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佳恩專家為遼寧省律師培訓辦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程序與實務

2020-10-03 商務中國

為了加快推進我國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指導律師學習掌握密集出臺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司法解釋,有效提升律師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服務能力與水平,遼寧省司法廳、遼寧省律師協會於2020年9月29日在瀋陽舉辦《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實務主題培訓》,邀請吳松副庭長、商業秘密保護專家孫佳恩兩位老師作智慧財產權保護主題講座,遼寧省各城市200多名律師踴躍報名、積極參加,遼寧省律師協會會長楊興權、副會長胡偉、部分副會長、以及部分省、市專委會主任高度重視,親臨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實務主題培訓會場。

培訓會由遼寧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胡偉主持,吳松副庭長作《智慧財產權審判實務》主題培訓,重點涉及瀋陽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情況、管轄問題、侵權案件的審理思路、專利侵權判定、商標侵權案件的審查、著作權問題研究,深入淺出地為致力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事業的參會律師進行培訓。

去年《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秘密保護條款修改並實施,今年1月15日,中美貿易協定籤署,9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密集出臺商業秘密保護的司法解釋,《刑法》侵犯商業秘密罪條款修改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均在徵求意見中,由此可見,我國商業秘密保護已經越來越重要。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心臟」,彌足珍貴!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富」,無形資產!在經濟全球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的當今,商業秘密作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企業家、企業對技術信息洩密、研發成果洩密、競爭對手竊密、銷售訂單飛單、採購信息洩密、隨意跳槽侵權、電子數據洩密、核心信息披露等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感到頭疼、擔憂、困惑,如何打擊侵犯商業秘密違法犯罪行為感到束手無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感到困難重重。

商業秘密保護專家孫佳恩曾經從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30年,專業研究中國、美國、日本、歐盟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指揮、帶隊破獲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案件、侵犯商業秘密罪案件及調解商業秘密爭議案件達16件,成為法治日報社商業秘密保護專家、法人智庫高級研究員、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專家庫專家,成為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與服務規範》地方標準起草專家,他以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作題為《辦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程序與實務》的主題培訓,時間近2小時,提出商業秘密之戰已經成為無數場「沒有硝煙的戰鬥」的觀點。

孫佳恩專家闡述中國商業秘密保護法律體系、美國與歐盟商業秘密保護法律體系,以6張侵犯商業秘密漫畫展現,分析企業面對的商業秘密高危風險及商業秘密保護重點,主講辦理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案件程序與實務,涉及企業舉證、評估、決策與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查、立案、準備工作、現場檢查、先行登記保存、查封、扣押、調查取證、定性、調查終結、審核、陳述、申辯權、聽證、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程序與實務,以2件成功案例剖析辦理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案件,如寧波市A市場監督管理局對2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副總、車間主任在職與離職成立同行企業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分別作出各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通過調解賠償經濟損失近100萬元。寧波市B市場監督管理局對1名外貿公司離職的外貿部門經理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而後,律師代理商業秘密權利人向管轄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判處賠償53.1萬元。

如何辦理侵犯商業秘密罪案件,很多律師沒有涉及,急需要獲得專業知識,孫佳恩專家擔任了遼寧省朝陽市一起第三次二審侵犯商業秘密罪無罪辯護案件的總指揮,聯合三地三律師,聚焦公安偵查的侵犯商業秘密罪證據,依法通過人民檢察院抗訴,針對技術秘密密點焦點,再次申請並進行司法鑑定,匯聚專家意見與律師閱卷意見,依法導入人大代表參與旁聽與媒體採訪,經過朝陽市人民法院審理,在一審判處張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三年六個月、罰金100萬元等基礎上,於2018年12月24日二審終審,改判加刑為五年有期徒刑、罰金200萬元。結合本案,孫佳恩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修改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決定》關於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起點為30萬元,剖析企業舉證、律師代理、司法鑑定、損失構成或損失評估、公安初查、立案偵查、工作協調、拘留、逮捕、檢察院公訴、人民法院審理與判決等法律知識與疑難問題,闡述律師代理的價值,向參會律師提出針對商業秘密案件如何通過行政處罰、民事訴訟、刑事責任追究的組合維權方式的有效意見。

半天的主題剖析,參會律師紛紛被智慧財產權審判實務、辦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程序與實務所吸引,座無虛席、專心學習,不時之間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展現出遼寧律師對智慧財產權保護事業的熱愛,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知識的渴求,通過兩位老師的主題培訓,使參會律師感到收穫頗豐,不但增加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與實務知識,能夠應用於商業秘密保護、專利權保護、商標權保護、著作權保護的實踐,而且在未來的工作中能夠更好地為遼寧省乃至全國的企業、自然人提供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服務。

