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去酒店吃頓喬遷酒,停在停車場的車子不見了;去商場購物,在停車場車窗被砸了;車停路邊沒交停車費,車門被颳了……這幾天,車主與停車場之間的糾紛成了熱線88908890的投訴熱點之一。
不少車主認為,停車場有專人看管,車在停放期間如若發生被盜、刮花的情況,停車場理所當然應賠償車主損失。然而事實上,當事故發生後,停車場往往拒絕對車主的任何損失進行賠付。
那麼,哪些事故停車場要進行賠付?停在停車場的車被盜、被刮,該由誰負責呢?本期《讀者律師麻辣問答》,就請晚報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中堅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微微為讀者解答。
車停路邊沒交停車費
事後被劃傷該找誰賠
讀者王女士:上個星期,我兒子有街舞課程,當我開車到了上街舞的小區門口,找了個車位停下來。剛停好車子就來了個收費的人,跟我要5元的停車費。我認定自己不是停在他收費的範圍內,就拒絕付費。那個收費的人很生氣地甩了句話「不交錢是吧,你就等著看吧」,就走掉了。我當時也沒太在意就送兒子去上課了,可等上完2個小時的課,下來一看,發現出事了。車的右側前後車門劃出一條長線來。當時天已經黑了,我左右找了一下看車人,沒找到,就回家了。我現在越想越生氣,不能這樣白白被欺負了,請問我該如何才能解決這個事情呢?
試著報警查找致害人
也可向保險公司理賠
律師解答:車主將車停在小區門口的路邊,且並未與他人形成保管合同關係,車輛處於無人管理狀態,因此,這種停車發生車輛被劃時,車主找不到直接侵權人,也無相應的責任主體。但可以試著向公安機關報案查找致害人,否則車主很難舉證證明該損失是收費的人惡意所致。另,如果車主有投車輛劃痕險,可以向保險公司主張理賠。
物業索要車位管理費
出事故提供哪些賠償
讀者李小姐:我們小區是有地下停車庫的,我在買房時購買了一個車位,但是在交物業費的時候,物業要我們交納車輛管理費,一個車位一年要交1000多元的費用,我很難理解。
面對我的不解,物業人員解釋說,地下停車位要進行保潔,而且要保證車輛安全,還有地下車庫的燈光照明等等,都需要費用,所以才會產生車輛管理費。我想問一下律師,物業的說法合法嗎?如果我的車子在小區地下車庫被盜,或者發生刮擦、劃痕,物業作為收費方,承擔什麼責任?提供哪些賠償?
運行維護必然產生費用
如出事故要看過錯大小
律師解答:業主購買的車庫停車位是對車位享有使用權或所有權,即可以對自己的車位進行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但小區車庫往往配備管理人員,定期保潔,燈光照明,監控、通風、排汙、消防設備等,這些都是物業公司在運行維護,產生費用是必然的,但必須合理收費。如果因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看管責任或疏於管理而使停放的車輛發生被刮擦、被盜、被砸等財產損失情況,物業則應按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車停商場停車場被砸
商場是否要承擔責任
讀者葉先生:我的車子停在我市某商場停車場,商場收了10元的停車費。在離開商場時,我發現車子玻璃被砸,車裡的數位相機被盜。我去找商場要求賠償的時候,負責人說,他們收取的是停車費,不是管理費,如果車子被砸或丟失,由車主自己負責。我想問一下,商場的說法是否合法?
雙方有保管合同關係
商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解答: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商場停車場,停車場收取車主的停車費用,雙方構成保管合同關係。也就是說,車主負有繳納保管費用的義務,而停車場負有謹慎保管車輛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商場停車場對車輛玻璃的損壞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車主在停車時,未向停車場告知車內有數位相機的存在,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並綜合考慮停車費用的金額,根據公平原則,個人認為停車場對數位相機的損失可不予賠償。
吃一頓酒車子被偷了
酒店該負多大的責任
讀者陳先生:幾天前我在酒店裡喝朋友的喬遷酒時,停在酒店停車場的車子被盜。酒店方說,他們不用負責任,因為我的車子沒有上鎖,不能證明我的車子是被盜;此外,我也沒有到酒店保安處登記,所以酒店方概不負責。請問律師,是不是這麼回事?
酒店有安全保障義務
車主自身也存在過錯
律師解答:酒店作為經營場所,為消費者提供停車場是為了方便消費者接受服務或作為消費者選擇其服務的優先條件而提供的附屬配套設施,應視為提供有償消費服務的附屬部分。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營業性場所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因此,酒店是否要對停車場內車輛被盜的事件承擔責任,主要取決於其是否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即停車場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如停車時發放停車憑證、憑證放行、做好車輛的相關登記工作、保安定時巡邏等等。若因酒店的疏於管理導致車輛被盜,應視其責任大小對車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車主未將車輛安全上鎖也是導致車輛被盜的原因之一,故消費者對自身的過錯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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