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又受到了社會的關注。
時月在前日的文章中也介紹了,時隔一年多,3個受害家庭的日子非常煎熬。
11月6日上午,該案件一審宣判,醉酒駕駛瑪莎拉蒂的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
此案件對各方所帶來的沉重傷害已無法彌補,同時也為我們廣大駕駛人敲響了警鐘。
案件經過
法院審理查明:
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一烤串店聚餐飲酒,據查明,三人飲用紅酒一瓶、清酒兩瓶、啤酒若干。
後譚明明駕駛瑪莎拉蒂載劉松濤、張小渠離開,行至花園路時,瑪莎拉蒂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又接連與對面駛來的一輛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剮碰,因無法通行被迫停下。
被撞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這時,坐在後排的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
在逃竄過程匯總,瑪莎拉蒂以120km/h速度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一輛寶馬760Li轎車,致使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二人死亡、司機王某重傷。
經鑑定:
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屬於醉酒駕駛。
判決結果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譚明明醉酒駕車,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實施者,是主犯,且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劉松濤、張小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以減輕處罰。
被告人此前庭審照片。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開宣判: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時月有感
從起初曝光開始,時月就一直關注著這個案件。
其一,此案件本就是酒駕造成事故,後不經勸阻在逃逸中再次肇事,性質極其惡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其二,此案件造成了2死1傷的嚴重後果,3個家庭的「頂梁柱」在這個事故中倒下,傷者王某至今在醫院未甦醒,曾經富裕的家庭變成了如今的模樣。
所以,法院公平公正的宣判,既是對社會的警示,也是對受害家庭的寬慰。
審判的過程中,法院反覆與兩方磋商,再加之疫情影響,長時間的拉鋸使3個受害家庭心力交瘁。
儘管,在11月5日,便傳出3個受害家庭與被告人方面已經協商好了民事賠償相關事項。
譚、劉、張三家人也因極其配合、積極補償,而獲得了期望的輕判。
讓時月內心起波瀾的是,庭審現場,譚明明向受害人家屬下跪道歉。受害者家屬表示拒絕,並向法官說明不予原諒。
這樣的傷害,將伴隨這3個受害家庭一輩子,所帶來的傷害,是多少錢、多少下跪都彌補不了的。
希望所有的駕駛人,要從中汲取教訓。況且現在代駕行業如此發達,切記不能鋌而走險,否則一旦握上了方向盤,就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對自己家庭的不負責任。
當你在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你。
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不要到最後才悔恨不已。
對於這件事情,你有什麼看法呢?快來評論區和時月一起討論吧!