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平潭網致電:「我的臺灣通行證被小孩子撕成好幾片,像這種情況,我可以申請換發證件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政策幫你問」小分隊立即前往區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諮詢相關負責人,據悉,申請人具有以下幾種情形的,可換發或補發該證件。
換發情形
往來臺灣通行證持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往來臺灣通行證:
1、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於擬申請籤注有效期的;
2、持證人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
3、持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換發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
4、確需換發的其他情形。
補發情形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損毀、遺失、被盜搶或者需要補發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請補發往來臺灣通行證。
換發或補發需要的申請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臺批件」申請赴臺的除外。
5、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係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係公證書或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註:申請換發的還須提交原持有的往來臺灣通行證。
辦理地址: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新公安指揮情報中心大樓出入境接待大廳(金井灣片區天大山東路1號)
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諮詢電話:0591-24311203
原標題:【政策幫你問】臺灣通行證損毀該怎麼申請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