相關焦點

  • 商業秘密保護專家孫佳恩解讀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密集地在2020年9月10日、12日、17日發布涉及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司法解釋,發布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0〕7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20〕10號)、《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修改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決定
  • 檢察官陸川:侵犯商業秘密罪案件辦案難點及其破解
    因此,本人將從刑事檢察的角度同大家分享有關商業秘密案件辦理的一些經歷、體會。2019年本市檢察機關共受理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17件28人,在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中佔比不足2%。但從發展趨勢看,案件增長不少,存在小幅上升,但案件總體體量較小。2016年至2018年期間全市年均受理審查逮捕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2件2.67人,年均受理審查起訴案件3件4.67人。
  • 法律實務 | 最新商業秘密司法解釋亮點律師解讀
    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商業秘密規定》),該規定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就《商業秘密規定》答記者問時提到的,《商業秘密規定》與科技創新的聯繫尤為緊密,有利於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整體效能,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為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 侵犯商業秘密罪降低入罪標準!
    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或者因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許使用,仍獲取、使用或者披露的,損失數額可以根據權利人因被侵權造成銷售利潤的損失確定;  (五)因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導致商業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或者滅失的,損失數額可以根據該項商業秘密的商業價值確定。
  •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商業秘密法律業務操作指引(修訂版)
    ,明確具體操作規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競爭小組與北京市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成員在遵循法律理論和總結實務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操作指引。第2條【適用範圍】本操作指引旨在指導執業律師、實習律師和其他人員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等提供商業秘密管理、商業秘密合同起草、商業秘密訴訟等法律服務的實務操作。本操作指引僅作為參考使用。具體參考時,應查詢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並充分分析思考客戶和個案的差異性需求。
  • 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
    法釋〔2020〕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10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根據
  • 跳槽員工洩露商業秘密怎麼辦,員工侵犯商業秘密
    由於意見不一,酒店決定向專業律師諮詢並請律師代理此案。在律師的幫助下,酒店最終將廚師和美食城作為共同被告送上了法庭。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那麼,對侵犯商業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呢?筆者認為,應當把握兩個要點。
  • 專家解讀刑法修正案:侵犯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將如何定罪?
    侵犯商業秘密論「情節」處一方面,針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司法保障將更加注重其情節而不只看結果。《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提到,「將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修改為: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侵犯商業秘密律師帶你看網絡環境下商業秘密的保護與措施
    【侵犯商業秘密罪律師】  廣東長昊律師事務所  一、在網絡環境下侵犯商業秘密的表現形式這是在網絡環境下侵犯商業秘密最普遍的一種形式。侵權人利用高超的計算機和網絡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竊取企業存儲在網絡空間中或通過網絡空間傳送的商業秘密。黑客入侵的案件有很多,這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最大的威脅。  (二)網絡郵件。通過網絡郵件竊取商業秘密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現代企業經常利用電子郵件與國內外企業進行商事往來,其中包含大量的商業秘密。
  • 侵犯智慧財產權 侵犯商業秘密 最新司法解釋出爐
    近日,多個關於侵犯智慧財產權與侵犯商業秘密的司法解釋相繼出臺,對於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意義重大。一起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於9月12日施行。(以下簡稱《商業秘密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於9月12日施行。
  • 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認定與風險防範
    本文結合通報案例,對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認定規則進行分析,並為企業提出針對性的風險防範策略建議。一、商業秘密的認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通報案件的判決體現了法院對商業秘密認定的務實態度。
  • 「兩高」就《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
    司法解釋的頒布實施,對於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範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辦理,營造良好創新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兩高」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解釋》),自2020
  • 逐條解讀 | 兩高最新發布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繼2004年12月8日發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12月22日起實施)、2007年4月5日發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7年4月5日起實施)後,終於時隔十三年,發布了第三個與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相關的司法解釋。
  • 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檢索技巧
    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在實務界有舉證難、敗訴率高、撤訴率高的說法,是智慧財產權類案件中較為棘手的類型,筆者希望通過系列文章逐漸抽絲剝繭,撥開商業秘密的重重迷霧,找到處理商業秘密糾紛的正確道路。本期筆者將從侵犯商業秘密糾紛的案由角度探討法律檢索的技巧,之後會陸續和大家分享目前司法實踐中的典型判決書,對裁判規則進行詳細整理和對實務工作經驗進行分享,以期能夠更深入的研究商業秘密糾紛。
  • 《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20〕10 號,以下簡稱《解釋》),自 2020 年9月14 日起施行。
  • 侵犯商業秘密的商業秘密認定及刑法懲罰
    想要了解更多商業秘密案例及判決書,請搜索:長昊律師 【摘要】侵犯商業秘密罪是對商業秘密保護的刑法體現,其中「商業秘密」屬性除了傳統意義上秘密性、價值性、保密性外,還應當加入「合法性」,將某些企業持有的非法性經營機密排除出商業秘密保護範圍
  • 智慧財產權專家解讀最高院商業秘密司法解釋
    其中一個原因是關於商業秘密案件的規則太少,規定太籠統。雖然最高法院2007年關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司法解釋細化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但仍不夠全面。近日最高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商業秘密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內容包括新增「算法、數據」等商業秘密的客體、補充「不為公眾知悉」等認定標準、明確侵權行為判斷、舉證責任轉移、維權成本、行為保全、保密義務、損害賠償、刑民交叉以及新舊法銜接等問題。
  • 中美貿易第一階段協議下科創企業應對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根據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重大損失的標準為50萬元以上。實踐中,公安機關往往會要求權利人對商業秘密的認定及損失情況各出具一份《司法鑑定報告》,增加了商業秘密侵權案件刑事保護的難度。 再次,《協議》要求我國後續不再將發生實際損失作為啟動侵犯商業秘密刑事調查前提的要求。
  • 「兩高」相關部門負責人就《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
    司法解釋的頒布實施,對於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範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辦理,營造良好創新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兩高」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解釋》),自2020
  • 「兩高」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兩高關於辦理侵犯知產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
    司法解釋的頒布實施,對於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規範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辦理,營造良好創新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加大刑事打擊力度,研究降低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入罪標準,提高量刑處罰力度,修改罪狀表述,推動解決涉案侵權物品處置等問題」。司法實踐中,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智慧財產權犯罪新類型案件不斷湧現,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特別是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爭議問題較多,亟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予以明確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