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雙倍支付勞動者工資!

2020-12-20 中孚法律

現實的需要與法律的規制總是存在著矛盾,隨著我國《勞動法》的頒布實施,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與勞工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多,值得進行反思!在反思的基礎上,通過社會學學者與勞動法學學者的調研,其根本原因在於利益使然。用人單位與勞工不籤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更加有利,即使發生勞動爭議,勞動用工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不會上升,有時候反而會降低!人都是權衡利弊,趨利避害,結果導致了事實勞動關係越來越多。這種沒有籤訂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在認定時非常複雜,發生糾紛時勞工方舉證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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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勞工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對事實勞動關係進行了限制,限制手段採用了用人單位對勞動方雙倍工資支付的經濟制裁手段,以遏制用人單位獲得非法用工利益,避免用人單位非法用工的現象的進一步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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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見,其一,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法定合同形式,筆者提醒注意的是書面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是紙本合同,紙本只是勞動合同的載體,與書面形式無關,書面形式也包括勞動合同的電子文本。其二,自1994年《勞動法》事施以來直到2007年頒布實施《勞動合同法》,我國從來就沒有規定事實勞動關係這種法律形態,事實勞動關係只是區分勞動法律關係的一種學術稱謂,這種學術稱謂由於容易理解被大眾接受而傳播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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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該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籤訂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視為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進一步加大了用人單位非法用工的成本。

最後,筆者提醒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定要保管好用人單位的工作證,工資單,發放工資的銀行卡折、考勤表以及用人單位的各種獎勵等等證據,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以《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82條為法律依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若你在大型國企工作滿一年以上沒有籤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恭喜你,你已經在法律上享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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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案件評析  關於本案中劉師傅雙倍工資的主張,存在兩個爭議焦點:1.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2.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首先,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用人單位一直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來源:大律師網 導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同時籤署書面勞動合同,以此約束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勞動合同也是後期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劃分責任的有利證據之一。那麼,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用人單位一直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工資怎麼辦?
  • 沒籤勞動合同怎樣認定事實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勞動關係的確定對勞動者而言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意味著勞動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勞動法的保護。那麼,判斷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還需要做出相應的認定,那究竟該怎樣認定勞動關係呢?請看下文了解。一、怎樣認定勞動關係?
  • 未籤訂勞動合同,怎麼拿到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是企業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不籤訂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未與勞動者籤合同,但是卻沒有得到相應懲罰。下面就為大家介紹,未籤訂勞動合同,怎麼拿到雙倍工資?
  • 沒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起算點是這麼規定的
    未籤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僅給用人單位帶來很多風險,比如,可能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也會給員工的相關權利帶來不確定性,比如,工資金額、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條件等等,因此籤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管是對用人單位還是對勞動者都非常重要,如果單位未與勞動者籤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差額的時效起算起算點是怎麼規定的,我們今天就來說這個問題。
  • 不籤勞動合同,真的可以索賠11個月雙倍工資?律師:確實如此
    趙師傅在被老闆解僱後,到勞動部門進行了投訴,勞動部門在了解到老闆並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跟趙師傅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後,支持了趙師傅的主張,並判定老闆劉某應賠償趙師傅11個月的雙倍工資。,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
  • 勞動者不籤訂勞動合同,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賠償嗎?
    對於雙方爭議焦點,現逐一評析如下:一、關於未籤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的爭議。《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務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不籤勞動合同,廚師可索賠11個月雙倍工資!律師:有這規定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在上述案例中,老闆劉某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趙師傅按照每月工資標準的兩倍支付工資,直至籤訂勞動合同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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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勞動爭議案件常見的訴求有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加班工資、補繳社保、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工傷賠償等。但很少有人提出:勞動仲裁期間員工的工資損失用人單位是否要支付的問題。有朋友諮詢: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後,往往仲裁委審理需要很長時間,那麼,勞動仲裁期間員工的工資損失用人單位是否要支付呢?今天張哥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 同事代籤勞動合同後再向單位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能得到法院支持嗎?
    徐XX因與其班組領導有點矛盾準備離職,在諮詢他人後得知,如果單位沒有與自己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於是離職後就申請了勞動仲裁。2前述案例中徐XX因不識字不會寫字,他的《勞動合同》系同事代籤,結合《籤訂勞動合同人員登記明細表》中徐XX一行的備註欄註明了代籤人姓名,徐XX按了手印的行為,可以視為徐XX已授權委託同事代籤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可確認徐XX與用人單位已經依法籤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所以單位無需向徐XX支付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 雙倍工資怎麼算?工人拒絕籤勞動合同,辭工可以申請雙倍工資嗎?
    「雙倍工資」的規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只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記住這幾點,籤勞動合同不吃虧
    問:有些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一段時間後,根據表現來決定是否籤訂勞動合同,這種做法對嗎?主持人:答案是否定的。按照規定,從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最晚也應該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籤合同。就算有試用期也要籤合同,單位不能以試用期為藉口不籤合同。
  • 公司沒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嘛網友:一告一個準!
    勞動法規定,用工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籤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那麼在第二個月開始到一年止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籤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 僅發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要求按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趙某在銷售主管崗位上工作剛滿11個月,公司就對趙某口頭予以辭退,趙某以公司未與其籤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公司則認為,公司已向趙某發過聘書,應視同雙方已經籤訂了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不成,趙某申請了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認為,公司給勞動者發聘書不等於籤訂勞動合同,依法支持了趙某的請求。
  • 未籤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能否主張雙倍工資
    下面由李陽律師進行解答:一、未籤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能否主張雙倍工資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一年未籤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電子郵件視為書面勞動合同,不支持雙倍工資
    員工一審起訴請求:公司向員工支付未籤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321,667元。因此一審法院對員工訴請的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予支持。員工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改判公司向員工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321,667元。事實及理由:一審對於雙方是否籤訂勞動合同的事實認定錯誤。公司向一審法院提交的勞動合同上的員工籤名系屬偽造,雙方並未籤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如何起算?
    案情簡介:李某2018年1月3日入職某公司,入職後一直未籤勞動合同,2018年11月2日被某公司辭退。李某就未籤勞動合同於2019年4月20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某公司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 未籤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間權限問題法律分析
    ,該種情況的法律後果有二:一是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計算的起止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但最長不應超過11個月;二是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倒籤」係指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與勞動者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在事後補訂時,人為地將勞動合同籤訂時間倒籤至法定期限內。勞動合同的倒籤往往基於用人單位的意願,勞動者作為締約的弱勢方往往為保住工作而不得不籤,並且由於勞動者的受教育水平不等,法律意識強弱不同,在倒籤書面勞動合同時其未必能夠真實了解倒籤行為對其實體權利的影響。
  • 沒籤勞動合同活該被辭退,還不用支付賠償金?真不是這樣的!
    有不少人認為,雙方沒有籤訂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是可以隨時辭退勞動者的,並且由於雙方沒有建立勞動關係,還不用支付賠償金,有這種觀點的人真不在少數。其實這是嚴重的誤解,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的,但雙方建立的是事實勞動合同關係,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同樣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承擔與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完全一樣的法律義務,還要從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現在小編來介紹一下,沒有籤訂勞動合同時,如果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一、未籤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