。這對伍廷芳的法律觀念的確立,起到了耳聞目染的作用。
伍廷芳就讀於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學,課餘時間,他不是到處打工賺錢,而是跑遍了倫多的多個法院,旁聽一件又一件案件的審理。
在後來的著作裡,伍廷芳直言不諱的指出,大英帝國之所以稱霸世界,與其每天在法庭上事無巨細的去為每一個案件伸張正義是分不開的。
1877年,學業期滿後,伍廷芳取得英國大律師資格。
要知道,1877年的時候,一個拖著辮子的華人在英國倫敦取得了大律師資格,和當時一個黑人可以在美國當總統一樣,是讓人無法想像的。
取得大律師資格後,伍廷芳返回香港,成為了獲準在英國殖民地開業的第一位華人律師,同時又被港府選任為考試委員。
洋務運動開始後,李鴻章經人引薦見到了伍廷芳,頓感相見恨晚。此人精通西洋律例,正是可以為外交、洋務所用。但伍廷芳當時在香港律政司正如魚得水,壓根沒給李中堂面子,不去!
從1878年到1882年,伍廷芳先是被正式委派其為掌法紳士(後譯太平紳士),開了香港華人出任太平紳士之先河。
隨後,他又經過港督的推薦,成為了香港立法會的首位華人議員。那個職位到今天在香港依舊是炙手可熱,一百多年前的香港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隨後,伍廷芳大膽的在香港提出「廢除公開鞭笞」、「禁止女童買賣」、「禁止歧視華人」等議案,全部獲得立法會的批准並在香港得以實施。
一直到1882年,李鴻章還沒死心,一再的邀請並許諾,伍廷芳終於辭去了在香港的所有職務,加入北洋政府,成為洋務委員。
成為洋務委員後,伍廷芳大膽的向清廷提出,廢除已經實施了千年之久的「凌遲」、「梟首」、「戮屍」、「刺字」等酷刑。
最終,清廷接受了伍廷芳的建議,終於讓這些酷刑在大清國壽終正寢。
否則的話,當年的戊戌六君子能不能留個全屍,還真就不好說了。
1896年,伍廷芳被清廷委派,出任駐美國公使。
至今還有一段關於他上任時的傳聞在中美兩國廣為流傳。
伍廷芳的船到了美國後,清國駐美公使即將到達美國的新聞早已經引起了民間的極大興趣,所以在碼頭上已經是萬人空巷,圍觀這位大清國派來的公使。
當拖著辮子、穿著官服的伍廷芳出現在眾人面前時,引來的是一陣陣的鬨笑,因為在那些紳士、淑女面前,這個形象實在是有些搞笑。
當晚,接待伍廷芳的盛大歡迎會在隆重舉行。因為此前有李鴻章訪美,在致辭時滿口之乎者也,弄得翻譯都無所適從,所以參加歡迎會的人們都在等著看伍大爺的笑話。
終於到了新任公使致辭的環節,依舊是一身朝服、拖著辮子的伍廷芳款步走上發言席,慢條斯理的開口:Ladies and Gentlemen,Good evening……
在場的人都瞬間懵逼了,因為從伍廷芳嘴裡說出來的,絕對不是普通的美式英語,而是一口地道的倫敦腔。要知道,在美國,如果你能張口說一嘴倫敦英語,那普通美國人都會高看你一眼的。
於是,人們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當然,人家在香港上了5年學,又在滿是英國法官的高等法院工作了好多年,接著又跑到倫敦留學了3年,一口倫敦腔自然就學成了。哪怕是想像趙麗蓉那樣說一口倫敦郊區音,也是不可能的了。
此後,伍廷芳又被派駐到西班牙、秘魯等國擔任公使,著實成為了晚清政府的外交形象代言人。
1902年,伍廷芳應召回國,授四品候補京堂銜,先後任修訂法律大臣、會辦商務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職。與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訂法律,在修律過程中,他竭力主張全面引進西方各國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建議引進西方的陪審團制度。
奈何的是,大清氣數已盡,沒幾年後就是辛亥革命了,否則的話陪審團真的可能會出現在中國的法庭上。
還有一個廣為流傳的典故,就是伍廷芳幹的。
1905年,美國出臺法令,禁止華工進入美國。其實和今天一樣,100多年前,也是大量的華人在美國搶了美國人的飯碗,因此美國才會出臺這樣的排華法令。
可笑的是,美國出臺這個法令後,墨西哥也緊隨其後,出臺法令禁止華工入境。
清政府當時也算是為華工撐腰,就派出了以伍廷芳為首的代表團前往墨西哥,與墨西哥政府談判。
墨西哥政府當時那叫一個裝逼,說什麼都不同意華人入境。
伍廷芳倒是也不客氣,一拍桌子:不談了!下旗!回國!派兵船來!
一聽說要派軍艦,墨西哥政府當時就慫了,本來嘛,沒那本事就別學人家美國裝逼。
墨西哥政府老老實實的廢除了歧視華人、禁止華人入境的法令。
1909年,墨西哥政府不知道哪根神經又搭錯了,再次開始了排華。
儘管已經氣若遊絲,但清政府還是沒含糊,立即派出軍艦前往墨西哥。
當冒著跟遼老大差不多的黑煙的軍艦出現在墨西哥海岸線的時候,他們又慫了,乖乖的再次撤回了法令,同時還賠了一筆銀子給清政府,此外還給清國軍艦進行了全面的補給。
軍艦返航途中,大清不在了,於是這艘清政府派出的軍艦就成為了沒媽的孩子。
好在,新成立的民國政府通過電報把新的國旗樣本發送到了軍艦上,於是軍艦在歸途中改旗易幟,成為了民國海軍。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清廷的退位談判,伍廷芳就是民國政府方面的代表,最終與清廷達成了協議,完成了和平過渡。
後來,伍廷芳出任過中華民國的外交總長、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段祺瑞政府的外交總長,甚至還短暫出任過段政府的國務總理。
1922年,伍廷芳病逝於廣東。
還有一個值得一提的,1904年,伍廷芳代表清廷與美國進行談判,指出美國在《辛丑條約》中獲賠的數額遠遠高出了實際損失,要求美國政府退還多餘的部分。
最終,經過幾年艱苦的談判,美國政府同意退還賠款的多餘部分,用來接納中國留學生赴美留學,同時在中國興辦教育,以避免再出現義和團式的愚民暴民。
一百多年過去了,拖著辮子的義和團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