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被調查的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燕泉派出所前所長許孔習,在郴州轉押長沙途中發生意外身亡。
據許孔習的家人說,死亡發生在留置結束時送往檢察院的路上。許孔習的屍體暫時停在株洲縣第一人民醫院,接到死訊後,其20多名家屬連夜趕往株洲。
兩個月前,郴州市紀委監委對許孔習實施留置調查。調查的原因是他涉嫌違反職責、徇私枉法、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等,與此同時,北湖區司法局派駐人民路派出所人民解調辦公室主任李勇也受到調查,許孔習於12月17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許孔習於1966年6月出生在永興縣,大專學歷,1984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入黨。
1984年10月在武警寧鄉縣消防中隊當戰士8年,之後的十多年,又在郴州市消防部門工作,在正式調到派出所之前,還曾擔任武警郴州市消防支隊司令部副營職參謀。
許孔習在郴州正式進入北湖公安系統是在2002年10月,擔任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的偵察員,為副科級,2008年,許孔習升任派出所所長,先後在郴州市北湖區保和派出所、燕泉派出所擔任北湖派出所擔任所長,為正科級。
12月21日,有記者聯繫了株洲市淥口區公安分局,其肯定了許孔習的死訊,目前該案正在調查中。
12月18日晚11點左右,許孔習的家屬接到警方通知說,許孔習在被押往長沙的途中發生意外,現正在醫院搶救。
「我舅舅當時還沒有被押到長沙,是在路過株洲時發生意外的,他們把我舅舅送到當地的衛生院搶救。」
接到消息後,許孔習家屬立刻動身前往,到達株洲時是12月19日凌晨3點,北湖區政法委副書記與他們見了面,在許孔習家屬長時間、多次強烈要求下,12月19日晚9點在株洲縣第一人民醫院看見了許孔習的遺體,頸部有傷痕,口腔和鼻腔有血跡,左側心臟等部位有骨折塌陷。當時家屬一共22人,每次探看只能進去5-6人,時間不能超過一分鐘,且不允許攜帶任何電子設備,身旁有警察陪同。
目前,許孔習的妻兒守候在醫院等待屍檢結果,他們已經向有關部門申請調查許孔習的死因,稱要還原真相,看看到底是不是「意外死亡」,但具體結果還要以法醫報告為準。
監委的留置不同於紀委的雙規,有調查權和羈押權,在調查期間,被調查人員無論其什麼身份,是高官亦或平民百姓都不能得到律師援助,檢方、人大均無法監督其活動,最長可留置6個月。
《監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案件處置出現重大失誤,出現違法採取留置措施、甚至是違反規定發生辦案安全事故等重大失誤,應當依法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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