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過今年公職類考試的人,想必都注意到了,今年的各類大考都傾向於應屆生。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應屆生的身份,就贏在了第一步。
但是不少人對於應屆生的概念是非常模糊的,今年畢業的才是應屆生?還是畢業三年內沒有籤訂過勞動合同的都是應屆生?
今天小編就根據2020年國考&報考指南的內容,給大家介紹下哪些人可以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2020國考應屆生崗位佔總職位數的34.6%,79%的職位不限工作經歷,應屆生可報。
2021年應屆畢業生
國考公告就快要出來了,但今年還在校的大四學生,能以應屆生的身份來參加2021的國家公務員考試麼?
如果你是2021屆應屆生,請放心大膽的報考!對於始終奮戰公職類考試的人員,應屆生的是絕對的得天獨厚的優勢了。
2020年10月啟動的是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其中最「正兒八經」的應屆畢業生指的就是2021年畢業的考生。因此職位表中無論是限定「2021年應屆畢業生」還是「應屆畢業生」,不用懷疑,你都是符合條件的!
那如果中途籤訂過三方協議呢?還可以用應屆生的身份來報考麼?
就業協議不等於勞動合同,已籤署就業協議但並未報到的,可和公司協商解約,明確到時候能夠重新進行派遣即可。
2019年、2020年未就業畢業生
國考應屆畢業生範疇是這樣的:「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口語化一點來說,就是只要你是2019、2020畢業的,在這個期間一直沒有工作,或者是工作了但沒有籤訂過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過五險一金,個人檔案也未被公司提走,那你就還是應屆生!
留學回國人員
2020年國考政策為:2018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參加服務基層四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
可能在很多人看來,基層四項人員比普通考試多享受到的政策僅僅只是給基層人員設置的崗位,其實遠不止於此,這類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安利的和應屆生身份有關的小知識,希望對你的報考有幫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